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規程

2022-11-30 00:24:03 字數 5323 閱讀 4107

目錄第一章安全技術總則

一、一般安全規定

二、施工、生產場所安全技術措施

三、機械裝置與安全吊裝

四、高處作業

五、施工用電

六、立體交叉作業

七、受壓容器

第二章安全操作規程

一、施工現場綜合規定

二、機電裝置操作規程

三、高空作業操作規程

四、木工操作規程

五、瓦工操作規程

六、抹灰工操作規程

七、油漆玻璃工操作規程

八、架子工操作規程

九、普通工操作規程

十、電工操作規程

十一、鋼筋工操作規程

十二、電焊工操作規程

十三、氣焊工操作規程

十四、起重工操作規程

十五、機械維修工操作規程

十六、混凝土工操作規程

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和江蘇有關安全衛生規程、規定,建立良好的施工、生產現場秩序,杜絕工傷事故,逐步實現安全技術措施標準化,參照有關規程、規定,結合本工程安全生產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程。各標段要根據本規程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本規程在施工工程中落實到位。

第一章安全技術總則

一、 一般安全規定

1 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熟悉並嚴格遵守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

2 職工上班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帶人員進入施工(生產)區域,嚴禁打鬧及酒後操作等。變(配)電站、發電機房、鍋爐房、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本崗位人員未經批准嚴禁入內。

3 作業人員在班前須進行安全檢查並確認,要及時處理班中和交**提出的各類隱患。下班前必須切斷電源、汽(氣)源,熄滅火種,清理場地。

4 兩人以上共同作業時,必須有主有從,服從統一指揮,配合協調。

5 新工人必須經過**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操作,調換工種和復工人員須經安全教育合格後才准上崗。

5 特種作業(電工作業;起重機械作業;架子工;金屬焊接(氣割)作業;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作業等)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理論和實際操作合格,取得**勞動部門所發資格證後,才准獨立上崗作業。

6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穿戴、使用防護用品。不准穿拖鞋、涼鞋、高跟鞋、裙子、短褲等,也不准赤膊露體。從事有可能被機械絞輾傷害的作業,不准戴手套;工具機操作女工要戴好壓髮帽。

7 嚴禁使用不符合標準的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

8 紙堆場附近、木工間等及其它易燃易暴區域嚴禁吸菸,無可靠的安全防火措施,未經消防部門許可,不准動火。

9 在有可能引起事故傷害或職業病的危險區域、危險場所和部位,應設定明顯的安全標誌病要嚴格遵守各種安全標誌的規定,無妥善的防護措施,不准作業。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移作他用,因施工檢修需臨時拆除或損壞的,應及時恢復。

10 各種工、機具使用前必須檢查,確認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11 保持施工現場所整潔、文明。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堆放要符合安全規定,不得妨礙操作和通行。及時清除施工廢料,做到工完料清。

12 進出作業場所必須走安全通道,上下交叉作業及其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措施。不准隨意穿行、攀爬、跨越各種設施或機械裝置。

二、施工、生產場所安全技術措施

13 每個施工現場、車間,必須在主要入口處設定「安全紀律牌」或「安全守則」掛牌,面積不得小於1平方公尺。

14 在有可能引起事故傷害或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危險區域、危險場所和部位,應設定明顯的安全標誌。各種標誌和防護設施,不得任意拆除或移作他用,因施工和檢修需臨時拆除或損壞的,應及時恢復。

15 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構件吊頂、安裝、防腐等分項工程必須單獨編制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針對工程特點、施工方法、使用機具、材料等,編制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前,由技術負責人,工段長負責向參加施工的全體職工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並做好交底記錄。

凡無施工方案和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工程,一律不准開工。

16 堅持使用「安全三寶」規定

一、 進入施工區域,必須戴好安全帽,機械、工具機操作女工,必須戴好壓髮帽。

二、 懸空作業,必須栓好安全帶。凡無處掛安全帶時,工段長或工程直接負責人應為工人設定掛安全帶的安全拉繩,安全欄杆等。

三、 凡不採用外架施工的工程(如:裡腳手架施工的工程、多層框架施工的工程等),當高度達到4~5公尺時,必須在外圍架設一層固定安全網。每公升高四公尺,設定一層移動安全網,每四層樓再設定一層固定安全網。

