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系統管理制度

2021-06-09 11:19:24 字數 4658 閱讀 4878

1、礦井必須有完整的通風系統,改變全礦井一翼或乙個水平的通風系統時,必須報公司總工程師批准,改變乙個採區的通風系統時,必須報礦總工程師批准。

2、水平延深及採區開拓從設計上要確保通風系統合理,並在實際施工及生產過程中嚴格實施。

3、礦井在組織生產、安排生產布局、採掘接續時,首先要考慮通風能力,做到以風定產、定頭,避免出現因生產過於集中,追求產量進度,造成不合理的通風系統、區域風量不足及違規串聯通風等現象。

4、非長壁採煤法、殘採、**煤柱、地質構造複雜地段的回採,通過制訂專門的措施經公司批准,可採用區域性供風,但必須安裝沼氣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

5、礦井各地點所需風量,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執行說明》進行計算。

6、礦井開拓布局、採區設計、作業規程審查必須有通風隊技術主管參加,並對礦井通風系統及通風系統改造方案提出主導意見。

7、井下各主要進、回風巷之間,通風隊必須設定至少兩道正反向風門,控制風流的風門、風橋、檔風牆、防火牆、風筒、防塵管路、隔爆水袋等通風設施質量應符合礦井通風質量標準的統一規定,以保證通風系統的穩定性。對不符合標準的構築的通風設施,由責任單位重新施工並承擔100-500元罰款,責任人承擔20-50元罰款。

8、加強通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護。通風隊每月初劃分設施管理責任範圍,各採掘隊組對責任範圍內通風設施管理負責,設施損壞按價賠償外,對責任單位罰款50-200元。罰責任人20-50元。

造成影響生產的要追究責任。

9、掘進巷道,與其它巷道貫通,在兩巷相距20公尺前,由技術科向礦總工程師匯報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施工單位和通風隊,接到通知後應及時編制貫通措施,做好防止瓦斯積聚、調整系統的準備工作,因通知不及時或單位不及時調整罰100-500元。

10、每年進行一次礦井反風演習,由礦總工程師在礦井檢修前組織編寫《反風演習計畫》,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報公司總工程師批准。

二、礦井主要通風機及裝置、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1、主要通風機的出風井口應安裝防爆門,防爆門每6個月檢查維修1次。

2、至少每月檢查1次主要通風機。改變通風機轉數或葉片角度時,必須經礦技術負責人批准。

3、主要通風機必須裝有反風設施,並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後,主要通風機的供給風量不應小於正常供風量的40%。

4、每季度應至少檢查1次反風設施,每年應進行1次反風演習;礦井通風系統有較大變化時,應進行1次反風演習。

5、嚴禁主要通風機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錶、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還必須有直通礦排程室的**,並有反風作業系統圖、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主要通風機的運轉應由專職司機負責,司機應每小時將通風機運轉情況記入運轉記錄簿內;發現異常,立即報告。

6、因檢修、停電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時,必須制定停風措施。

7、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受停風影響的地點,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中,由值班礦長迅速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

8、主通風機投入執行後每五年至少進行一次效能測試。五年內,如果改變礦井通風系統時,也要做一次效能測試。測試內容及收集的資料有:

㈠繪製通風機效能曲線。對通風機進行測試的工況點選擇,一般不少於10個,且均勻分布。對軸流式通風機,應繪製出通風機裝置靜壓特性曲線,對離心式風機,應將全壓特性曲線轉化為靜壓特性曲線。

㈡應測出喘振點。

㈢計算出正常執行工況時的執行效率和輸出功率。

㈣測出通風機雜訊,軸承與電動機溫公升。

主通風機系統必須設過流和無壓釋放保護,具有良好的接地系統,高壓電機應裝設避雷裝置,電動機和風機的軸承要有超溫報警裝置,轉動及帶電裸露部分有保護柵欄和安全警示牌。

9、主扇風機的狀態要達到以下要求:

1、必須安裝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扇風機裝置,其中1套作備用,備用扇風機必須能在10min內開動,機殼、風門不鏽蝕,井口封閉嚴密,其外部漏風率符合規程規定。主、備扇風機按說明書規定定期倒換。

2、反風裝置的每個機構必須靈活可靠,風機監控系統中各項功能顯示正常,資料準確,振動不超限,並在10min內完成反風任務,同時每年必須進行一次礦井反風試驗。

3、水柱計、電流錶、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齊全、靈敏可靠,還必須有直通礦排程室的**。

4、葉輪安裝角度要一致,應保持平衡且無積塵,至少每半年清掃一次並做好記錄。

5、主扇風機房不得用火爐取暖,井口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堆放易燃物品。

6、防爆門使用正常,開啟裝置配備齊全、到位、無鏽蝕。

三、通風安全儀器儀表保管、維修、保養制度

為了搞好煤礦井下安全生產,加強通風儀器,儀表管理,保證安全運轉,防止丟失、損失,減少安全事故,做到合理使用,充分發揮裝置的效能。在儀器、儀表管理中,應依靠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生產發展和預防為主,堅持設計與使用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做到「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特制定一下管理制度:

