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六大系統驗收標準

2022-05-30 03:57:06 字數 1403 閱讀 2422

豫煤安避險〔2012〕1號

關於印發《河南省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驗收標準及評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產煤省轄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省骨幹煤炭企業:

河南省建設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河南省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驗收標準及評分辦法(試行)》已經省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檔案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河南省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

驗收標準及評分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提高全省煤礦安全保障能力,規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標準,確保建設質量,依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管理暫行規定》(安監總煤裝〔2011〕15號)、《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基本規範(試行)》(安監總煤裝〔2011〕33號)、《關於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安監總煤裝〔2012〕15號)以及相關安全(aq)標準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河南省境內各類生產、建設的井工煤礦。

第三條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檢查驗收以子系統為基本驗收單位,各子系統建設完成乙個,驗收乙個。在本辦法下發前已完成驗收的礦井,需對照本辦法對已驗收的系統重新進行自檢,達不到相關要求的,應在本辦法下發1個月內完成整改和完善工作。國家出台相關驗收標準後,本辦法相關內容廢止,按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第四條各產煤省轄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所屬煤礦(不包括省骨幹煤炭企業所屬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驗收工作;各省骨幹煤炭企業負責組織本企業內部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驗收工作。驗收合格的,報省建設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並抄報駐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

礦井申請驗收按《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基本規範(試行)》第63條要求內容提交相關資料。

第五條驗收標準及評分辦法:

1.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驗收評分以每個單項系統為基準,滿分為100分。

2.每個單項系統驗收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在驗收中對每個驗收分項進行計分,與分項要求不符的對照評分辦法扣除相應分值,各分項分數扣完為止,各分項得分之和,為該系統實際得分。

3.礦井單項系統驗收得分在80分及以上、否決項中全部符合規定要求,該系統為合格;總分小於80分或否決項中有1項達不到要求,該系統即為不合格。

4.檢查標準及驗收評分表詳見附表1至附表6。

附表1河南省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驗收標準

檢查人員(簽字檢查日期:

附表2河南省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驗收標準

檢查人員(簽字檢查日期:

附表3河南省煤礦緊急避險系統驗收標準

檢查人員(簽字檢查日期:

附表4河南省煤礦壓風自救系統驗收標準

河南省六大系統驗收標準

關於印發 河南省煤礦井下安全避險 六大系統 驗收標準及評分辦法 試行 的通知 豫煤安避險 2012 1號 各產煤省轄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省骨幹煤炭企業 河南省建設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 六大系統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 河南省煤礦井下安全避險 六大系統 驗收標準及評分辦法 試行 ...

河南省六大系統驗收標準

豫煤安避險 2012 1號 關於印發 河南省煤礦井下安全避險 六大系統 驗收標準及評分辦法 試行 的通知 各產煤省轄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省骨幹煤炭企業 河南省建設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 六大系統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 河南省煤礦井下安全避險 六大系統 驗收標準及評分辦法 試行 ...

河南省六大系統驗收標準

豫煤安避險 2012 1號 關於印發 河南省煤礦井下安全避險 六大系統 驗收標準及評分辦法 試行 的通知 各產煤省轄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省骨幹煤炭企業 河南省建設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 六大系統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 河南省煤礦井下安全避險 六大系統 驗收標準及評分辦法 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