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 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2022-07-20 22:03:03 字數 2139 閱讀 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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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刪除第六條的「注釋:公司因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而導致註冊資本總額變更的,可以在股東大會通過同意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決議後,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項通過一項決議,並說明授權董事會具體辦理註冊資本的變更登記手續。」

二、將第五十五條「(五)會務常設聯絡人姓名,**號碼。」修改為:

(五)會務常設聯絡人姓名,**號碼。股東大會通知和補充通知中應當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體內容。擬討論的事項需要獨立董事發表意見的,發布股東大會通知或補充通知時將同時披露獨立董事的意見及理由。

股東大會採用網路或其他方式的,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明確載明網路或其他方式的表決時間及表決程式。股東大會網路或其他方式投票的開始時間,不得早於現場股東大會召開前一日下午3:00,並不得遲於現場股東大會召開當日上午9;30,其結束時間不得早於現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下午3:

00。股權登記日與會議日期之間的間隔應當不多於7個工作日。股權登記日一旦確認,不得變更。

三、將「第六十七條股東大會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公司有兩位或兩位以上副董事長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副董事長主持)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一名董事主持。」修改為:

第六十七條股東大會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一名董事主持。

四、將第九十六條「董事可以由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兼任,

但兼任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總計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1/2。」修改為:

董事可以由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兼任,但兼任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總計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1/2。

五、將「第一百零六條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3名;」修改為:

第一百零六條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3名(至少包括1名會計專業人士)。

六、將第一百零九條最後增加「董事會議事規則為公司章程的附件,由董事會擬定,股東大會批准。」

七、將「第一百一十三條公司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公司有兩位或兩位以上副董事長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修改為:

第一百一十三條公司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八、將「第一百三十二條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在章程中應當規定副經理的任免程式、副經理與經理的關係,並可以規定副經理的職權。」修改為:

第一百三十二條副經理作為經理的助手,經經理提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副經理的職權:1、受經理委託分管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經理負責,並在副經理職責範圍內簽發有關業務檔案。2、經理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副經理受經理委託代行經理的職權。

九、將「第一百四十六條監事會制定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以確保監事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注釋:監事會議事規則規定監事會的召開和表決程式。

監事會議事規則應列入公司章程或作為章程的附件,由監事會擬定,股東大會批

準。」修改為:

第一百四十六條監事會制定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以確保監事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

監事會議事規則為章程的附件,由監事會擬定,股東大會批准。

十、將「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續聘會計師事務所時,提前(天數)天事先通知會計師事務所,公司股東大會就解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表決時,允許會計師事務所陳述意見。」修改為: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續聘會計師事務所時,提前3天事先通知會計師事務所,公司股東大會就解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表決時,允許會計師事務所陳述意見。

十一、將「第一百六十八條公司通知以專人送出的,由被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蓋章),被送達人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公司通知以郵件送出的,自交付郵局之日起第〖天數〗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為送達日期。」修改為:

第一百六十八條公司通知以專人送出的,由被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蓋章),被送達人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公司通知以郵件送出的,自交付郵局之日起第3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為送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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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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