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時量核算方法

2022-04-01 08:18:13 字數 1859 閱讀 9287

64*1.1*1.3=91.52

32*1.1*1.2=42.24

32*1.1=35.2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

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試行)

(社職院字【2009】13號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一條課酬標準

教學人員完成學院規定的基本工作量和院系安排的工作,履行崗位職責,並根據考核結果,發放課酬。

專職教師工作量津貼標準為:教學人員的基本工作量原則上為每週8課時,最高周課時為每週16課時,每學年基本課時量為320課時。超過320課時按照超工作量計算。

其他崗位人員代課的原則上不超過每週4課時,其課時酬金按照超工作量發放。

第二條講課(假肢系按:模組課程按此計算,實踐、理論不拆開)

(一)講課包括備案、上課、課外輔導、答疑、批改作業、出試卷與判卷等教學環節。

(二)計算辦法:

課程總學時=實際講授學時數×班型係數(n1)×課型係數(n2)

班型係數:任課班級總人數1-40人,n1=1;41-50人,n1=1.1;51-60人,n1=1.

2;61-80人,n1=1.3;81-100人,n1=1.4;101-130人,n1=1.

5;131人以上,n1=1.6。

課程係數:非重複課n2=1;新開課(本人第一次講授該課程)n2=1.2(不包括本院第一次開新課教師、不包括每位教師的兩門基礎課程,從第三門課程算新開課);開新課(本院第一次開設該課程)n2=1.

3;公共英語課n2=1;體育課n2=1。

第三條畢業**(設計報告)

(一)指導畢業設計(**)包括準備資料、選題、指導、評閱、答辯、成績評定等環節,原則上每位教師指導不超過30人,指導學生人數不能重複計算。每位教師指導畢業設計(**)工作量每週封頂為20學時。

(二)計算辦法:4課時/人×學生人數×0.3 第四條指導院內、院外實踐

(一)指導實踐包括聯絡實習(實訓)、準備實習(實訓)、現場指導和批閱實習報告、成績評定、實習(實訓)總結等環節,原則上每位教師指導學生數量不超過乙個自然班,指導學生人數不能重複計算。

(二)計算辦法:

每位教師指導實習工作量每週封頂為20學時。

1、院外實踐巡迴式指導課時:(假肢系按:北京市內多點按此算)

課時:半天為2課時;

課時:一天為4課時。

2、院外實踐全程式指導課時:(假肢系按:外省市及北京市內一點按此算)

課時=實踐週數×認知係數(0.3-0.5)×學生人數

每位教師所帶人數在20人以內(含)係數為0.3;21-35人係數為0.4;36-45人係數為0.5。

課內實訓課程:安排助手,每門課原則上只能安排1名老師作為輔助,輔助教師的工作量按實訓課時的1/2計算。

3、認知實習課時量:認知實習每週課時量為24課時,指導教師數量不限,但課時總量不變。

第五條補貼課時量

(一)關於出卷:每門考試課、考查課試卷,均補貼2學時。

(二)關於閱卷:每個自然教學班閱卷及試卷分析的工作量補貼2課時。多於60人增加1課時,小於20人減1課時。補考閱卷可以參照執行。

第六條其他說明

(一)教師開新課和新開課須在授課前由教研室、系(部)按有關規定審批,並報教務處審核備案。

(二)體育課和英語課拆合班形成的教學班總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自然班總數。

(三)對調、停課沒有補上所缺課時的、無故缺席的、沒有參加實驗指導的教師,扣除相應學時工作量,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凡未列入教學計畫的各項教學活動均須經教務處審核,報學院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計算相應工作量。

(五)專任教師工作變動而擔任其他工作任務的,在調出期間內按基本工作量計算。

(六)實訓課課時由系裡編排計畫並審核,報教務處備案。

(七)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有工作量計算辦法同時廢止。

(八)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教師工作量課時核算標準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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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時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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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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