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作業安全技術規程

2022-07-05 17:48:06 字數 2269 閱讀 9769

第一條焊工必須持有《特殊作業操作證》,並在有效期內。

第二條在生產區的禁火區內,未經安全科簽發《動火許可證》,嚴禁動火。並嚴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動火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條焊工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電源、焊機、氧氣表、乙炔表、割刀、焊槍等專用工具是否完好。

第四條動火施工必須符合安全規定,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距不得小於6公尺。乙炔瓶應當豎放,不得臥置,以確保安全生產。動火結束或下班時應切斷電源、氣源,徹底熄滅餘火。

第五條檢修部位未與生產系統隔絕,不得作業。

第六條檢修部位未有置換,動火分析不合格時禁止作業。

第七條特殊裝置、區域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護,嚴格禁止動火、施焊。

第八條採用帶壓不置換焊接、動火時,應嚴格按照《帶壓不置換動火的安全技術規定》執行。

起重、吊運作業安全技術規程

第一條起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勞動、質監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起重作業人員應熟悉起吊裝置效能,操作規程和安全要求。除日常維修起吊小件外,5噸以上物件吊運須經安全科同意;20噸以上物件或危險地形、裝置間隙較小、難度較大等情況下起吊需制訂吊裝方案,由生產部領導審核批准。

第二條較大的吊運作業前,必須預先編制《起重安裝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預先劃定警戒區,設定安全標誌,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

第三條吊裝時,作業人員登高3公尺以上要繫安全帶。所有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遇有大雪、暴雨、大霧及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夜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並盡量避免。

第四條工作前要指派專人對起重裝置及各種起吊用具、安全裝置等進行可靠性檢查(包括完好狀況、承受能力等)。電氣線路、安全距離要符合要求。

第五條起吊物件及拆卸裝置時,要充分考慮對周圍裝置及管線是否有影響。如不能保證安全時,不得進行工作。

第六條利用房屋、地面建築等進行吊裝作業時,要充分了解承受負荷情況。嚴禁在易燃、易爆、有毒介質的管道、裝置、容器及電線桿、危險廠房、不牢的基礎等物上栓吊繩和纜風繩。

第七條各種起吊裝置都必須有技術熟練的人員專人使用和管理,不許他人隨意操作。

第八條起吊物件前,要正確掌握其重量,選擇相應的起吊工具,嚴禁超負荷起吊。

第九條起吊時,吊鉤要綁牢並有防止脫鉤措施。起吊物件要栓系牢固,防止傾倒、滑脫,有刃面的物件要加墊襯,防止損壞繩索,物件上要加溜繩,防止吊物搖擺和旋轉。

第十條在起重、吊運時,要指派專人在現場監護,觀察作業時的狀況,發現有危險因素應立即採取措施。必要時,要求停止作業。

第十一條進行起重、吊裝作業,應確定一人統一指揮,但發生緊急意外情況時,現場人員可以發出停止作業和避讓訊號。

第十二條在起重、吊運作業中,要嚴禁違章,嚴格執行「十不吊」即:

1、指揮訊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超負荷或重量不明物件不吊;

3、斜拉重物不吊;

4、光線不足、看不清重物不吊;

5、重物下站人不吊;

6、重物埋在地下不吊;

7、重物緊固不牢、繩打結、繩不齊不吊;

8、稜、刃物體沒有放墊措施不吊;

9、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10、重物執行時要越過下面人頭不吊。

第十三條正式起吊前,必須經過試吊,重物吊離地面15—20厘公尺後停止上公升,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認無險情後方可起吊或吊運。

第十四條拖拉繩越過道路時,離路面不得低於7公尺,並要有專人監護。

第十五條起吊作業前及作業過程中,嚴禁喝酒。

電工作業安全技術規程

第一條電工為特殊工種,上崗人員必須持有勞動質監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間斷工作連續六個月以上,必須重新考試,合格後方可恢復工作。

第二條配電房部分線路停電時,必須掛上「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第三條執行中的架空線路,只有在停電和掛上輕便接地線後,才能在其上面檢修,並有專人監護。

第四條高空作業必須持有安全科開出的「登高作業證」,並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第五條帶電作業時要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並必須有人監護。任何電氣裝置或線路在未經驗電確認無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

第六條上梯作業時,梯子要放穩,要做好防滑措施。

第七條不能帶負荷拉刀閘,事故未消除不能急於送電。

第八條檢修電機時,必須切斷電源,試車時必須與工段長或操作工聯絡。

第九條電流互感器二次繞組必須與儀表閉路或短接。嚴禁開路,繞組負端必須接地。

第十條電工工具必須定期作耐壓試驗。(絕緣棒、絕緣鞋、絕緣手套)絕緣手套不得借給別的工種使用。登高板、安全帶等工具使用前必須檢查。

第十一條禁止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電氣工具。禁止操作非自己負責或不熟悉的電氣裝置。在變電、配電處或帶電裝置附近,禁止用鋼捲尺等金屬導體量具等物進行測量或觸及,以防觸電。

第十二條任何電氣裝置上的標誌牌、遮欄,非經值班負責人或有關領導允許,不得移動。

安全技術規程

目錄第一章安全技術總則 一 一般安全規定 二 施工 生產場所安全技術措施 三 機械裝置與安全吊裝 四 高處作業 五 施工用電 六 立體交叉作業 七 受壓容器 第二章安全操作規程 一 施工現場綜合規定 二 機電裝置操作規程 三 高空作業操作規程 四 木工操作規程 五 瓦工操作規程 六 抹灰工操作規程 ...

測試作業技術規程

按測試要求大排量迴圈壓井幫浦2周清洗井底,調整鑽井液,使之達到測試壓井液要求。1 2 2 壓井液要求 a.壓井液密度應滿足壓井液柱形成井底回壓大於地層壓力2mpa 3mpa b.壓井液中固相雜質應 0.1 c.壓井液粘度應適中 d.如利用鑽井液則需按設計需求進行調整,並篩除固相雜質,直至進出口效能一...

外線電工安全技術規程

1 必須遵守礦山一般安全規程 2 工作時,必須有兩人以上,禁止一人外出單獨作業。3 工作前,必須將使用的各種工具 工件準備齊全,檢查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工具 接地線及驗電器具。4 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5 禁止赤膊和穿帶有鐵釘的鞋作業。6 禁止帶電作業,禁止帶負荷停送開關,停送電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