17 堅持「四口」防護措施

一、 凡樓梯口、電梯口(包括垃圾口)、預留洞口,必須設圍欄或蓋板、架網。

二、 建築物的所有出入口,必須搭設板棚或網席棚。棚的長度為5~10公尺,寬度應大於出入口。

18 作好臨邊防護。凡在施工過程中,尚未安裝欄杆的陽台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樓層周邊,跑道兩邊和卸料臺的外側等,都必須設定1.2公尺高的雙層圍欄或搭設安全網。

19 塔吊的安全要求

一、 所有塔吊必須設定起重量、吊鉤過捲、吊桿變幅、駕駛室公升降、行程等限位和吊鉤、斷繩、繩筒保險裝置。軌道式起重機應安裝夾軌鉗,在軌道兩端必須設安全車檔或緩衝器。

二、 新安裝的限位裝置、電子力矩顯示裝置等,必須經建設公司或工程公司(廠)安全部門、機動部門、施工技術部門聯合檢查驗收後方準使用。機操人員應隨時對各限位裝置進行檢查、保養,保證執行靈敏可靠。凡限位裝置及其他安全裝置失靈者,一律停止使用。

三、 塔吊地基必須壓實,承載能力必須符合規定要求,塔吊基礎樁頭必須伸入基礎中,基礎周圍防止塌方,並做好排水和裝好避雷接地線。

20 腳手架的安全要求

一、 塔設各種腳手架,必須由專門工人搭設,按《冶金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要求的材質、結構、鏈結方法進行塔設、鋪滿跳板,當作業高度達到4~5公尺時,必須在架外架設一層固定安全網,每生高四公尺,設定一層移動安全網,每四層高時再設定一層安全網。並經工長驗收合格後方準使用。

二、 使用中的腳手架,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維修,及時清除隱患,保證穩定、堅固、不變形、不傾斜、不搖晃。

三、 外腳手架操作層外側,必須設1.2公尺高的欄杆和條式立網,並兜在腳手板處。所有施工架子,必須設定行人斜道,為施工人員上下創造安全條件。嚴禁工人順架子爬上爬下。

四、 金屬腳手架高於周圍建築物時,每24公尺設一根高出最高架桿3.5公尺的避雷針。

五、 單排金屬腳手架的高度不超過30公尺。從底部起每5公尺高加設一道與構築物連線牢固的拉繩,間距不得超過6公尺。凡十層樓以上建築的腳手架,塔設前必須繪製施工圖,制定出安全技術措施。

腳手架必須用金屬管、扣件連線,嚴禁使用鐵線及繩索**。基礎要在夯實的素土上,鋪2公尺寬、15厘公尺厚的道渣,每隔60厘公尺放乙個混凝土塊,上鋪24號槽鋼或跳板並加安鋼底托盤,架子立桿直接支承在槽鋼上或跳板並加安鋼底托盤上,架子的立桿,大橫桿接頭必須錯開塔接。凡十五層以上建築的金屬腳手架,應經自重和荷載計算,適當加密立桿間距。

六、 凡十層樓以上建築的腳手架,必須經正、副主任工程師、安全、施工技術部門審查批准後方準使用。

七、 跳板等施工設施,材料必須載使用前進行檢驗。

三、機械裝置與起重吊裝

21 起重吊裝的要求

一、 所有起重機械工作場地必須堅實、平整、可靠,不得超負荷起吊或帶病執行,司機與指揮人員,必須經過技術與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領取「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獨立操作。嚴禁非機操人員操縱各種機械。

二、 起重作業應按國家規定的指揮訊號,固定專人指揮,並嚴格執行「十不吊」:

1、 斜拉斜掛不吊;

2、 超負荷或物件重量不清不吊;

3、 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4、 吊件**、吊掛不牢或不平衡不吊;

