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衛生無害化處理制度

2022-11-09 12:36:06 字數 490 閱讀 1871

為防止動物疫病的發生和傳播,規範病害動物、病害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工作,根據《動物防疫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一、動物屠宰加工企業應配備焚燒爐、汙水處理等無害化處理設施。

二、發病、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動物、經檢疫確認為不可食用的動物產品,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對非動物疫病引起死亡的動物,應當在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指導下進行處理;對病死但不能確定死亡**的,應立即取樣進行試驗室確診,動物屍體應當在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監督下進行無害化處理。

四、無害化處理的方法和要求,按照國家《病害動物、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gb16548-2006)的規定執行。五、無害化處理結束後,對病害產品汙染的地方進行徹底消毒。六、動物排洩物、生產汙水等須經汙水處理設施進行無害化處理,達到生物安全標準和其它標準後方可排放,未經處理不得擅自排放。

七、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八、做好病害動物、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檔案記錄,檔案記錄儲存兩年以上。

一四四團動物衛生監督所

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制度

新疆大明畜牧業 1 嚴格按照國家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屍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 規定進行病死畜的無害化處理。2 進行無害化處理時,應事先向有關單位報告,在其監督下進行。3 無害化處理要及時,在病畜死亡後,經過獸醫鑑定並出具死亡證明書,報公司批准後立即進行。4 處理方法為焚燒和深埋處理。5 對...

無害化處理制度

動物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我縣病害動物及其產品處置工作,達到 四不准一處理 的規定,建立動物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 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一 本制度適用於各類畜禽飼養場 定點屠宰場 畜禽運輸...

病死動物報告及無害化處理制度

1 當養殖場的動物發生疫病死亡時,必須堅持 一處理 原則 即不宰殺 不販運 不買賣 不丟棄 不食用,進行徹底的無害化處理。2 養殖場必須根據養殖規模在場內下風口修乙個無害化處理化屍池。3 當養殖場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除對病死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外,還應根據動物防疫主管部門的決定,對同群或染疫的動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