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級數學畢業複習 數的運算知識點

2022-09-25 03:18:03 字數 5688 閱讀 3054

數的運算知識點

※運算的意義

(一)整數四則運算

1整數加法:(把兩個數合併成乙個數)的運算叫做加法。

在加法裡,相加的數叫做加數,加得的數叫做和。加數是部分數,和是總數。

加數+加數=和乙個加數=(和-另乙個加數)

2整數減法:已知(兩個加數的和與其中的乙個加數),求(另乙個加數)的運算叫做減法。例如:

18-6表示(已知兩個因數的和是18,其中的乙個加數是6,求另乙個加數。)

在減法裡,已知的和叫做被減數,已知的加數叫做減數,未知的加數叫做差。被減數是總數,減數和差分別是部分數。

加法和減法互為逆運算。

被減數-減數=差被減數=(差+減數) 減數=(被減數-差)

3整數乘法:求(幾個相同加數的和)的簡便運算叫做乘法。

在乘法裡,相同的加數和相同加數的個數都叫做因數。相同加數的和叫做積。

在乘法裡,0和任何數相乘都得0. 1和任何數相乘都的任何數。

乙個因數×乙個因數 =積乙個因數=(積÷另乙個因數)

4 整數除法: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乙個因數),求(另乙個因數的運算)叫做除法。例如:

18÷6表示(已知兩個因數的積是18,其中的乙個因數是6,求另乙個因數。)

在除法裡,已知的積叫做被除數,已知的乙個因數叫做除數,所求的因數叫做商。

乘法和除法互為逆運算。

在除法裡,0不能做除數。因為0和任何數相乘都得0,所以任何乙個數除以0,均得不到乙個確定的商。

被除數÷除數=商除數=(被除數÷商) 被除數=(商×除數)

(二)小數四則運算

1. 小數加法:小數加法的意義與整數加法的意義相同。是把兩個數合併成乙個數的運算。

2. 小數減法:小數減法的意義與整數減法的意義相同。已知兩個加數的和與其中的乙個加數,求另乙個加數的運算.

3. 小數乘法:

小數乘整數的意義和整數乘法的意義相同,就是求幾個相同加數和的簡便運算;例如,1.3×6表示(6個1.3的和是多少)或也可表示(1.3的6倍是多少?)

乙個數乘小數的意義是求(這個數的十分之幾、百分之幾、千分之幾……)是多少。例如,16×0.13表示(求16的百分之十三是多少?)

4. 小數除法:

小數除法的意義與整數除法的意義相同,就是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乙個因數,求另乙個因數的運算。

(三)分數四則運算

1. 分數加法:分數加法的意義與整數加法的意義相同。 是把兩個數合併成乙個數的運算。

2. 分數減法:分數減法的意義與整數減法的意義相同。已知兩個加數的和與其中的乙個加數,求另乙個加數的運算。

3. 分數乘法:

分數乘法的意義與整數乘法的意義相同,就是求幾個相同加數和的簡便運算。

乙個數乘分數的意義:表示求這個數的(幾分之幾是多少)?例如,15×表示(15的是多少?)

5. 分數除法:

分數除法的意義與整數除法的意義相同。就是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乙個因數,求另乙個因數的運算。

※運算法則

1. 整數加法計算法則:

(相同數字)對齊,從(低)位加起,哪一位上的數相加滿十,就向前一位進一。

2. 整數減法計算法則:

相同數字對齊,從(低)位減起,哪一位上的數不夠減,就從它的前一位退一作十,和本位上的數合併在一起,再減。

3. 整數乘法計算法則:

先用乙個因數每一位上的數分別去乘另乙個因數各個數字上的數,用因數哪一位上的數去乘,乘得的數的末尾就和哪一位對齊,然後把各次乘得的數加起來。

4. 整數除法計算法則:

先從被除數的(高位)除起,除數是幾位數,就看被除數的前幾位; 如果不夠除,就多看一位,除到被除數的哪一位,商就寫在哪一位的上面。如果哪一位上不夠商1,要補「0」佔位。每次除得的餘數要小於(除數)。

