錨桿技術規程

2022-10-16 14:00:05 字數 4777 閱讀 3531

8施工8.1.1 錨桿工程施工前,應根據錨固工程的設計條件、現場地層條件和環境條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8.1.2 施工前,應檢查原材料和施工裝置的主要技術效能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8.1.3在裂縫發育或富含地下水的岩層中進行錨桿施工時,應對錨固段周邊孔壁進行不透水性試驗。當0.2~0.

4mpa壓力作用10min後,錨固段周邊滲水率超過0.01mmin時,應採用固結注漿或其他方法進行處理。

8.2鑽孔

8.2.1錨桿鑽孔應符合下列規定:

1錨桿鑽孔不得擾動周圍地層;

2鑽孔前,應根據設計要求和地層條件,定出孔位、做出標記;

3錨桿水平、垂直方向的孔距誤差不應大於100mm。鑽頭直徑不應小於設計鑽孔直徑3mm;

4鑽孔軸線的偏斜率不應大於錨固長度的2%;

5錨桿鑽孔深度不應小於設計長度,也不宜大於設計長度500mm;

6向鑽孔中安放錨桿前,應將孔內巖粉和土屑清洗乾淨。

8.2.2在不穩定地層中,或地層受擾動導致水土流失而危及附近建築物或公用設施的穩定性時,宜採用套管護壁鑽孔。

8.2.3壓力分散型錨桿和可重複高壓注漿型錨桿施工宜採用套管護壁鑽孔。

8.3杆體制作、儲存和安放

8.3.1杆體的製作、儲存和安放應符合下列一般規定:

1杆體的製作、儲存宜在工廠或施工現場的專門作業棚內進行;

2在錨固段長度範圍,杆體上不得有可能影響與注漿體有效粘結和影響錨桿使用壽命的有害物質,並應確保滿足設計要求的注漿體保護層厚度。在自由段杆體上應設定有效的隔離層;

3鋼筋、鋼絞線或鋼絲應採用切割機切斷;

4杆體制作時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防腐處理;

5加工完成的杆體在儲存、搬運、安放時,應避免機械損傷、介質侵蝕和汙染。

8.3.2鋼筋錨桿體的製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1製作前鋼筋應平直、除油和除鏽;

2當hrb鋼筋接長採用焊接時,雙面焊接的焊縫長度不應小於5d。精軋螺紋鋼筋、中空鋼筋接長應採用專業聯接器;

3沿杆體軸線方向每隔1.5~2.0m應設定乙個對中支架,注漿管、排氣管應與錨桿杆體綁紮牢固。

8.3.3鋼絞線或高強鋼絲錨桿杆體的製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1鋼絞線或高強鋼絲應清除油汙、鏽斑,嚴格按設計尺寸下料,每根鋼絞線的下料長度誤差不應大於50mm;

2鋼絞線或高強鋼絲應平直排列,沿杆體軸線方向每隔1.0~1.5m設定乙個隔離架,注漿管和排氣管應與杆體綁紮牢固,綁紮材不宜採用鍍鋅材料。

8.3.4可重複高壓注漿錨桿杆體的製作,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編排鋼絞線或高強鋼絲時,應安放可重複注漿套管和止漿密封裝置;

2止漿密封裝置應設定在自由段與錨固段的分界處,密封裝置兩端應牢固綁紮在錨桿杆體上,在被密封裝置包裹的注漿套管上至少應留有乙個進漿閥。

8.3.5荷載分散型錨桿杆體的製作,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壓力分散型錨桿或拉力分散型錨桿杆體應先製作成單元錨桿,再有2個或2個以上單元錨桿組裝成複合型錨桿;

2當壓力分散型錨桿單元錨桿的端部採用聚酯纖維承載體時,無粘結鋼絞線應繞承載體彎曲成復合u形,並用鋼帶與承載體**牢固。採用鋼板承載體時,擠壓錨固件應與鋼板連線可靠;

