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作業指導書

2022-09-24 09:30:05 字數 3121 閱讀 6240

1. 檢測專案名稱

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試驗檢測包括:最大幹密度、最佳含水量、無側限抗壓強度、水泥或石灰劑量、石灰有效鈣鎂含量、粉煤灰細度、粉煤灰燒失量、粉煤灰比表面積。

2. 適用範圍

本作業指導書適用於水泥、石灰、粉煤灰等工業廢渣及其綜合穩定材料的物理、力學試驗,以及石灰、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試驗。

3. 檢測依據

《公路工程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試驗規程》(jtg e51—2009)

4. 最大幹密度

4.1 本方法適用於在規定的試筒內,對水泥穩定材料(在水泥水化前)、石灰穩定材料及石灰(或水泥)粉煤灰穩定材料進行擊實試驗,以繪製穩定材料的含水量—幹密度關係曲線,從而確定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4.2 主要儀器裝置

擊實筒、多功能自控電動擊實儀、電子天平(量程4000g,感量0.01g)、電子天平(量程15kg,感量0.1g)、方孔篩、量筒、直刮刀、刮土刀、工字形刮平尺、拌合工具、脫模器、鋁盒、烘箱、游標卡尺。

4.3 試驗步驟

4.3.1將已篩分的試樣用四分法逐次分小,至最後取出約10~15kg試料。

再用四分法將已取出的試料分成5~6份,每份試料的幹質量為2.0g(對於細粒土)或2.5kg(對於各種中粒土)。

4.3.2 預定5~6個不同含水量,依次相差0.5%~1.5%,且其中至少有兩個大於和兩個小於最佳含水量。

4.3.3 預定含水量製備試樣。將1份試料平鋪於金屬盤內,將事先計

算得的該份試料中應加的水量均勻地噴灑在試料上,用小鏟將試料充分拌和到均勻狀態,然後裝入密閉容器或塑料口袋內浸潤備用。粘質土12~24h,粉質土6~8h,砂類土、砂礫土、紅土砂礫、級配砂礫等可以縮短到4h左右,未篩分碎石、砂礫和砂可縮短到2h。浸潤時間一般不超過24h。

4.3.4 將所需要的穩定劑水泥加到浸潤後的試樣中,並用小鏟、泥刀或其他工具充分拌和到均勻狀態。

水泥應在擊實前逐個加入。加有水泥的試樣拌和後,應在1h內完成下述擊實試驗。拌和後超過1h的試樣,應予作廢。

4.3.5試筒套環與擊實底板應緊密聯結。

將擊實筒放在堅實地面上,用四分法取製備好的試樣400~500g倒入筒內,整平其表面,然後安裝到多功能擊實儀上,設定擊實鎚擊次數,進行第1層試樣的擊實。第1層擊實完後,檢查該層高度是否合適,以便調整以後幾層的試樣用量。用刮土刀將表面「拉毛」,然後重複上述做法,進行其餘4層試樣是擊實。

試樣超出筒頂的高度不得大於6mm,超出高度過大的事件應該作廢。

4.3.6 用刮土刀沿套環內壁削挖後,扭動並取下套環。

齊筒頂細心刮平試樣,並拆除底板。如試樣底面略突出筒外或有孔洞,則應細心刮平或修補。最後用工字形刮平尺齊筒頂和筒底將試樣刮平。

擦淨試筒的外壁,稱其質量m1。

4.3.7用脫模器推出筒內試樣。

從試樣內部從上至下取兩個有代表性的樣品,測定其含水量,計算至0.1%。兩個試樣的含水量的差值不得大於1%。

烘箱的溫度應事先調整到110℃左右,以使放入的試樣能立即在105~110℃的溫度下烘乾。

4.3.8 按本方法4.2.3~4.2.7的步驟進行其餘含水量下穩定材料的擊實和測定工作。凡已用過的試樣,一律不再重複使用。

4.4試驗結果的計算

4.4.1 穩定材料溼密度計算

按下式計算每次擊實後穩定材料的溼密度。

pw=(m1-m2)∕v

式中:pw—— 穩定材料的溼密度(g∕㎝3);

m1—— 試筒與溼試樣的總質量(g);

m2—— 試筒的質量(g);

v—— 試筒的容積(㎝3)。

4.4.2 穩定材料幹密度計算

按下式計算每次擊實後穩定材料的幹密度。

pd= pw∕(1+0.01w)

