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監理責任

2022-06-04 22:45:03 字數 3941 閱讀 8852

重慶南州建設監理公司黃曉全

什麼叫質量事故?凡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或設計要求,並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都稱為工程質量事故,工程質量事故分為一般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一般質量事故是指直接經濟損失在五千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是指直接經濟損失在十萬元以上的質量事故。

直接經濟損失在五千元以下的列為工程質量問題,由企業自行處理。由於監理的社會環境不很好,不少單位人員對質量事故責任的劃分及監理工作缺乏認識,很難對監理工作給予支援,有的單位,一發現質量問題,既不管事情的大小,也不管是什麼原因造成,就對監理的工作橫加指責,對監理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所以,在此主要闡述監理在一般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根據監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理的知識,特別闡述監理的經濟責任,希望與更多的同行進行**,達成共識,糾正一些單位人員對監理存在的偏見,以維護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 、設計檔案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下面舉一例幫助理解監理應對施工質量承擔的監理責任。

我司監理的長壽桃園小區工程,屬渝發建築房產開發公司的高檔住用房,總建築面積35700m2,共14個單位工程,分為三個組團,分別由三家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監理合同於2023年7月28日簽定,2023年9月25日正式開工,應業主邀請,監理於9月5日進場)。該工程外牆大面積為缸磚飾面,外牆面每層均有凸出牆面的線子(呈「 」 狀),設計要標求作外牆塗料。

ⅱ、ⅲ組團施工進度較快,於2023年4月初開始施工外牆線子塗料,施工前,開發公司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外牆塗料膩脂配合比(詳2023年3月22日通知附頁)。施工單位按照業主指定的膩脂配合比進行了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監理人員對膩脂所用材料已按監理規劃所要求的程式進行了控制。2023年5月9日 , 監理人員在巡視檢查中發現ⅱ、ⅲ組團外牆線子塗料出現脫皮現象,總監於5月9日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區域性暫停施工,並按質量事故的處理程式進行處理,同時將通知抄送業主備案。

事情發生後,業主在5月13日、5月23日、5月25日均召集有關各方開會進行了討論,並對膩脂配合比做了試驗,最終得出產生質量問題的原因為:「業主提供的配合比由於滑石粉含量較大(滑石粉為60%左右),不符合規範要求(規範對外牆膩脂配合比規定為:膠水:

白水泥:水=1:5:

1)。由於工期較緊,施工單位與班組簽定了協議,要求班組必須在4月份把外牆線子塗料施工完,如果工期推遲一天,對班組罰款50元。4月份天氣又經常下雨,外牆面濕度較大,施工時無法保證牆面適當的乾燥度,造成了外牆塗料脫皮現象。

6月初,施工單位按要求進行徹底返工處理,處理完成後,邀請監理進行驗收,達到合格規定。7月初,對ⅱ、ⅲ組團的工程質量進行預驗收,質量合格。2023年9月3日,業主**通我監理公司,因為施工單位(二組團)工程完工後已向開發公司提出索賠,所以,扣除欠我司的2萬元監理費作為對施工單位的補償。

2023年9月7日,監理單位與業主進行了協商,我方對施工單位要求索賠和監理應承擔的責任談了自己的看法,詳述如下: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條款36.2條,如果施工單位索賠成立,則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其一、造成工期延誤和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它經濟損失。

其二、造成工期延誤或經濟損失不屬於施工方原因,而是屬於業主(或監理單位)原因造成。

其三、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索賠報告和相關資料。

首先,ⅱ組團(施工單位)在事情發生後幾個月內(5月9日至7月13日)都沒有索賠意向書,交給監理工程師,直到竣工決算時才向業主方提出索賠,已經違背了合同關於索賠的時間限制。其次,對於施工單位提出索賠12萬元和工期要求延長乙個月,我方認為:第一,索賠的定義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已的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工期順延的要求」。

業主方工程師為施工方指定不符要求的膩脂配合比,即由於業主工程師的指令失誤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而返工,給施工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業主應負主要責任,但施工單位沒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出索賠,所以索賠不成立。業主是否從道義上給予適當的補償呢?這應由業主自已決定,不過補償的額度不能超過其受到的直接經濟損失,我方仔細審查施工單位索賠報告後認為,其經濟索賠數額是不正確的,12萬元包含了管理費、利潤等,所以,應改為賠償直接費(返工所用的人工、材料、機械損失)9.

