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防爆電器裝置下井使用安全技術措施 1

2022-04-08 06:05:00 字數 878 閱讀 5899

非防爆電器裝置井下

使用安全技術措施

1、工程概況:

1、施工單位:天隆彩印公司

2、施工地點:大柳塔煤礦22煤1盤區

3、施工內容:安裝井下演戲巷道各類牌闆

4、施工時間:2023年8月5日--2023年8月8日

5、施工裝置:柴油發電機

6、工程負責人:胡守和施工負責人:卜風平安全負責人:袁俊

二、安全措施:

1、施工負責人在施工前,必須了解現場供電情況和所停電裝置狀況,同時了解現場環境並向施工人員傳達本措施,分工到人,責任明確。

2、施工地點必須經專職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濃度在0.5%以下方可施工。

3、施工前對現場前後10公尺範圍內進行防塵,施工現場要備有兩台合格的滅火器。

4、非防爆電器裝置在下井前,應嚴格檢查電器裝置外殼完好無損,電纜無破皮,裝置效能良好方可下井使用。

5、非防爆電器裝置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專職電工持正操作;在搭接電源要先停電後施工。停電、驗電、放電、接地。壓線要壓緊接實,嚴禁有明接頭、破皮漏電現象。

6、非防爆電器裝置投入使用時要安排專職電工負責停送電,手持式電氣裝置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的絕緣;外殼必須與主接地網連線;電器裝置值於檢漏繼電器保護範圍之內。使用1/1隔離變壓器。

7、嚴禁甩掉漏電保護和其它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嚴禁帶電作業。電氣裝置要放在乾燥地方,不得受潮,肢體潮濕不得接觸電氣裝置。電纜吊掛在巷幫上,不得落地。

8、工作結束後清點工具、材料配件、儀器裝置,要求數量相符;恢復原來供電系統必須符合《礦井機電裝置完好標準》。

9、各崗位工種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持證操作。

審批意見表

大柳塔煤礦非防爆電氣

裝置井下使用技術措施

防爆電器裝置檢驗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防爆電器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根據 煤礦安全規程 和 煤礦機電裝置管理暫行規定 的有關規定,特別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防爆裝置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作為非防爆裝置處理 1 新到貨的防爆裝置,沒有防爆標誌 生產許可證號 檢驗合格證和防爆裝置到貨驗收單等。2 防爆裝置失去防爆效能,沒有防爆標誌...

井下使用非防爆電器安全措施

一 使用時間 2011年8月24日 2011年8月31日二 使用地點 南翼膠帶機巷1 2 3 聯巷,81皮帶機巷等。五 安全負責人 況飛 管海洋 六 安全措施 1.長期作業時要塞好耳塞,以減輕雜訊的影響。2長期作業後鑽頭處在灼熱狀態,在更換時應注意灼傷肌膚。3作業時應使用側柄,雙手操作,防止堵轉時反...

用非防爆電器安全技術措施

水礦股份公司老鷹山煤礦 非防爆電器裝置下井使用安全 技術措施 建設單位 水礦集團老鷹山煤礦 施工單位 貴州新建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2014年2月20日 非防爆電器裝置下井使用安全技術措施 工程概況 老鷹山煤礦技改主斜井下段架空乘人裝置鋼梁窩施工需要在井下使用部分220v非防爆工具 裝置 目前由於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