實習教學指導手冊

2022-11-22 04:30:03 字數 5082 閱讀 3976

鄭州交通技師學院

學期:20 --20 學年第學期

班級科目(課題

開課學期

教師實習教學管理規定

為了保證實習教學遵照實習教學大綱的基本要求,全面完成教學任務,特制定本規定。

1.實習課前準備

1.1開學前一周內各任課教師根據教學大綱、《學期實訓計畫》編寫《學期授課計畫》,開學一周內交各教研組長審核。

1.2各任課教師根據學期授課計畫和教學進度編制《教案》,並於授課前一周內交教研組長審批。

1.3對學生操作時可能出現的問題,要有充分的分析準備。

1.4上課前一天各任課教師檢查上課所需用的裝置、工量具、材料等。

1.5實習教師應提前二十分鐘開啟實習教室,做好當天上課的準備工作。在實習時間必須堅守崗位。若有特殊情況須經處、系系主任允許,並要做好安排,在不影響學生實習前提下方可離開。

2.上課

2.1入門指導:

1)準時組織上課,認真填寫《教師教學日誌》,檢查學生實習前的準備工作(特別是要根據安全要求檢查衣、帽、鞋的穿戴)。

2)按教案內容講授,講構造、工藝過程、操作方法。

3)按教案規定分配實習教學任務,讓學生明確實習目的、要求、注意事項和實習紀律。

2.2示範指導:

1)根據講授內容,認真進行分解演示,分析操作的重點與難點。

2)加強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教育。

2.3巡迴指導:

1)巡迴指導要著重檢查學生生產技術準備,安全文明生產、操作方法和工作質量。

2)巡迴指導要採取集體指導和個別指導相結合,對於實習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要集體指導,對個別人的問題要個別指導。

3)實習課中做到「四勤」即:眼勤、腿勤、嘴勤、手勤。

2.4結束指導:

每天實習結束要驗收實習裝置工件,總結一天來安全文明生產和操作方法情況,評講好人好事,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方法。組織學生搞好實習教室衛生和物件的收集,保管。

3.作業布置與檢查

督促學生按實習要求認真填寫《實習報告》,並及時批閱。

4.實習成績的檢查與評定

對學生實習效果進行檢查考核,堅持內容統一,標準統一。

考核方法:

1)課題考核

實習教師對學生掌握的專業知識技能、技巧、實習紀律、文明生產、安全操作等做好日常考核記錄,每完成乙個課題後,考核並評定分數,認真填寫《實習課題檢查考核表》。

2)期末考核

學期內所有課題實習完畢後,進行實習期末考試,認真填寫《實訓期末成績評分表》。

5.安全管理

5.1建立實習教室《裝置台賬》,確定專人管理。

5.2實習教師應對實習時發生的裝置、人身事故、財產丟失、損壞等問題負責查清原因,寫出報告,報汽車技術系給予處理。

5.3實習教室使用的裝置發生故障時,要及時處理,對於處理有困難的故障報告汽車技術系主任。

工量具、儀器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實訓教學管理,規範工量具、儀器的使用,根據我院教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1.學期前

1.1學期前根據教學需求,核對工量具、儀器數量並合理配置。

1.2開學前一周內,對各專業教室進行工量具、儀器的發放並填寫《出庫單》。

2.使用前

任課教師需對本節課所涉及的工量具、儀器的正確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對學生進行講解。

3.使用中

3.1上課時,前5分鐘實訓教師組織學生對工量具、儀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填寫在《工量具、儀器使用記錄表》上。

3.2在工量具、儀器使用過程中,學生必須嚴格按照實訓指導老師要求規範使用。

3.3對於大功率或有特殊要求的實驗裝置或儀器,需在實訓老師的指導下進行操作,學生不得私自操作。

4.使用後

4.1實訓課程結束後,實訓老師需對工量具、儀器進行檢查、整理、清潔保養,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填寫在《工量具、儀器使用記錄表》上。

4.2對於實訓過程中損壞的工量具、儀器,實訓老師應及時填寫《維修申請單》,並及時上報負責人,對人為造成損壞的照價賠償。

5.學期末

由管理人員或專業教師對工量具、儀器進行檢查、校正和保養,及時填寫《裝置維修保養記錄表》,並交使用人員或部門負責人簽字驗收。

--1—

學生成績評定辦法

為了規範對學生成績的評定,特制定本辦法。

1.學生成績包括:《平時成績》、《期末成績》、《期評成績》和《畢業成績》。

2.考試成績評定:《期評成績》依據《平時成績》和《期末成績》評定。

具體是:《平時成績》、《期末成績》各佔總成績的50%。考試成績一律採用百分制。

《期末成績》和《期評成績》,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3.《平時成績》評定參考細則:作業佔60%;課堂提問、紀律、考勤等佔40%。

具體參考細則如下:(供參考,教師可靈活掌握)要求教師平時記錄必須詳細。

3.1作業每缺交一次扣2~4分;小測驗每次按10~20分計算;

3.2課堂提問一次佔2~4分;

3.3課堂紀律與考勤:遲到、早退、睡覺、說話、看**、玩手機等違紀一次扣2分;曠課、違紀不接受批評且頂撞教師的一次扣5分;

