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管理賠償規定

2022-07-17 18:42:04 字數 1342 閱讀 6621

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增強全體員工的責任心,維護固定資產的完整和安全,避免損壞和丟失,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相關人員應認真保管公司資產。在借用、保管或使用期間如出現損壞或丟失,當事人應按照規定予以賠償。

第三條造成固定資產丟失的,不論因任何原因引起,都應予以賠償。

第四條造成固定資產損壞的,賠償處理分以下兩種情況:

a. 自然損耗引起的,維修費用由公司承擔;

b. 非法操作引起的,維修費用全部由操作者個人承擔

具體處理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具體分析,區別對待,責任分劃結果須經行政部資產管理人員確認方可成立。

第五條被損壞、丟失的固定資產,一般按新舊程度合理折舊的殘值計算。

第六條損壞、丟失固定資產的賠償方式有兩種:一是實物賠償;二是金錢賠償(從工資中扣除)。

第七條公司購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加上支付的

運雜費,包裝費安裝成本,保險費和繳納的稅金(不包括增值稅)等作為原價。

第二章賠償界限、標準

第八條因任何原因造成固定資產及配件丟失的,應予以賠償:

被丟失的固定資產及配件,一般按新舊程度合理折舊的殘值計算:使用時間在1年以內按原價計算;1~2年按80%計算;2~3年按70%計算;3~5年按60%計算;5年以上按50%計算。

第九條由於下列原因造成固定資產及配件損壞的,應予以賠償:

1、 自行拆、改裝置;

2、 外表有明顯摔磕碰痕跡的;

3、 不正常操作的;

4、 其它主觀原因造成損壞的。

第十條修理費用:

區域性損壞可以修復,而且不影響原有效能的,可以不做換新賠償。資產損害人可選擇自行修理或賠償修理費由行政部統一修理。

損壞固定資產賠償費用按公司實際支出的維修費用,加上支付的運雜費、保險費和繳納的稅金。

資產損害人選擇自行修理的,如修理後效能或精度有大幅下降的,應加重賠償。

第十一條由於下列客觀原因造成固定資產損失,經過鑑定可不予以賠償:

1、 非人為因素造成裝置損壞,公司負責維修,費用由公司承擔。

2、 因裝置長期使用接受損壞程度,在正常使用時發生的損壞和合理的自然損耗。

3、 有特殊原因的,出具詳細說明後,報公司領導討論,按討論意見處理。

第三章賠償處理程式

第十一條發現固定資產丟失或損應立即告知行政部。經確認屬於丟失或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的,按照規定進行維修、賠償。

第十二條賠償金額確定後,由人事部薪酬組從當事人當月和未來預期工資中扣出,由財務部門負責開具收據。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有不盡之處,按上級有關意見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總部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資產管理規定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一 制定目的 固定資產是企業有形資產的組成部分,是保障企業發展的基礎,為了加強我集團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優化資產配置,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率,倡導節儉的工作氛圍,特制定蘭州良志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 簡稱 辦法 二 適用範圍 集團各專營店 分公司 子公司。三 本辦...

固定資產管理規定

一 固定資產實物定義 固定資產實物,是指單位價值超過1000元以上或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有價實物。要對其進行登記形成實物臺帳。二 管理責任 門店的實物資產管理要指定專門的部門 人員 負責,一般由行政部 行政專員 負責,也可由其他部門 人員 負責,如配件部。其職責是負責登記門店的固定資產臺帳,登記固定資...

固定資產管理規定

固定資產是企業進行生產的重要物質條件,也是企業生產能力和技術力量的標誌,為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一 固定資產標準 1 企業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 建築物 機器機械 運輸工具以及生產 經營有關的裝置 器具 工具等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2 玻璃 陶瓷製品等裝置由於易破碎,雖然單位價值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