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規定》解讀

2022-09-15 09:45:04 字數 2385 閱讀 1826

購房提取條件進一步放寬

◆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積金提取執行「老錢老辦法」

《提取規定》:「職工按照市**《關於發布深圳市社會保險暫行規定的通知》(深府〔1992〕128號)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其提取可以適用本規定施行之前本市有關住房公積金提取具體規定。」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的對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積金適用此前我市已實施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建議,《提取規定》充分考慮到該部分繳存職工的提取需求,社保存量住房公積金將適用原先的提取政策,老錢老辦法。

◆租房提取無需租房合同

《提取規定》:「支付本市範圍內住房租金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範圍內無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每年度可以申請提取兩次;當年度未提取的剩餘額度,可以在以後年度累計提取。」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的提高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用於支付房租的建議,《提取規定》取消了1000元的額度限制,並取消了提取時提供租賃合同的要求,僅要求職工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範圍內無具有所有權的住房並誠信申報。

◆購房提取條件進一步放寬

《提取規定》:「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的儲存餘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儲存餘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讀:徵求意見稿曾規定,凡是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但是根據公眾提出的降低多套房購房提取限制力度的意見,《提取規定》放寬了限制。

按照《提取規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是票據等憑證時間符合要求,還是可以提取60%的;該項規定僅是對2010年9月30日後購買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異地買房)要求不能提取,若其他住房的票據等憑證符合要求,也是可以選擇其中一套提取60%的。

同時,《提取規定》取消了票據等憑證出具時間在《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施行(2010年12月20日)之後的要求,只保留了申請提取時間與憑證出具時間相隔在兩年以內的要求。因此,職工若是在2011年9月申請提取,其購房有關憑證出具時間最早可從2009年9月開始算。

此外,繳存職工不管是在深圳市內還是市外的住房都可按規定申請購房提取。

◆首套房提取不超過職工上月實際還貸額

《提取規定》:「償還本市範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上月實際還貸額;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讀:徵求意見稿中,凡是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首套房按月應繳額提取且不得超過實際還貸額。

按照《提取規定》,有兩個新變化:一是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還是可以提取60%的,但不得以2010年9月30日後購買的第三套房提取;二是首套房按月實際還貸額提取。

◆留存額由3個月降為1個月

《提取規定》:「職工按照本章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後,其提取後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不應低於職工申請當月的月應繳存額。」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的降低留存額的意見,《提取規定》將留存額由3個月降為1個月。住房公積金制度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強制性的特點。

儲存留存額的規定主要是為體現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原則,即將留存下來的資金,用以確保和滿足後續職工購房貸款的資金需求。從各地住房公積金實踐的發展過程來看,其住房公積金留存額均是從多到少;同樣隨著我市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不斷發展,不久的將來我市住房公積金的留存額也將逐步降低,甚至可能取消。

◆可用公積金支付物業管理費

《提取規定》:「用於其他住房消費的,職工應當按照《暫行辦法》繳存住房公積金累計滿12個月,每年度可以申請提取一次,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提取前12個月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的30%;當年度未提取的剩餘額度,可以在以後年度累計提取。

本規定中所稱其他住房消費包括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住房裝修費、舊住宅區加裝電梯費等其他未納入本規定第五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中的住房消費情形。」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的增加提取情形、提高物業費提取額度的意見,《提取規定》新增了其他住房消費這一提取情形。將住房物業服務費、裝修費、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舊住宅區加裝電梯費以及其他不符合購房、租房、還貸提取條件要求的住房消費情形納入到其他住房消費情形。

職工只需到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簽訂網上業務辦理協議,就能每年在網上辦理提取手續,提取申請時間段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的30%。

◆非深戶在原籍宅基地建房可提取

《提取規定》:「非本市戶籍且屬於農業戶口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在戶籍所在地的宅基地建造住房的,由公積金中心另行擬訂具體規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公布執行。」

宿遷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暫行規定

宿遷市人民 辦公室 關於印發宿遷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暫行規定的通知 宿政辦發 2012 140號 各縣 區人民 宿遷經濟開發區 市湖濱新城 蘇州宿遷工業園區 市軟體與服務外包產業園 市洋河新城,市各委 辦 局,市各直屬單位 宿遷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暫行規定 已經市人民 研究同意,現印...

溫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職工償還因購買 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費貸款,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儲存餘額仍不足的,還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餘額。第八條職工因無房而租賃住房自住支付房租,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儲存餘額仍不足的,還可以提取配偶及其同居住的父母 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

深圳市住房建設規劃

深圳市住房建設規劃 2006 2010 徵求意見稿 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 深圳市規劃局 二 六年七月 目錄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住房現狀和需求 第三章規劃目標和方針 第四章住房用地 計畫 第五章政策與策略 第六章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第七章附則 附表圖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實現建設 和諧深圳 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