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自薦 的公告

2022-04-16 09:07:33 字數 914 閱讀 7581

關於融匯泉景a區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自薦、推薦的公告

一、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資格

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即產權人),並符合以下條件:

(一)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年滿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不包含65周歲,工作經驗豐富、身體健康者可適當放寬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業主。

(二)遵守社會基本道德、法律、法規。

(三)遵守本規則、業主公約、履行業主義務。

(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社會公信力。

(五)尊重他人、真誠待人、語言文明、團結友愛。

(六)身體健康,具有一定的協調和組織能力。

(七)承諾參加業主委員會的各項活動,執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決議,完成分配的工作;

(八)本人、配偶及其親屬不在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企業及開發建設單位任職,且與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各種物業服務沒有利益關係;

(九)具備履行職務的健康條件和文化水平,具備必要工作時間。

二、自薦、推薦的方式

自薦:業委會籌備組將於2023年3月31日下午14:00—15:

00在小區中庭向廣大業主發放業委會候選人自薦報名表,滿足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條件的業主可前往領取報名表填寫,並於4月1日下午14:00—15:00在小區中庭交給業主委員會籌備組。

推薦:小區業主按照一戶乙個產權人業主計,每三十名業主可聯名推薦一名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每名業主只能推薦一次,不能重複推薦。推薦委員候選人的資料應於4月1日下午14:

00—15:00在小區中庭交給業主委員會籌備組。

三、業主委員會籌備組審核

經過自薦、推薦參選委員候選人的業主,由業主委員會籌備組在4月7日前審核,並與4月8日在小區中庭以公告形式公示7日。

融匯泉景a區業主委員會籌備組

籌備組成員(簽名):

2023年3月24日

業主委員會職責

一 物業管理條例 規定 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 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 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 及時了解業主 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 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五 業主大會賦予的...

業主委員會的職責

業主委員會成立及議事必須遵循的規則 一 國物權法規定下列事項必須由業主共同決定 1 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2 制定和修改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 3 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4 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5 籌集和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6 改建 重建建...

業主委員會的職責

一 國物權法規定下列事項必須由業主共同決定 1 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2 制定和修改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 3 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4 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5 籌集和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6 改建 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7 有關共有和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