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氮系統管理制度

2022-11-22 01:42:03 字數 1632 閱讀 2979

一、制氮裝置的管理及維護

1、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需及時檢修制氮裝置,且不允許向井下注氮。

①氮氣純度<97%;

②氮氣流量(表顯)<150m3/h;

③冷卻水溫》30℃;

④各種引數顯示儀表有乙個失靈時;

⑤制氮裝置出現其它故障影響正常運轉時。

在上述故障情況下,因防滅火需要,確需注氮時,必須報礦總工程師批准。

2、安全科必須做好制氮裝置的日常檢修、維護工作,確保裝置完好,對影響裝置正常運轉的零部件要及時更換。

3、在制氮期間,制氮工要按執行記錄表上所列內容認真填寫,發現裝置出現異常或其儀器儀表所顯資料出現異常時,要及時向安全排程室反映情況,以便及時解決。

二、採空區注氮與停注條件

1、當採空區**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及時注氮:

①工作面上隅角出現co,其濃度向上遞增,達到40ppm,且仍向上遞增;

②工作面上隅角co濃度達到60ppm時;

③工作面上隅角或其它測溫地點的溫度高於進風流溫度15℃時;

④工作面上隅角或工作面其它測溫地點溫度高於35℃時;

⑤放煤溫度高於40℃時;

⑥當工作面在回採過程中因推進度緩慢,採空區中處於自燃帶中的浮煤達到了其自然發火期時;

⑦工作面回撤期間,採空區自燃帶中的浮煤達到了其自然發火期時。

2、已封閉的採空區,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需進行注氮:

①密閉內氧氣濃度相對減少,co、co2濃度逐漸增加時;

②密閉內空氣溫度增大,密閉外巷道周壁上有水珠時;

③密閉內溫度達到30℃以上,且仍向上遞增時;

④密閉內逸出氣體有特殊的火災氣味(煤油味等)、煙霧時。

3、另外,巷道中的火區在下列情況下,可適當注氮以防止其進一步發展:

①火區擴充套件速度快,且範圍已較大,打鑽注凝膠速度相對較慢時;

②打鑽裝置不能及時到位時;

③防滅火材料(如配凝膠材料等)不能及時到位時。

4、停止注氮條件

當如下條件全部滿足時,經礦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停止注氮:

①獲取內co濃度穩定低於10ppm以下;

②火區的出水溫度低於25℃;

③火區出氣與進氣溫度差不超過5℃;

④火區內氧氣濃度降低到5%以下。

5、需要注氮時,由通防隊匯報安全排程室,並經礦總工程師同意後,由安全排程室安排注氮。停止注氮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准後,排程室方可通知制氮工停止注氮,制氮工未接到安全排程室當班排程員通知時,制氮工不得聽從他人指揮而隨意開始或停止注氮。

三、注氮安全技術要求

1、為提高氮氣的利用率與注氮效果,必須對回採工作面採空區、已封閉採空區及巷道火區採取相應的堵漏、均壓措施。

2、地面制氮工必須嚴格按要求操作,裝置出現異常時必須及時匯報,必要時先關機後匯報,嚴禁將氮氣濃度低於97%的空氣注入火區。

3、輸氮管路必須做到平、直、穩,按要求設定三通閥門,並加強軟管的管理和維護,嚴禁漏氣、打死褶或被浮煤壓埋;嚴禁在注氮管路上堆放、吊掛他物。

4、對管路分岔處及管路中的閥門要嚴格管理,經常檢查,嚴禁閥門處漏氣及非工作人員隨意開、關。

5、注氮結束後,通防隊必須及時關閉通向採空區中的管路閘閥,以防止空氣串入採空區。

6、開始注氮前,由安全排程室通知,通防隊派管路工先開啟井下卸氣閥門,待氮氣濃度達到97%以上後,方可開啟注氮點閥門,關閉卸氣閥門,開始正式注氮。

注氮管理制度

一 管理職責 通風科負責監督檢查製氮機 注氮管路系統 注氮地點注氮情況。負責牽頭組織相關科室對製氮機房 注氮管路 井下注氮情況進行檢查。按採掘計畫及時確定注氮地點後通知各單位進行注氮工作。對不及時確定和調整注氮地點負管理責任。機電科負責監督檢查制氮系統機電運轉方面的情況。對因機電方面出現故障影響井下...

注氮管理制度

一 管理職責 通防部負責監督檢查製氮機 注氮管路系統 注氮地點注氮情況。負責牽頭組織相關科室對製氮機房 注氮管路 井下注氮情況進行檢查。按採掘計畫及時確定注氮地點後通知各單位進行注氮工作。對不及時確定和調整注氮地點負管理責任。機電部負責監督檢查制氮系統機電運轉方面的情況。對因機電方面出現故障影響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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