36萬元。第二,合同(gf-1999-0201)通用條款第13.1條「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定,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3)工程師未能按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6)不可抗力。」該索賠屬於業主方工程師的通知(即指令)不符合規範要求,造成施工單位工期延誤,符合上面合同13.1條中的「(3)」條規定,所以,業主可以從道義上給予一定的工期補償,又由於施工方沒有作進度網路計畫(監理在開工時已提醒施工單位作網路計畫),不能直觀判斷外牆線子塗料工序是否在關鍵線路上,只能根據現場實際(即當外牆線子塗料完工前12天,廁所防水處理才完成),判斷出業主同意的工期順延不超過12天。

對於以上索賠事件,監理是否有責任呢?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示範檔案)(gf-2000-0202)標準條件第五條,監理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託人提供與其水平相應的諮詢意見。業主關於膩脂配合比的通知抄送給我們的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該熟悉通知的內容,及時向業主說明這個通知超出業主應盡的權力和義務,同時發現該通知的內容不符規範要求後,及時書面通知施工單位不能按業主所通知的配合比施工,所以監理對該事件應負適當的責任。

如果業主對於施工單位的索賠根據合同要求予以拒絕,也不從道義上給予適當的補償,則監理僅負處理責任(即要求施工單位按規定處理,同時在處理過程中進行監督,對結果進行給收),而不承擔經濟賠償,如果業主對施工單位的索賠從道義上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那麼,應當根據監理合同(gf-2000-0202)第二十六條進行賠償,即「監理人員在責任期間,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員過失而造成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賠償總額根據專用條款第二十六條,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業主最終從道義給予施工單位5萬元經濟補償,按照合同規定,監理的賠償金不超過707.6元[50000元×1.5%(監理費占工程造價的比率)-稅金(750元×5.

65%=42.4元)=707.6元]。

當我司接到業主**通知要求扣除2萬元監理費後,於9月12日與其進行了協商,我方同意業主按監理合同扣除707.6元作為賠償,同時向業主提出因工程延期1.5個月增加的附加監理費1.

8萬元(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第二十九條「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費」)。業主由於對監理合同沒有認真理解,當得知按監理合同要求最多賠償707.6元後,立即要求取消了對監理單位關於外牆塗料事件的賠償,同時要求我方取消對業主收取附加監理費,我方不同意,最終經過協商,業主同意支付1.

5萬元附加監理費,不再要求監理單位賠償任何損失。

通過以上舉例分析,我認為監理應承擔的監理責任有:(1)處理質量事故或問題的責任;(2)承擔適當的經濟責任;(3)受到行政處罰或承擔法律責任。具體地說,其

一、監理人發生過失,可按例子承擔適當經濟責任,同時通知施工單位按規定處理質量事故或問題,在處理過程中予以監督,並對處理結果進行驗收;其

二、監理人應履行監理責任,「如果與承包人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詳監理合同gf-2000-0202標準條件第二十四條);其

三、監理人因工作失職而造成較大質量事故,將受到行政處罰和經濟制裁,建築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吊消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二)將不合格的建築工程、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按照合格簽字的。」其

四、如果監理人員因失職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構成犯罪的,還將受到法律制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00三年七月

如何認識和理解社會責任

782008年第12期總第65 期 社會責任 一詞在使用過程中經常引起爭議和誤解,是因為沒有清晰 透徹地理解和認識社會責任的一般含義和特定含義。本文從 社會責任 的一般含義和特定含義兩方面尤其是特定含義方面對其進行詳細論述,使讀者對 社會責任 一詞尤其是對當前蓬蓬開展的企業社會責任活動有乙個更全面 ...

如何落實工程監理責任

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 姓名 單位 一 工程監理部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1 總監理師安全職責 總監理工程師是專案監理部的安全第一責任者。對工程建設過程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負全面監督 管理責任。1.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 政策 發令 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按照國家頒布的監理規定及相關檔案制定工程建設...

如何理解培訓

關於調整龍山頭煤礦安全監測監控及維護管理組織機構的決定 為了認真落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煤礦安全生產方針,確保煤礦安全生產,經礦研究決定成立龍山頭煤礦安全監測監控及維護管理小組。一 組織機構組成 管理小組組長 劉德明 副組長 牛雙鑫 成員 王畢金袁輝何維鑫龍光明溫碧娟黃娟楊紅連 二 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