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留置:留置合同只實用於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
(五).定金
四.擔保業務中的合同
1.合同的概念及表現形式:
形式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口頭屬於低階形式。合同分為有效合同,無效合同和待生效合同。
2.合同有效應具備的條件:
①.簽定合同的當事人具備簽約的主體資格
②.合同必須是當事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③.合法(符合法律規定及形式)
注:短拆不能公司對公司,只能個人對公司的民間借貸。利息不能高於同期銀行利率的4倍,高於4倍法律只保護4倍以內的金額。
3.擔保業務合同的構成:
a.擔保業務合同的表現形式(現公司涉及):①借款合同;②委託擔保合同;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分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專用條款在資料收集時是必須的);④擔保公司出具的擔保函;⑤保證擔保合同(擔保公司與貸款人簽定);⑥保證反擔保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和質押反擔保合同。
b.合同的主從關係
c.合同涉及的法律關係:①借貸關係;②工程施工承包關係;③委託關係;④保證擔保關係;⑤反擔保關係。
4.擔保業務中簽訂合同應注意的事項:
a.審查合同相對方的主體資格:①自然人:是否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10歲以下),限制行為能力(10-18歲),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歲以上)】,【16歲以上具有獨立自立生活能力的也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②企業:是否合法,經營範圍,審查營業執照,機構**證,資質證書,章程是否具備相應的處理授權資格(股東或董事會決議)。
b.審查合同相對方的履約能力:①註冊資本;②資質等級;③信用等級;④財務狀況(資產負債表,淨資產表,現金流量表);⑤人員構成;⑥資產構成;⑦對外擔保情況(債務情況)。
c.審查提供資料的真實性:①核對原件;②到相關部門核實;③實地檢查。
d.注意從合同與主合同的對應關係:注意在保證擔保合同不能把主合同的編號弄錯。
e.實行面簽,當面蓋章制度
f.多頁合同蓋騎縫章或每頁簽字
g.合同的內用要盡量清楚完備,合同的文字表述準確,不能有歧義
5.擔保業務合同相關內容的約定
a.保費的約定
b.反擔保措施的約定
c.抵押,質押財產保險的約定
d.對在保期間委託人提供財務報表,接受檢查,重大事項變動告知及獲得擔保公司同意的約定
e.對抵押物,質押物監管的約定
f.違約金及損失賠償的約定:違約金不超過損失的120%,逾期按合同期貸款利息的1.3倍
g.對送達,催收的約定
h.公證的約定:公證是對民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作出的證明,只有證明作用而不是生效作用。(記住《強制執行公證》)
i.管轄權的約定:一般可以是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簽定地,合同履行地
6.擔保業務合同的履行及履行記載
a.抵押,質押登記
b.履行記錄
c.催收記錄:掌握訴訟時效(訴訟時效一般為2年,超過2年國家不予法律保護)
最高額抵押擔保合同的法律問題
近年來,銀行貸款管理過程中對於法律條文的準確理解和運用已經成為客戶經理正確行使其職能的重要素質要求。特別是在辦理具體業務過程中,一定要準確把握諸如合理確定決算期和最高債權餘額 準確銜接前後最高額抵押擔保合同等問題,才能確保銀行債權的安全。一 合理確定最高額抵押的合同決算期和最高債權餘額。最高額抵押的...
產科護理工作中涉及的法律問題
作者 石淑卿蔡碧籃姚映彩 中國實用醫藥 2008年第08期 關鍵詞 產科 護理 法律 近年來,隨著普法教育的不斷深入,全民維護自身權利的法律意識日益增強。在醫療工作中經常會遇到涉及法律的事情發生,特別是新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實施以來,投訴和醫療糾紛呈上公升趨勢。產科工作因其護理物件的特殊性,發生醫...
工程簽證效力的法律問題
對於鑑定報告所列之爭議 部分,法院認為 因沒有發包人委託的監理單位 現場工程師或專案負責人的簽字確認,且工程現場也無法看出承包人確實進行了施工 承包人稱該部分為隱蔽工程但未能得到發包人的認可 因此,承包人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對爭議 部分不予確認。法院據此作出判決,認定涉案工程造價為人民幣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