5、 指揮訊號不明、光線暗淡、視物不清不吊;

6、 吊件帶稜角缺口無措施不吊;

7、 吊件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8、 吊桿下及其轉動範圍內站人不吊;

9、 吊件埋在地下重量不清或未採取措施不吊;

10、氧氣瓶、乙瓶等無防護措施不吊。

三、 起重機械應標明起重噸位。要有訊號裝置。橋式起重機必須保證有捲揚限制器、起重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緩衝器和自動聯鎖裝置,並靈敏可靠。

四、 各種起重機械的效能,不准任意改變。

五、 吊裝危險區外圍,必須設定防護欄和警告標誌,非吊裝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區。

六、 凡採用兜法吊物件時,必須在構件與鋼繩承重處墊保護物。多點吊裝應採用鐵扁擔。

七、 吊裝屋架、架的上下弦、行車梁的上部,應設定安全拉繩或安全扶手,供起重工、焊工等掛安全帶用。柱子上端應設帶護欄的操作台。

八、 凡雷雨天,看不清訊號的霧天,六級以上(含六級)大風天,不准進行吊裝。

22 各種機械裝置的設計、製造、安裝和修理,都必須符合要求。

23 各類明齒輪、砂輪、電鋸、易接近的聯軸節、轉軸、飛輪等危險部位,均要安設防護與遮蔽裝置。

24 各種壓延、沖壓、碾壓、剪下等沖壓機械,都要有安全保護裝置。

25 各種機械的保養、檢修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26 各種木工電平刨必須安裝防護裝置,並保持防護裝置靈敏可靠。

27 凡是人工上料的砂漿攪拌機,必須裝置防止掉落腳的鋼筋網罩。

四、高處作業

28 認真執行jgj80-91《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29 對從事高處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貧血以及其他不適宜從事高處作業疾病者,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30 懸空作業,必須栓好安全帶。

31 嚴禁在石棉瓦屋面上、刨花板、三合板等頂棚上行走、休息、操作。凡必須在上面行走、操作時,應採取可靠的墊板等安全措施。

32 在高處作業時,嚴禁向下拋擲物件,要用起重機械、繩索等工具下放,並及時清理出現場。

33 及時清除安全網上面的墜落物。

34 登高作業嚴禁乘坐起重機械、提公升機等提公升機械的吊籃、吊盤和提公升平台等上下。

四、施工用電

35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嚴格按jgj46-2005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執行。

36 在施工現場設有專用的低壓側為380/220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時,其低壓側應採用保護導體和中性導體分離接地系統(tn-s系統)。

37 臨時用電裝置在5台及五颱以上或裝置縱容量在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8 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以下和裝置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9 臨進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一、 現場勘探;

二、 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三、 進行負荷計算;

四、 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型別、規格;

五、 繪製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六、 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40 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製,並用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41 臨進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42 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四十二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外線電工安全技術規程

1 必須遵守礦山一般安全規程 2 工作時,必須有兩人以上,禁止一人外出單獨作業。3 工作前,必須將使用的各種工具 工件準備齊全,檢查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工具 接地線及驗電器具。4 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5 禁止赤膊和穿帶有鐵釘的鞋作業。6 禁止帶電作業,禁止帶負荷停送開關,停送電或...

焊工作業安全技術規程

第一條焊工必須持有 特殊作業操作證 並在有效期內。第二條在生產區的禁火區內,未經安全科簽發 動火許可證 嚴禁動火。並嚴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 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執行。第三條焊工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電源 焊機 氧氣表 乙炔表 割刀 焊槍等專用工具是否完好。第四條動火施工必須符合安全規定,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

機修鉗工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機械裝置維修專業學生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一 安全技術總則和要求 1 承擔修理任務時,按照下達的具體工作,不得做與本工作無關的其他事情,更不許做私活。當接到不熟悉的工作時,應向組長和老師問明安全技術要求,方得進行工作,確保安全操作。2 工作時要聚精會神,保質保量保安全不得與他人談笑打鬧和分散他人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