3在荷載分散型錨桿各單元錨桿的外露端,應做好標記。在錨桿張拉或芯體拆除前,該標記不得損傷;

4承載體應與鋼絞線牢靠固定,並不得損壞鋼絞線的防腐油脂和外包塑料(pvc)軟管。

8.3.6錨桿杆體的儲存應符合下列規定:

1杆體制作完成後應盡早使用,不宜長期存放;

2製作完成的杆體不得露天存放,宜存放在乾燥清潔的場所。應避免機械損傷杆體或油漬濺落在杆體上;

3當存放環境相對濕度超過85%時,杆體外露部分應進行防潮處理;

4對存放時間較長的杆體,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嚴格檢查。

8.3.7錨桿杆體的安放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杆體放入鑽空前,應檢查杆體的加工質量,確保滿足設計要求;

2安放杆體時,應防止扭壓和彎曲。注漿管宜隨杆體一同放入鑽孔。杆體放入孔內應與鑽孔角度保持一致;

3安放杆體時,不得損壞防腐層,不得影響正常的注漿作業;

4全長粘結型杆體插入孔內的深度不應小於錨桿長度的95%,預應力錨桿插入孔內的深度不應小於錨桿長度的98%。杆體安放後,不得隨意敲擊,不得懸掛重物。

8.4注漿

8.4.1向鑽孔內注漿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向下傾斜的鑽孔內注漿時,注漿管的出漿口應插入距孔底300~500mm處,漿液自下而上連續灌漿,且確保從孔內順利排水、排氣。

2向上傾斜的鑽孔內注漿時,應在空口設定密封裝置,將排氣管埠設於孔底,注漿管應設在離密封裝置不遠處;

3注漿裝置應有足夠的漿液生產能力和所需的額定壓力,採用的注漿管應能在1h內完成單根錨桿的連續注漿;

4注漿後不得隨意敲擊杆體,也不得在杆體上懸掛重物。

8.4.2注漿材料應根據設計要求確定,不得對杆體產生不良影響。

宜選用砂灰比1:0.5~1:

1的水泥砂漿或水灰比0.45~0.50的純水泥漿,必要時可加入一定量的外加劑或摻合料。

8.4.3注漿漿液應攪拌均勻,隨攪隨用,並在初凝前用完。嚴防石塊、雜物混入漿液。

8.4.4當孔口溢位漿液或排氣管停止排氣時,可停止注漿。

8.4.5永久性錨桿張拉後,應對錨頭和錨桿自由段間的空隙進行補漿。

8.4.6可重複高壓注漿錨桿的注漿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二次注漿材料宜選用水灰比0.45~0.50的純水泥漿;

2 止漿密封裝置的注漿應待孔口溢位漿液後進行,注漿壓力不宜低於2.0mpa;

3 一次常壓注漿結束後,應將注漿管、注漿槍和注漿套管清洗乾淨;

4 對錨固體的二次高壓注漿,應在一次注漿形成的水泥結石體強度達到5.0 mpa後進行。注漿壓力和注漿時間可根據錨固段的體積確定,並分段依次由下至上進行。

8.4.7 漿體強度檢驗用的試塊每30根錨桿不應燒魚一組,每組不應少於6個試塊。

8.5 張拉和鎖定

8.5.1錨桿的張拉和鎖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錨頭台座的承壓面應平整,並與錨桿軸向方向垂直;

2 錨桿張拉前應對張拉裝置進行標定;

3 錨桿張拉時,注漿體和混凝土台座的抗壓強度值應符合表8.5.1 的規定;

4 錨桿張拉應有序進行,張拉順序應考慮臨近錨桿的相互影響;

5 錨桿正式張拉前,應取0.1~0.2軸向拉力設計值n,對錨桿預張拉1~2次,使杆體完全平直,各部位接觸緊密;

6 錨桿應採用符合標準和設計要求的錨具。

表8.5.1 錨桿張拉時注漿體和混凝土台座抗壓強度值

8.5.2 錨桿張拉至1.

