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大學創新實踐學分實施辦法

2022-04-02 04:11:04 字數 550 閱讀 8072

附件1可獲得創新實踐學分的專案及其得分一覽表

第一部分科研學分

一、科研活動

二、文章或論著發表

三、智財權方面

四、學術講座(上限1.5學分)

第二部分學科競賽學分

五、各級各類學科競賽

第三部分技能學分

第四部分社會實踐學分

注:參加社會實踐團隊的調查報告作者原則上為一人,調查報告若發表,則按科研學分記;

第五部分創業實踐學分

附件2-1

本科生創新實踐學分申請表

注:學生可申請的創新實踐學分數僅滿足畢業學分要求(2學分)時,請選擇此表填寫。本表

一式乙份,交由各專業《創新實踐》任課教師審核。

附件2-2

本科生創新實踐學分申請表

注:1、學生申請的創新實踐學分數超過2學分時,由教務處負責審核。

2、「科研學分」和「學科競賽學分」,在累加時不設上限;「技能學分」、「社會實踐學分」和「創業實踐學分」,累計超過2學分的,一率按2學分申請。

3、本表一式三份,交學院教學辦公室彙總後報教務處審核。

廣西大學績效工資實施辦法 討論稿

1 交叉課程撥款標準 jc 計算公式 jc 0.7 2 交叉課程經費 cjc 計算公式 jc 交叉課程學生當量數 教學權重0.7 kjc 交叉課程學分 課程跨年數 188 4 5 各單位教學科研綜合當量核撥總量 計算公式 i jc 本單位承擔的交叉課程經費 jc 其他單位承擔本單位的交叉課程經費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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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社會實踐學分實施辦法

附件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 學生社會實踐學分實施辦法 試行 為貫徹落實浙海高職黨 2013 4號檔案 中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生社會實踐工作的意見 精神,大力推進我校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規範化 制度化 體系化,使社會實踐活動在學校教育教學體系中充分發揮育人功能,特制定本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