3.4計算機操作課、實操課的平時成績評定,由任課教師酌情掌握。

4.各課每學期期評成績平均後的結果為《畢業成績》,記入畢業生檔案。

5.擅自缺考和考試作弊的學生,該科成績按零分計。

6.參加補考的學生,補考成績在60分以上的按60分計。

教師調課辦法

為了規範調課制度,加強對教師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1.因各種原因不能按時上課需要調課的教師,應填寫《調課申請單》,提前一天向主管處長、系主任申請,批准後方能調課,《調課申請單》報教務處記錄,由教務處具體安排調課時間。

2.如因緊急事情需當日調課的,說明原因,由主管處長批准後,教務處盡量給以安排。因特殊情況調課,又來不及填寫《調課申請單》的,經主管處長批准,過後要補填《調課申請單》。

3.因教師本人原因,調課影響的授課進度,任課教師要利用業餘時間趕齊,授課時間不計課時。

4.未經批准而擅自調課者,雙方均不計其授課課時。

5.因學院臨時性重大活動或其它原因需大範圍調課時,教務處統一安排調整,任課教師須按調整後的課表上課。

教學違紀處理暫行辦法(試行)

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學管理,規範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預防並及時、有效、妥善地處理各類教學事故,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全面提公升教學質量,結合各教學處室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1.一般違紀

1.1上課、監考或會議等遲到、早退者,每次扣學期量化考核2分,並扣1節工作量。

1.2上課時間接打手機者,每次扣業務量化考核2分。

1.3未經允許,擅自調課者雙方各扣業務量化考核1分,不記工作量。

1.4上課期間,經檢查發現學生有說話、睡覺等違紀現象,教師不及時處理或處理方法不當的酌情扣業務量化考核2~5分。

1.5不按規定時間上交教學計畫、教案、成績、試卷等教學資料的每次扣業務量化考核2分。

1.6上課期間,隨意打罵或侮辱學生,情節較輕的,扣業務量化考核2~5分。

2.嚴重違紀(教學事故)

2.1上課、監考或會議等遲到、早退10分鐘及其以上者,每次扣學期業務量化考核分4分,並扣除4節工作量。

2.2上課時不在崗位(脫崗),每次扣學期業務量化考核分5分,並扣除2節工作量。

2.3缺課,按曠工處理,每次扣學期業務量化考核分10分,並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2.4無教案上課,每次扣學期業務量化考核分4分,並扣除1節工作量。

2.5課堂上,不尊重、打罵或侮辱學生,與學生發生衝突,情節較重,影響惡劣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扣業務量化考核5~15分。

教學事故均給予通報批評。

教師學期業務量化考核辦法(試行)

為了進一步規範考核標準,客觀、公正評價每位教師的工作業績,充分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本辦法。

1.總則

1.1本辦法主要從職業素養、工作紀律、工作量、工作質量、**論著競賽五個方面進行考核,根據本人每學期的統計資料,對照本辦法規定的考核專案和計分標準,計算出各項得分。。

1.2每學期綜合得分由上述五項內定相加組成,滿分為100分。

各項分值為:

職業素養10分;工作紀律15分;工作量10分;工作質量55分;**論著競賽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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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所有在崗教師均參加業務量化考核。業務量化考核綜合得分作為教師本學期課時費標準及評先的主要依據;每兩個學期業務量化考核綜合得分的平均值作為教師年終量化考核的主要依據(具體見年終量化考核細則)。

2.細則:

2.1職業素養(10分)

1)自覺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愛護學生。

2)服從學院管理,尊重領導,積極接受領導安排的任務。

3)積極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目標,不發生安全事故。

4)積極參加學院、處室、系組織的政治學習和集體活動,按時參加學院、處室、系組織的各種會議,遵守會議紀律。

以上各項如有違犯,按有關規定由各處室、系領導酌情扣分。

2.2工作紀律(15分)

1)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病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曠工一次扣10分;集體活動無故不參加一次扣5分。

2)發生教學違紀、事故的按教學違紀處理辦法處理、扣分。

工作紀律分根據實際情況累計扣分,上不封頂。

2.3工作量(10分)

任課教師學期工作量的考核:任課教師學期工作量為學期總課時數乘以課時係數。

課時係數的計算:學期總課時數最高者為10分,以此為據計算出課時係數。

2.4工作質量(55分)

教師工作質量的考核:由學生評教、課堂評教、教案質量、作業批改情況、各種教學資料的填寫情況、學期教學計畫的執**況構成。其分值分別為:15、10、10、10、5、5分。

(1) 學生評教得分按學生評教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課堂評教由各教學處室、系,按教務處的統一要求組織聽課、打分,每學期結束前檢查完一遍,在處室內按高低分排名後,填寫《課堂評教記錄表》,交教務處。教務處根據各處室、系的排名情況,前20%、中間60%和後20%分別按9、7、5分記入量化考核分。教務處組織抽查,抽查打分計入該教師在處室、系內的得分。

處室、系內的課堂評教原始資料,學期結束後,交教務處統一儲存。

(2) 教案質量得分按教案檢查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3) 作業批改情況得分按《理論教學管理規定》和《教學檢查管理規定》中有關作業及批改的要求執行,作業批改與抽查各5分,抽查中發現一次(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

(4) 各種教學資料的填寫情況得分由普遍檢查和抽查相結合彙總後得出。發現一次不符合要求或未填寫扣1分。

實習指導教師工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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