一、本礦通風儀器儀表的使用、檢測、維護、保管、保養,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煤礦行業標準。必須按照國家對煤礦的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並經取得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安全標誌後,方可投入使用。

二、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藝 ,危及生產安全的儀器,儀表。

三、通用儀器儀表的檔案管理和使用保管

1、通風儀器儀表由通風隊收發室負責日常維修、保管和發放相關人員使用。

2、為了確實哦掌握通風儀器儀表的數量、使用等情況,通風隊必須建立裝置台賬,並對其進行編碼。

3、通風儀器儀表的發放及使用由通風隊收發室三班人員進行統計,並留有記錄。

4、通風儀器儀表如發生丟失損壞等情況時,使用人照價賠償。

5、嚴格按照通風儀器儀表說明書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使用通風儀器,儀表,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和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排出一切故障。

四、通風儀器、儀表的校檢

通風隊負責對儀器儀表按規定時間進行調校,維修記錄,並按規定對其進行送檢。

六、通風儀器、儀表的維修和保養

1、安檢科收發室人員負責檢查架上的儀器,不合格的儀器不准上架。

2、安檢科收發室人員每班對架上的儀器儀表擦拭,並對各部件進行檢查。不合格的藥品,部件立即進行更換,做好每班保養工作。

3、對於有故障的儀器儀表每班及時進行維修,並留有記錄,否則不得發放,不得使用由故障,不合格的儀器儀表。

四、礦井風量測定及管理制度

礦井測風是礦井通風管理中一項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105條規定,結合我礦實際情況,建立測風制度如下:

1、測風員從事礦井通風瓦斯工作具有兩年以上的工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掌握一定的通風瓦斯理論水平和一定的操作技能、安全技能,方可擔任礦井測風此項工作。

2、礦井測風由測風員嚴格按照《測風員操作規程》執行,每次測風均由兩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協助監護,確保測定資料的準確性,測風操作的規範性和測風操作期間的安全。

3、礦井每10天對主要進回風巷,採掘工作面及井下其它各用風點進行全面定期測風,每月5、15、25日進行。遇有停電、停風、停產等特殊情況經請示批准,方可作相應的推延、調整。

4、遇有礦井通風系統調整,區域性通風系統調整,各類貫通,礦井總風量調節,區域性風量調節,礦井主扇、局扇效能測試,礦井瓦斯等級鑑定,礦井通風阻力測定等工作進行時,必須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隨時測定。

5、礦井主要進、回風巷的測風,必須在測風站內進行。其它地點也應在其相應的測風站點內進行,每次測風必須量取巷道斷面核准測風斷面,以確保測定資料的準確性。

6、每次測風均應按照測風記錄表中的要求,認真規範操作填寫,並於當日根據測定結果,確定是否需要採取措施,進行風量調節,經審核無誤,方可更換井下測風牌闆,填報相關報表,及時審簽報送各有關單位和領導。

7、測風員應根據各井巷的風速、風量,選用相關的高、中、低速風表,以防損壞儀表或造成資料失真。

8、測風員要妥善保管測風儀表,並根據其有效檢定期限,及時送檢有關部門進行檢校,確保測風儀表的準確性。

9、本制度要求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嚴格執行。

五、區域性通風管理制度

1、掘進作業規程中要編寫區域性通風設計,內容包括:開工地點全風壓通風條件、進迴風路線、風筒直徑、長度及吸風量計算、區域性通風機安設位置、裝置、風筒選型要求等,並附區域性通風系統圖。

2、安裝和使用區域性通風機和風筒應遵守下列規定:

1)區域性通風機必須指定專人管理,不得隨意停開,並實行掛牌管理。

2)區域性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於10公尺;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必須大於區域性通風機的吸入風量,保證不發生迴圈風。風速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3)必須採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口到工作面的距離,煤及半煤巖巷不大於5公尺,巖巷不大於10公尺,並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嚴格執行。兩台區域性通風機同時向乙個掘進工作面供風,必須同時與工作面電源聯鎖,當任何一台發生故障停止運轉時,必須立即切斷工作面電源。

4)掘進工作面的區域性通風機應採用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實現雙風機雙電源。每天責任單位安排電工檢查一次,保證區域性通風機可靠運轉。並裝設兩閉鎖(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設施。

5)嚴禁使用3臺以上(含3臺)的區域性通風機同時向乙個掘進工作面供風。不得使用1臺區域性通風機同時向2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面供風。

3、區域性通風機的裝置應齊全,吸風口應有風罩和整流器,5.5kw以上的區域性通風機應有消音器,高壓部位應有襯墊,否則,不准入井。

4、使用區域性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風。因檢修時需停風時,另一台備用區域性通風機立即向掘進工作面供風。因停電等原因使雙風機不能啟動時,瓦檢員必須撤出掘進工作面人員,責任區隊電工切斷所有責任區域內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裝置電源。

5、停風巷道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只有在區域性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公尺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區域性通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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