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產品交接管理

2022-07-13 09:54:05 字數 2484 閱讀 3891

生產交接管理規定

1.0目的

①為了生產過程中的產成品轉序交接的順暢,促進各部門各工序高效運轉,提公升半成品、成品的管理水平。

②減少各種浪費現象,確保產品按質按量按期交貨,滿足客戶需要。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生產各工序及作業人員.

3.0權責

3.1生產部:負責制定、推行、督導本規定的執**況;

3.2車間各工序:負責實施及互相監督。

4.0定義

4.1產品交接:產品轉序過程中移交人將產品的數量、質量等相關內容以《產品移交單》的形式通知接收人。並由組長(質檢)參與三方共同對交接產品的實物與清單進行核對檢驗確認簽字的過程。

5.0內容

5.1交接方式:以《產品移交單》的方式進行,並通過三方確認(移交人、接收人、組長)現場確認數量、品質、標識等無誤後簽字方可交接。

5.2交接產品擺放:產品應按指定區域放置整齊,不得隨意亂放。

5.3產品擺放規則:加工完成的產品擺放於該工序「待轉區」;加工的產品擺放於「加工區」(靠機台側),加工後的產品擺放於「周轉區」加工區外側。

所有產品都必須用鐵架由里到外併排對齊放置。

5.4產品標識:每架產品均應有《產品移交單》,並註明產品清單、加工單號,填寫時做到字跡工整無漏項,每個產品均應標註編號、規格尺寸。

5.5拒收條件:交接過程中,對於交接數量不符合、不配套或有質量問題等情況,接收人有權拒收。對於緊急出貨的,接收人有權要求移交人立即處理。

6.0產品交接管理細則:

6.1產品交接流程圖:

6.2流程說明:

6.2.1某工序的產品加工完成後,進行自檢、上架、標識。

6.2.2工序負責人填寫《產品移交表》,並通知工序質檢員(組長)檢驗。

6.2.3合格的產品轉到「待轉區」。

6.2.4通知下道工序負責人接收。

6.2.5交接雙方負責人和質檢員三方進行現場清點、檢驗、確認簽字。

6.2.6接收工序人員將產品從「待轉區」轉到本工序「加工區」。

6.2.7質檢員將每份確認後的《產品移交單》影印乙份妥善保管,做為生產**表和工序產量統計核算工資的依據並存檔管理。

7.0產品交接及移交單的填寫要求:

7.1由工序負責人或指定人員負責交接工作;

7.2對某工序加工完成的產品,要及時辦理交接手續,認真填寫《產品移交單》。

7.3移交單數量必須與加工單數量(訂單規格數量)相符合;

7.4移交單要保證齊全完整、字跡工整、字面整潔、數量準確、填寫及時。

7.5移交單必須三方簽字無誤才能結賬;

7.6產品上架數量按規格的形狀大小、長短,由內到外安全擺放。數量與包裝計畫相符。

8.0注意事項和責任追糾

8.1注意事項:

8.1.1加工完成的產品,要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8.1.2產品轉序過程未按交接程式進行的由質檢員(組長)按違規操作處理。

8.1.3移交單數量必須與加工單和分架計畫的數量相符合。

8.1.4發現移交單有錯誤資料移交人員應及時更正。

8.1.5每份移交單錯誤資料達到3處移交人員要重新填寫移交單。

8.1.6因沒有辦理移交手續而轉序加工,產生的工序之間移交單據混亂、數量和質量爭議,以及造成的損失費用由接收工序和相關質檢員(組長)共同承擔。

8.2移交工序的職責:

8.2.1加工後的產品,必須標識清楚,整齊上架,及時填寫移交單轉下道工序。

8.2.2移交驗收中發現不合格產品,必須返工處理,返工費用由造成返工班組及個人承擔;返工不能滿足質量要求的,由質檢員(組長)及時填寫《廢(次)品報告單》和《補料單》。

8.2.3未及時填寫移交單,在工資結算時拖延結算或者未結算的,其後果自負。

8.3接收工序的職責:

8.3.1按加工單要求對產品進行驗收,發現不合格品不得接收,並及時反饋上道工序。

8.3.2如果不合格品被接收進入工序加工,其責任由本工序負責。

8.3.3《產品移交單》的變更填寫。

8.4相關職責

8.4.1質檢員(組長)接到交接通知後要及時配合工序進行交接手續的辦理,未及時配合造成交接延期等後果的要追糾質檢員責任;

8.4.2統計員(組長)將每天收到的移交單及時整理彙總報生產部。

9.0相關表單

9.1《產品移交表》

9.2《廢(次)報告單》

9.3《補料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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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會計交接是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崗時,為明確工作責任和保證會計工作前後銜接而與後繼人員辦理的移交接管手續。二 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因故離崗,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因故離崗。三 會計人員調動或因故離崗,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移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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