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定

2022-08-18 20:12:05 字數 1465 閱讀 3668

為加強企業內部管理,使公司車輛使用有章可循,保證車輛安全、高效、經濟執行,依照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公司車輛僅限於工作使用,未經總經理批准,嚴禁公車私用。董事會另有規定的私車公用除外。

第二條公司車輛由各部門負責人或公司指定的人員進行責任管理(下稱責任人),責任人必須具體負責車輛的維護、年檢、辦理保險、交納規費及交通違章處罰等和隨車資料的保管並細心愛護車輛。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使用車輛的,在本市區應由責任人安排派車,但每月的車輛使用費用必須控制在公司市內定額費用標準範圍內;若部門需要車輛出差的,應由部門負責人申請派車,總經理批准後使用;經批准派車出差的車輛費用均不在公司市內定額費用標準範圍內。

第四條準駕人員的資格:

(一)須持有國家規定有效的c級以上機動車駕駛證;

(二)須在公司授權準駕人員名單中;

(三)緊急情況下須啟用不在準駕人員名單中且持有效駕駛證的員工駕車時,必須徵得

部門負責人的批准方可駕車。

第五條準駕駛人員名單將定期由公司進行綜合評審公布,對屢次違章、造成公司損失者,將被取消公司準駕資格。

第六條無論是公司車輛專職駕駛員還是其他準駕人員都應提高安全意識,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並遵守公司出入管理規定,按指定的場所停放車輛,進出應當登記或配合當班保安的檢查。

第七條駕駛公司車輛(含商品車)因闖紅燈、違章停放、超速行駛、酒後開車以及無證駕駛等違反交通法規被處罰的,一概由當事人或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若因交通事故產生的維修及其他有關費用,除保險公司賠償以外的損失部分一概由相關當事人負責,若遇無可抗拒的原因,公司可以給予適當的減免;駕駛商品車若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與公司按相應的比例承擔(當事人承擔40%、公司承擔60%)。

第九條車輛若需要維修的,只限於在公司內部維修。若外出車輛在路途發生故障確須要就地維修的,經**向上一級請示同意,可以就地維修,返回公司應及時按規定補辦手續。

第十條公司車輛不許外借,確因工作關係有特殊原因的,須經車輛使用部門負責人同意、公司總經理批准。並做好車輛手續的交接、登記,所借車輛交回時,需由車輛責任人進行全面檢驗。

第十一條若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將給予當事人或責任人扣減工資50-200元的處罰。;發生交通事故或損壞車輛者,產生的維修及其他有關費用除保險公司賠償以外的損失部分一概由相關當事人負責,公司還將給予當事人或責任人100-500元的處罰。

(一)未經總經理批准,公車私用的;

(二)未經派車擅自駕駛車輛的;

(三)未經批准將車輛借給非本公司人員駕駛的;

(四)將車輛借給本公司非準駕人員駕駛的;

(五)非準駕人員駕駛車輛的。

第十二條若車輛未按規定做維修保養或隨車手續保管不善遺失的,責任人都應主動承擔責任,負責將遺失的手續重新補辦齊全,所發生的維修或補辦費用一概由責任人支付。

第十三條車輛責任人必須及時辦理車輛年檢與保險、交納規費及違章罰款,因逾期而產生滯納金或其他損失的,均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本規定經2023年1月1日前期總經理辦公會議修訂通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定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節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範化 制度化,特制定此規定。由公司指定車輛負責人,負責公司所屬車輛的統一管理和排程。1 公司所有車輛的維修 保養 年檢 保險 購買零配件等必須先通過車輛負責人登記 簽字同意後才可進行,未經簽字同意的費用不予報銷。2 公司所屬車輛非因公外出,使用者必須...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定

一 為降低費用,合理調配使用公司車輛,特訂立本制度。二 車輛管理 1 公司的所有機動車輛 含電單車 由行政人事部實行統一調配使用 維護和保養。2 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可以給副總經理以上人員配備工作專用車,並配備熟練專職司機,除特殊情況下可由行政人事部出面協商呼叫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專車,公...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定

一 為降低費用,合理調配使用公司車輛,特訂立本制度。二 車輛管理 1 公司的所有機動車輛 含電單車 由行政人事部實行統一調配使用 維護和保養。2 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可以給副總經理以上人員配備工作專用車,並配備熟練專職司機,除特殊情況下可由行政人事部出面協商呼叫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專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