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作業指導書 改後

2022-06-11 13:06:06 字數 4705 閱讀 4981

挖方路基施工作業指導書

挖方路基施工應做好施工期臨時排水總體規劃和建設,臨時排水設施應與永久性排水設施綜合考慮,並與工程影響範圍內的自然排水系統相協調。

2、試驗

對擬作為路基填料的挖方路段取具有代表性的土樣,確定填料的最大幹容重和最佳含水量,並將試驗結果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3、施工人員、機具準備

施工人員、機具滿足要求,機械裝置組合合理、配套。每一作業面必須配備1臺平地機。

二、土方開挖

(一)施工工藝流程

1、路基清表:路基用地範圍內的樹木、灌木叢、垃圾、有機物殘渣等均應在施工前砍伐或清除。

格在指定棄土場棄土。

4、在開挖過程中要注意圖紙中標明及未標明的管線、文物及其他結構物的保護。對可以作為路基填料的土方,應分類開挖分類使用。非適用材料按照設計要求或作為棄方處理。

5、在開挖過程中要採取措施保證邊坡穩定。開挖至邊坡線前,應預留一定寬度,預留寬度應保證刷坡過程中設計邊線外的土層不受撓動。邊坡上穩定的孤石應保留。

2、在整個施工期間,必須始終保證路基排水暢通。確保施工作業面不積水。

3、當挖至路床頂面標高時,應按照圖紙規定或監理工程師的要求設定**分隔帶及超高路段的各類橫向排水管,將排水管進出口封死,並保證排水管位置、標高及幾何尺寸準確無誤,

4、按設計要求或監理工程師的指示對窯洞或洞穴均應挖至底部,並按路基回填的有關要求,分層填築至要求的設計標高。

5、邊溝、截水溝、改河工程應從下游向上游開挖。開挖過程中遇到地下水時應採取排導或設定滲溝、換填、改良土質、土工織物等措施,將水引至路基排水系統,並不得隨意堵塞泉眼。

6、棄土應嚴格按照設計指定的棄土場棄土,嚴禁向河道、水庫、湖泊、貼近橋墩臺或橋位處及流水方向上游棄土。在流水方向下游棄土時,距離路基邊線外不小於20公尺。

7、按設計要求及時完成棄土場的防護、排水工程

三、石方開挖

(一)工藝流程

1、石方開挖應根據岩石的類別、風化程度、岩層產狀、岩體斷裂構造、施工環境及地形、開挖斷面、施工機械的配置等因素確定能保證邊坡穩定的開挖方案。

2、石方開挖應以小型及鬆動爆破為主,嚴禁過量爆破,

(1)路床欠挖部分必須鑿除,超挖部分採用無機結合料穩定碎石或級配碎石填平碾壓密實,嚴禁用細粒土找平。

(2)石質路床地面有地下水時,設定滲溝排導,滲溝寬度不小於100mm,橫坡不小於0.6%,並引至路基邊溝或排水溝中。滲溝應用堅硬碎石回填。

4、邊坡整修及檢驗

挖方邊坡應從開挖面從上往下整修,每下挖2-3公尺,應對新開挖邊坡刷坡,同時清理危石及鬆動石塊。路基邊坡不宜超挖,坡率滿足設計要求。石質邊坡上無松石、危石。

(二)質量控制要點

1、爆破方案的制定、審批。

需要爆破開挖的路段,應查明各種管線的平面位置、高度、埋設深度;同時應調查開挖邊界線外的建築物結構型別、完好程度、距開挖界距離,然後制定爆破方案。

2、承包人應確定爆破危險區,並採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人

4、棄土應嚴格按照設計指定的棄土場棄土,嚴禁向河道、水庫、湖泊、貼近橋墩臺或橋位處及流水方向上游棄土。在流水方向下游棄土時,距離路基邊線外不小於20公尺。

填方路基施工作業指導書

填方路基施工應做好施工期臨時排水總體規劃和建設,臨時排水設施應與永久性排水設施綜合考慮,並與工程影響範圍內的自然排水系統相協調。

一、施工準備

1、施工測量、放樣

對導線點、水準點、土石方數量進行的複測,複測成果經監理工程師批覆後,按照圖紙要求放樣,放出路基用地界樁、中線、和坡腳、路塹坡頂、截水溝、邊溝、護坡道、取土坑、棄土堆等的具體位置樁,標明其輪廓並報監理工程師複核、確認。

2、試驗

對圖紙所示的挖方、借土場等路基填料及填方路段原地表土取具有代表性的土樣,確定不同填料的最大幹容重和最佳含水量及白灰的鈣鎂含量,並將試驗結果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3、施工人員、機具準備

機械組合——最佳機械組合(每工作面)

推土機 t140 1臺初平

平地機 pxy180 1臺精平

羊足碾 20t 1臺壓實

振動壓路機 20t 2臺壓實

膠輪壓路機 ca25 2台收面

灑水車 5m31臺悶料、灑水

施工人員、機具滿足要求,機械裝置組合合理、配套。

二、路堤填築

1、施工工藝流程

(1)路基清表:路基用地範圍內的樹木、灌木叢、垃圾、有機物殘渣等均應在施工前砍伐或清除,清理完後應全面進行填前碾壓,壓實度滿足圖紙及規範要求並經監理工程師檢驗合格。

(2)路基填料的要求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特別是白灰的鈣鎂含量、粒徑。

(3)路堤填方試驗段在路基填築開工前,必須鋪築長度不小於100公尺(全幅路基)的試驗段。試驗段施工時,應做好各項施工記錄,以確定路基施工中松鋪厚度、最佳含水量、壓實標準、最佳機械組合、碾壓遍數、人員組合、原材料控制等。試驗段完成後,寫出試驗段總結報告,將試驗段結果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4)路堤填築應水平分層填築,分層壓實。性質不同的填料,應水平分層、分段填築,分層壓實。同一水平層路基的全寬採用同一種填料,不得混合填築。

