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獎罰規定

2022-03-30 17:11:29 字數 1536 閱讀 4673

西安仲德骨科醫院病案管理獎罰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病歷質量、病案管理工作、法規《病歷書寫基本規範》醫院《病歷管理規定》 、《員工手冊臨時考核辦法 》、《病案質控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制定病歷質量、病案管理獎罰規定。

1. 終末病歷

(1) 病歷書寫必須嚴格執行2023年衛生部頒發的《病歷書寫與基本規範》,缺少專案(首程、病程記錄、談話記錄、創傷性操作記錄、搶救記錄、危急值處置記錄、會診記錄、轉科記錄、術前小結、手術記錄、安全核查記錄、麻醉記錄、死亡記錄等)及未按時書寫,有嚴重的缺陷或導致糾紛的,只要發生上述一項,均按丙級處罰。

(2) 每一季度舉行一次病歷質量講評,臨床各科室評選出乙份優秀病歷,優秀病歷獎勵醫生200元。

(3) 在執行醫療活動中,特殊**、特殊檢查、重大手術、術式改變、貴重藥品、自費藥品、臟器摘除、病重、病危通知單、知情談話、輸血記錄、麻醉記錄、醫療風險同意書醫師與患者未及時簽名者,發現一例扣罰主管醫師100, 科室出現三份以上者 ,科主任受連帶責任按5倍處罰 。

(4) 科主任要按照《病歷書寫規範》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質控,自查工作必須要有評分表,評分內容,不能只見分數無質評內容。病歷出科前,主管醫師把關修改、確認,達到甲級病歷後方能出科。

(5) 質控科隨時**通知科主任和書寫病歷的醫師,接到質控科通知後,立即到質控科將病歷進行整改。不得藉故拖延。整改期限2日。

拖欠一天,每份扣罰書寫醫師 50元。期限5日,超過期限者,**告知主任,科主任受連帶責任按5倍處罰 。

(6) 科室質控完結的病歷即終末病歷,送病案室後,科主任首頁不簽名者或病歷中漏簽名一處每份病歷扣科主任20元

(7) 出院病歷自出院次日起,2工作日提交病案室。遲交者按20元/天/份扣罰所在科主任及病歷書寫者。

(8) 已完成列印並簽名的病歷(終末)不得修改。已上交病案室的病歷,原則上不允許召回可是修改。召回病歷按50元/次/份給予主管醫師經濟處罰;同一醫生每月累計有三次召回病歷者,扣發其當月獎金;同一科室每月出現三份召回病歷的,按100元/份給予科主任5倍經濟處罰。

(9) 病案室終末病歷質控如發現乙份乙級病歷給予主管醫師200元/份經濟處罰,連帶給予科主任5倍處罰;乙份丙級病歷給於主管醫生500元/份經濟處罰,連帶科主任5倍經濟處罰。

(10) 每半年對科室病歷質控工作進行一次考評,根據考評結果,半年內出現三份丙級病歷的科主任,扣發半年獎金,同時對科主任進行降級、降職等處分。病案室質控人員每季度統計一次,對於拖欠病歷最少、無乙、丙級病歷的科室給予獎勵、每半年對科室病歷質控進行綜合考評,取得優秀的科主任,予以獎勵。

2. 定期檢查執行病歷

3. 不定期抽查病歷

(1) 未按規定時限完成住院病歷和首次病程記錄,手術記錄、死亡記錄、連續一周以上病程(含節假日),發現一例扣除主管醫師100元,同一科室連續發現三例的同時處罰科主任。

(2) 發現上級醫師未簽名的病歷每份扣除主管醫師20元。

(3) 發現醫技報告單有錯誤,影響診斷與**,給予報告醫師50元、上級審核醫師100元。

(4) 病案質控人員造成病案質量問題由院領導進行處罰。

4.上級部門綜合檢查評比中,發現嚴重的病歷質量問題(如丙級病歷等),對科主任、主管、分管部門領導給予相應處罰,並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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