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入開展民主評議行風工作的通知

2022-07-16 03:57:03 字數 1390 閱讀 8259

永春縣教育局檔案

永教綜[2005]50號

各中學、中心小學、縣直學校:

今年以來,我縣教育系統緊緊圍繞教育事業改革、發展和穩定大局,以治理教育亂收費、校務公開和師德師風建設為重點,紮實推進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切實糾正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根據泉教監[2005]9號《關於深入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的通知》和永教綜[2005]41號《關於印發永春縣教育系統2023年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檔案以及8月25日全市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工作會議精神,下階段是查詢問題、落實整改的關鍵時期,為保證工作有序有效地開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開展行風自查和落實整改工作

查詢問題和抓好問題的整改落實是民主評議行風的關鍵工作,是體現行風建設工作成效的重要標誌。各校要通過向社會各界發放問卷(錶樣詳見附件一:2023年泉州市教育系統行風狀況問卷調查表)、召開各種型別座談會、設立校務公開欄、舉報監督**、意見箱等形式,廣泛了解當地學校的校風、行風狀況,認真查詢問題,對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進行核實、分析、彙總,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並狠抓整改落實。

教育局將對各校民主評議行風的整改工作進行跟蹤督查。

二、規範收費管理,杜絕亂收費行為。

中小學收費問題涉及千家萬戶,是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各校要認真貫徹8月24日全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電視**會議精神和永教計[2004]10號《關於**泉州市物價局、教育局〈關於加強教育收費公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永教計[2005]5號《關於**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糾風辦〈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的通知》,各校要嚴格執行「一費制」收費標準,並及時上牆公示收費標準(錶樣詳見附件二:教育收費公示),嚴禁學校擅立專案,提高收費標準、搭車收費、變相攤派等違規行為的發生。

嚴格執行教育「收支兩條線」規定,嚴禁設立賬外賬,學校的財務收支統一實行會計核算制度。局將對各單位財務管理的情況加強監督和檢查。

三、深化校務公開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各校要嚴格按照《2023年永春縣校務公開工作意見》和福建省教育廳《關於福建省校務公開工作暫行規定》,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我縣校務公開工作,規範學校的辦學行為,堅持民主管理,把廣大教職員工和社會大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真正落到實處,運用現代化手段,提高校務公開的透明度。教育局將在期初組織人員對學校收費、行風評議和校務公開等工作進行檢查,並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附件:1、2023年泉州市教育系統行風狀況問卷調查表

2、教育收費公示

永春縣教育局

二○○五年九月五日

抄送:市教育局行評辦,縣紀委、縣委宣傳部,縣教育系統行風監督員,縣有關領導,存檔(2)。

附件一:

2023年泉州市教育系統行風狀況問卷調查表

調查地:

附件二:

教育收費公示

學校元/生)

舉報**:12358**監督檢查機構監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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