式中:pd—— 試樣的幹密度(g∕㎝3);

試樣的含水量(%)。

5. 最佳含水量

5.1 本方法適用於在規定的試筒內,對水泥穩定材料(在水泥水化前)、石灰穩定材料及石灰(或水泥)粉煤灰穩定材料進行擊實試驗,以繪製穩定材料的含水量—幹密度關係曲線,從而確定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

5.2 主要儀器裝置

擊實筒、多功能自控電動擊實儀、電子天平(量程4000g,感量0.01g)、電子天平(量程15kg,感量0.1g)、方孔篩、量筒、直刮刀、刮土刀、工字形刮平尺、拌合工具、脫模器、鋁盒、烘箱、游標卡尺。

5.3 試驗步驟

5.3.1將已篩分的試樣用四分法逐次分小,至最後取出約10~15kg試料。

再用四分法將已取出的試料分成5~6份,每份試料的幹質量為2.0g(對於細粒土)或2.5kg(對於各種中粒土)。

5.3.2預定5~6個不同含水量,依次相差0.5%~1.5%,且其中至少有兩個大於和兩個小於最佳含水量。

5.3.3預定含水量製備試樣。

將1份試料平鋪於金屬盤內,將事先計算得的該份試料中應加的水量均勻地噴灑在試料上,用小鏟將試料充分拌和到均勻狀態,然後裝入密閉容器或塑料口袋內浸潤備用。粘質土12~24h,粉質土6~8h,砂類土、砂礫土、紅土砂礫、級配砂礫等可以縮短到4h左右,未篩分碎石、砂礫和砂可縮短到2h。浸潤時間一般不超過24h。

5.3.4將所需要的穩定劑水泥加到浸潤後的試樣中,並用小鏟、泥刀或其他工具充分拌和到均勻狀態。

水泥應在擊實前逐個加入。加有水泥的試樣拌和後,應在1h內完成下述擊實試驗。拌和後超過1h的試樣,應予作廢。

5.3.5試筒套環與擊實底板應緊密聯結。

將擊實筒放在堅實地面上,用四分法取製備好的試樣400~500g倒入筒內,整平其表面,然後安裝到多功能擊實儀上,設定擊實鎚擊次數,進行第1層試樣的擊實。第1層擊實完後,檢查該層高度是否合適,以便調整以後幾層的試樣用量。用刮土刀將表面「拉毛」,然後重複上述做法,進行其餘4層試樣是擊實。

試樣超出筒頂的高度不得大於6mm,超出高度過大的

事件應該作廢。

5.3.6用刮土刀沿套環內壁削挖後,扭動並取下套環。

齊筒頂細心刮平試樣,並拆除底板。如試樣底面略突出筒外或有孔洞,則應細心刮平或修補。最後用工字形刮平尺齊筒頂和筒底將試樣刮平。

擦淨試筒的外壁,稱其質量m1。

5.3.7用脫模器推出筒內試樣。

從試樣內部從上至下取兩個有代表性的樣品,測定其含水量,計算至0.1%。兩個試樣的含水量的差值不得大於1%。

烘箱的溫度應事先調整到110℃左右,以使放入的試樣能立即在105~110℃的溫度下烘乾。

5.3.8按本方法4.2.3~4.2.7的步驟進行其餘含水量下穩定材料的擊實和測定工作。凡已用過的試樣,一律不再重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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