05~1.10nt時,對岩層、砂性土層保持10min,對粘性土層保持15min,然後卸荷至鎖定荷載設計值進行鎖定。錨桿張拉荷載的分級和位移觀測時間應遵守8.

5.2的規定。

表8.5.2 錨桿張拉荷載分級和位移觀測時間

注:nt-----錨桿軸向拉力設計值。

8.5.3 荷載分散型錨桿張拉時可按設計要求先張拉單元錨桿,消除在相同荷載作用下因自由段長度不等而引起的彈性伸長差,在同時張拉各單元錨桿並鎖定。

也可按設計要求對各單元錨桿從遠端開始順序進行張拉並鎖定。

8.6施工檢查

8.6.1 施工中應對錨桿位置,鑽孔直徑、鑽孔深度和角度、錨桿杆體長度和杆體插入長度進行檢查。

8.6.2 施工中應對漿液配合比、壓力、注漿量和錨桿預應力進行檢查。

9 試驗

9.1 一般規定

9.1.1 錨桿的最大試驗荷載不宜超過錨桿體極限承載力的0.8倍。

9.1.2 試驗用計量儀表(壓力表、測力計、位移計)應滿足測試要求的精度。

9.1.3 試驗用加荷裝置(千斤頂、油幫浦)的額定壓力必須大於試驗壓力。

9.1.4 荷載分散型錨桿的試驗易採用等荷載法;也可更具具體工程情況制定相應的試驗規定和驗收標準。

9.2 基本試驗

9.2.1 對任何一種新型錨桿,或錨桿用於未應運過的地層時,必須進行極限抗拔試驗。

9.2.2 錨桿極限抗拔試驗採用的地層條件、杆體材料、錨桿引數和施工工藝必須與工程錨桿相同,且試驗數量不應少於3根,為得出錨固體極限抗拔力,必要時可加大杆體的截面面積。

9.2.3 錨桿極限抗拔試驗應採用分級迴圈加荷,加荷等級和位移觀測時間應符合表9.2.3的規定。

表9.2.3錨桿極限抗拔的加荷等級和觀測時間

注:1、第五迴圈前加荷速率為100kn/min,第六迴圈的加荷速率為50kn/min,

2、在每級加荷等級觀測時間內,測讀位移不應少於3次;

3、在每級加荷等級觀測時間內,錨頭位移增量小於0.1mm時,可施加下一級荷載,否則應延長觀測時間,直至錨頭位移增量在2h內小於2.0mm時,方可施加下一級荷載

9.2.4 錨桿極限抗拔試驗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判定錨桿破壞:

1 後一級荷載產生的錨頭位移增量達到或超過前一級荷載產生的位移增量的2倍;

2 錨頭位移持續增長;

3 錨桿杆體破壞。

9.2.5 錨桿極限抗拔試驗結果宜按荷載與對應的錨頭位移列表整理,並繪製錨桿荷載-位移(p-s)曲線、錨桿荷載-彈性位移(p-so)曲線和錨桿荷載-塑性位移(p-sp)曲線(本規程附錄e)。

9.2.6 錨桿極限承載力應取破壞荷載的前一級荷載。在最大試驗荷載下未達到第9.2.4條規定的破壞標準時,錨桿的極限承載力應取最大試驗荷載。

9.2.7 當每組試驗錨桿極限承載力的最大差值不大於30%時,應取最小值作為錨桿的極限承載力。

當最大差值大於30%時,應增加試驗錨桿數量,且按95%保證概率計算錨桿的極限承載力。

9.3 蠕變試驗

9.3.1 對塑性指數大於17的土層錨桿、極度風化的泥質岩層中或節理裂隙發育張開且充填有粘性土的岩層中的錨桿,應進行蠕變試驗。用作蠕變試驗的錨桿不得少於3根。

9.3.2 錨桿蠕變試驗的加荷等級和觀測時間應滿足表9.3.2的規定。在觀測時間內荷載必須保持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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