每層填料的鋪設寬度應超出路堤每側設計寬度500mm,填築層壓實厚的連續厚度不小於500mm。路床頂面最後一層壓實後的厚度不小於100mm。

(5)填土高度小於800mm(不含路面厚度)時,對於原地表清理與挖除後的土質基底,應將表面翻鬆300mm深後整平壓實。填土高度大於800mm(不含路面厚度)時,將基底整平壓實,壓實度滿足設計及規範要求。

(6)地面自然橫坡或縱坡陡於1:5時,將原地面挖成台階,台階寬度滿足攤鋪及壓實裝置操作的需要,且不小於1公尺。台階做成2-4%的內傾斜坡。

(7)在深溝或直立斷面處填築路基,開挖台階後工程量較大時,可以按照設計要求進行;設計無要求時,按2m高開挖1m寬的台階施工。

(8)填土路堤分為幾個作業面施工時,兩相鄰段交接處不在同一時間填築,則先填段落應按照1:1坡度分層預留台階;若兩段同時施工,則應分層相互交疊銜接,搭接長度不小於2公尺。

(9)用透水性較小的土填築路基時,應控制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2%以內;填築下路堤時,頂面應做成4%的雙向橫坡。透水性較小的土不應填築在透水性較大的土的下層。

(10)當路堤填至設計標高並碾壓成型後,應按照圖紙規定或監理工程師的要求設定路床內的各類橫向排水管。

(11)路基邊坡應符合圖紙所示的坡率,植草邊坡應平整而粗糙。

(12)路堤填築期間天氣乾燥時,承包人應對壓實後的路基土以及施工便道每天灑水2~4次或監理工程師規定的次數,以防揚塵。

(13)在靠近居民區或建築物附近施工時,承包人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並取得監理工程師的批准,將振動對居民區或建築物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並保證路基的壓實度達到要求。

(14)中途長期停工時,路堤表層不得積水,復工前須整平並碾壓密實,邊坡應整理拍實。復工時,路堤表層應進行重新碾壓並檢查合格後方可繼續填築。

(15)如在路堤範圍修築便道或引道,該便道或引道不得作為路堤填築的一部分,應重新填築成符合規定要求的新路堤。

(16)邊坡整修,坡率等符合設計。

2、高填方路基

(1)常年積水地帶用細粒土填築路基高度在6公尺以上,其他地段填土或填石高度在20公尺以上時,按照高填方路基施工。

(2)高填方路堤填料應選用強度高、水穩定好的填料或輕質填料。受水淹、水浸部分,應選用水穩性和透水性好的材料。

(3)基底承載力經檢驗符合設計要求。

(4)高填方應優先安排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加強沉降觀測,根據觀測結果控制填築速率。高填方路段應按照設計要求預留路堤高度與寬度。

填築完成後進行路基沉降和位移的動態觀測,並將觀測結果報監理工程師確認。

3、路基填挖交界(縱、橫)路堤填築

(1)橫向半挖半填

a.按照圖紙要求採用分層填築的方式,避免因填築不當出現路基縱向裂縫。

b.將原地面翻鬆或在山坡一側的自然坡設定寬度不小於2公尺的的內向傾斜的2%-4%的反向台階,在挖方一側,台階應與每個行車道寬度一致、位置重合。石質山坡,應清除原地面鬆散風化層,按設計開挖台階。

孤石、石筍應清除。有地下水或地面水匯流路段,採取設滲溝、集水坑、橫向盲溝等將水排除。

c.路基填築時從最低標高處開始挖台階往高處分層攤鋪、碾壓,在填挖交接處,做好橫向、縱向、原地面的拼接,碾壓做到密實無拼痕。

d.橫向半填半挖路段的開挖,必須待下半填方斷面原地面處理好後,並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方可開挖上挖方斷面。對於挖出的非適用材料必須廢棄,嚴禁用於填方斷面。

e.橫向半填半挖路段,為防止路基不均勻沉降造成的路面拉裂破壞,在路床底面和底面以下1公尺處鋪設土工格柵,土工格柵伸入挖方路段不小於2公尺。土工格柵採用ф6u型鋼筋錨固,間隔2公尺,矩形布置。

填方區填至下路床地面後,對挖方區路床80cm範圍內進行超挖,土質路段超挖寬度為6公尺。同時在填挖之間設過渡段,寬度為6公尺,換填3%石灰土。填方一側壓實度控制提高乙個百分點。

(2)縱向填挖交界處路基填築

a.按照圖紙要求採用分層填築的方式,避免因填築不當出現路基橫向裂縫。

b.縱向填挖交界處應設定不小於15公尺的過渡段,填料符合規範要求,挖方區路床範圍內土質應挖除做換填處理,在山坡一側的自然坡設定寬度不小於2公尺的的內向傾斜的2%-4%的反向台階,在挖方一側,台階應與每個行車道寬度一致、位置重合。石質山坡,應清除原地面鬆散風化層,按設計開挖台階。

孤石、石筍應清除。有地下水或地面水匯流路段,採取設滲溝、集水坑、橫向盲溝等將水排除。

c.路基填築時從最低標高處開始挖台階往高處分層攤鋪、碾壓,在填挖交接處,做好橫向、縱向、原地面的拼接,碾壓做到密實五拼痕。

d.縱向半填半挖路段的開挖,必須待填方處原地面處理好後,並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方可開挖挖方斷面。對於挖出的非適用材料必須廢棄,嚴禁用於填方斷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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