5. 小數乘法法則:

先按照(整數乘法的)計算法則算出積,再看因數中共有(幾位小數),就從積的(右邊)起數出幾位,點上小數點;如果位數不夠,(就用「0」補足)。

6. 小數除法計算法則:

(1)除數是整數的小數除法計算法則:

先按照(整數除法)的法則去除,商的小數點要和(被除數的小數點)對齊;如果除到被除數的末尾仍有餘數,就在餘數後面(添「0」),再繼續除。

(2) 除數是小數的除法計算法則:

先移動除數的小數點,使它變成(整數),除數的小數點向右移動幾位,被除數的小數點也(向右移動幾位)(位數不夠的補「0」),然後按照除數是整數的除法法則進行計算。

7. 同分母分數加減法計算方法:

同分母分數相加減,只把(分子)相加減,(分母)不變。

8. 異分母分數加減法計算方法:

先(通分),然後按照同分母分數加減法的的法則進行計算。

9. 帶分數加減法的計算方法:

整數部分和分數部分分別相加減,再把所得的數合併起來。

10. 分數乘法的計算法則:

分數乘整數,用(分數的分子和整數相乘的積)作分子,(分母)不變;

分數乘分數,用(分子相乘的積)作分子,(分母相乘的積)作分母。

11. 分數除法的計算法則:

除以乙個數(0除外),等於乘以這個數的(倒數)。如,5÷=5×==30

※運算定律

1. 加法交換律:兩個數相加,交換加數的位置,它們的和不變,即a+b=b+a 。

2. 加法結合律:三個數相加,先把前兩個數相加,再加上第三個數;或者先把後兩個數相加,再和第乙個數相加它們的和不變,即(a+b)+c=a+(b+c) 。

3. 乘法交換律:兩個數相乘,交換因數的位置它們的積不變,即a×b=b×a。

4. 乘法結合律:三個數相乘,先把前兩個數相乘,再乘以第三個數;或者先把後兩個數相乘,再和第乙個數相乘,它們的積不變,即(a×b)×c=a×(b×c) 。

5. 乘法分配律:兩個數的和與乙個數相乘,可以把兩個加數分別與這個數相乘再把兩個積相加,即(a+b)×c=a×c+b×c 。

乘法分配律可以倒回來用:a×c+b×c = (a+b)×c

6. 減法的性質:

(1)從乙個數里連續減去幾個數,可以從這個數里減去所有減數的和,差不變,即a-b-c=a-(b+c) 。如,10-2.3-7.7=10-(2.3+7.7)=10-10=0

(2) a-b-c=a-(b+c) 可以倒回來用:a-(b+c) = a-b-c,如,15.6-(5.

6+3.8)= 15.6-5.

6-3.8=10-3.8=6.

27、除法的性質:

(1)乙個數里連續除以幾個數,可以用這個數里除以所有除數的積,結果不變,即a÷b÷c=a÷(b×c) 。如,32.5÷4÷2.

5=32.5÷(4×2.5)=32.

5÷10=3.25

(2)a÷b÷c=a÷(b×c) 可以倒回來用:a÷(b×c)= a÷b÷c,如,18.3÷(1.83×50)=18.3÷1.83÷50=10÷50=0.2

※ 運算順序

1. 沒有括號的混合運算:

同級運算從(左)往(右)依次運算;兩級運算先算(乘、除)法,後算(加減)法。

2. 有括號的混合運算:

先算(小括號裡面的),再算(中括號裡面的),最後算(括號外面的)。

3. 第一級運算:(加法和減法)叫做第一級運算。第二級運算:(乘法和除法)叫做第二級運算。

4. 小數四則運算的運算順序和整數四則運算順序相同。

5.分數四則運算的運算順序和整數四則運算順序相同。

四、運算的意義

(一)整數四則運算

1.整數加法:

把兩個數合併成乙個數的運算叫做加法。

在加法裡,相加的數叫做加數,加得的數叫做和。加數是部分數,和是總數。

加數+加數=和加數=和-另乙個加數

2.整數減法:

已知兩個加數的和與其中的乙個加數,求另乙個加數的運算叫做減法。

在減法裡,已知的和叫做被減數,已知的加數叫做減數,未知的加數叫做差。被減數是總數,減數和差分別是部分數。

加法和減法互為逆運算。

被減數-減數=差被減數=差+減數減數=被減數-差

3.整數乘法:

求幾個相同加數的和的簡便運算叫做乘法。

在乘法裡,相同的加數和相同加數的個數都叫做因數。相同加數的和叫做積。

在乘法裡,0和任何數相乘都得0.1和任何數相乘都的任何數。

因數×因數=積因數=積÷另乙個因數

4.整數除法:

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乙個因數,求另乙個因數的運算叫做除法。

在除法裡,已知的積叫做被除數,已知的乙個因數叫做除數,所求的因數叫做商。

乘法和除法互為逆運算。

在除法裡,0不能做除數。因為0和任何數相乘都得0,所以任何乙個數除以0,均得不到乙個確定的商。

被除數÷除數=商除數=被除數÷商被除數=商×除數

(二)小數四則運算

1.小數加法:

小數加法的意義與整數加法的意義相同。是把兩個數合併成乙個數的運算。

2.小數減法:

小數減法的意義與整數減法的意義相同。已知兩個加數的和與其中的乙個加數,求另乙個加數的運算.

3.小數乘法:

小數乘整數的意義和整數乘法的意義相同,就是求幾個相同加數和的簡便運算;乙個數乘純小數的意義是求這個數的十分之幾、百分之幾、千分之幾……是多少。

4.小數除法:

小數除法的意義與整數除法的意義相同,就是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乙個因數,求另乙個因數的運算。

5.乘方(平方):

求幾個相同因數的積的運算叫做乘方。例如33=3×3=32

(三)分數四則運算

1.分數加法:

分數加法的意義與整數加法的意義相同。是把兩個數合併成乙個數的運算。

2.分數減法:

分數減法的意義與整數減法的意義相同。已知兩個加數的和與其中的乙個加數,求另乙個加數的運算。

3.分數乘法:

分數乘法的意義與整數乘法的意義相同,就是求幾個相同加數和的簡便運算。

4.乘積是1的兩個數叫做互為倒數。

5.分數除法:

分數除法的意義與整數除法的意義相同。就是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乙個因數,求另乙個因數的運算。

(四)運算定律

1.加法交換律:

兩個數相加,交換加數的位置,它們的和不變,即a+b=b+a。

2.加法結合律:

三個數相加,先把前兩個數相加,再加上第三個數;或者先把後兩個數相加,再和第乙個數相加,它們的和不變,即(a+b)+c=a+(b+c)。

3.乘法交換律:

兩個數相乘,交換因數的位置它們的積不變,即a×b=b×a。

4.乘法結合律:

三個數相乘,先把前兩個數相乘,再乘以第三個數;或者先把後兩個數相乘,再和第乙個數相乘,它們的積不變,即(a×b)×c=a×(b×c)。

5.乘法分配律:

兩個數的和與乙個數相乘,可以把兩個加數分別與這個數相乘再把兩個積相加,即(a+b)×c=a×c+b×c。

6.減法的性質:

從乙個數里連續減去幾個數,可以從這個數里減去所有減數的和,差不變,即a-b-c=a-(b+c)。

(五)運算法則

1.整數加法計算法則:

相同數字對齊,從低位加起,哪一位上的數相加滿十,就向前一位進一。

2.整數減法計算法則:

相同數字對齊,從低位加起,哪一位上的數不夠減,就從它的前一位退一作十,和本位上的數合併在一起,再減。

3.整數乘法計算法則:

先用乙個因數每一位上的數分別去乘另乙個因數各個數字上的數,用因數哪一位上的數去乘,乘得的數的末尾就對齊哪一位,然後把各次乘得的數加起來。

4.整數除法計算法則:

先從被除數的高位除起,除數是幾位數,就看被除數的前幾位;如果不夠除,就多看一位,除到被除數的哪一位,商就寫在哪一位的上面。如果哪一位上不夠商1,要補」0」佔位。每次除得的餘數要小於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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