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問題思考

2022-09-06 00:24:06 字數 1048 閱讀 2192

摘要:乙個企業的經營成敗和合同與合同管理有密切關係。因此,必須十分重視合同及合同管理。

本文圍繞近年來建築施工合同管理實踐中暴露出來的常見問題,進行深入分析,並提出治理對策,目的是有針對性地加強建築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建築施工企業;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3-0-01

一、建築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合同主體不當。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

而合格的主體,首要條件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這裡要防止兩種傾向:一是雖然具有上述兩種能力,但不是合同當事人,即當事人錯位,也是合同主體不當;二是雖然是合同當事人,但卻不具有上述兩種能力,同樣是合同主體不當。

2.合同文字不嚴謹。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岐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

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說,合同講究咬文嚼字。

3.合同條款掛一漏萬。就是說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常見漏掉的往往是違約責任。有些合同只講好話,不講醜話;只講正面的,不講反面的,不懂得簽合同應當「先小人後君子」的訣竅,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二)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1.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在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正常的事情,問題在於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這種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

合同變更包括合同內容變更和合同主體的變更兩種情形。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實現。作為承包方的建築施工企業,更重要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關鍵在於變更要及時。

2.應當發出的書函(會議紀要)沒有發。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建築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可惜這一點往往遭到忽視,結果受到懲罰。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把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因此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建築企業合同管理的思考

二 當前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 對合同認識及重視不夠現階段,各建築企業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認真進行合同的標前及標後的評審,對合同的履約進行檢查,力求通過嚴格的組織程式 嚴密的合同評審,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約 業主的能力及不穩定狀態消滅在萌芽狀態。但在工程施工時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貫徹執行下去,我認...

關於加強建築施工企業資金管理的思考

作者 王麗孿 中國集體經濟 2018年第14期 摘要 當前建築施工企業在國家經濟發展的新常態下,面臨著重大發展機遇,同時又存在公司發展與資金需求的各類矛盾,文章先從國內經濟形式以及中鐵系統內和本單位的經濟大環境來分析當前的經濟環境,同時指出了新環境和形式下的各類矛盾,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從而正確的處...

加強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管理的思考

作者 何菲菲 企業文化 中旬刊 2015年第04期摘要 近日,在某建築施工企業內部出現了一起安全事故 一位剛進入公司不久的農民工在施工過程中,被高空墜落物砸中頭部受了重傷。這起安全事故事故正是由於這位農民工自身的安全意識薄弱,不佩戴安全帽和年齡太大反應不及時造成的。建築施工企業由於農民工管理不當而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