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設和管理條例

2022-03-10 23:52:24 字數 1807 閱讀 5373

附件1施行宣傳日活動方案

根據《條例》施行宣傳工作的要求,市、區兩級城市河道建設中心和監管中心聯合組織廣場宣傳日活動。現制定以下方案:

一、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10月9日,下午14時—16時30分;

主會場地點:吳山廣場

分會場地點:由副城區組織單位自行決定,共設蕭山、濱江、餘杭、下沙等4個分會場。

二、參加人員

1、主會場:

主城區(上城、下城、江幹、拱墅、西湖)河道建設中心、監管中心等各派2名工作人員參加活動、諮詢,要求中心分管領導參加。

之江、丁橋等地區河道建設有關部門派1名工作人員參加活動、諮詢。

市河道建設中心分管領導和黨政辦、綜合計畫處、規劃技術處、工程建設處、工程管理處、文化發展處各派2名工作人員。

市河道監管中心分管領導和黨政辦、配防處、水域處、設施處各派1名工作人員;綜合處全體人員。

邀請市建委、市城管委法規處的有關領導參加。

2、分會場:

副城區(蕭山、濱江、餘杭、下沙)河道建設中心、監管中心等部門的工作人員,要求建設、管理聯合。形式和內容可參照主城區。

參加活動的人員,於當日中午13時30分前到達宣傳地點集結。現場保障的人員於當日中午13時30分前完成布置。

三、活動主題

貼近百姓生活,解答法律問題,突出新頒法律,深化法制宣傳,弘揚法治精神。

四、活動內容和議程

廣場活動分為法律諮詢、法制圖板展示、法律知識問答和群眾意見徵求四項內容。

1、法律諮詢。市區兩級河道建設、監管中心工作人員到位,開展法律服務、宣傳活動。按照市區兩級河道建設、監管中心各單位分設諮詢桌。(由市河道建設中心負責設定並安排)

2、宣傳展示。利用大型電視屏滾動**城市河道整治建設及長效管理成果(市河道建設中心、監管中心負責);懸掛《條例》宣傳橫幅1-2條、豎立《條例》禁止行為展板11塊(由市河道監管中心負責提供、市河道建設中心協助設定);市區兩級河道建設、監管中心各單位結合問卷和意見徵詢,發放10-20份環保袋、《條例》單行本、動漫手冊(由市河道監管中心提供)、《條例》宣傳手冊(由市河道建設中心提供)等。

3、問卷調查。以問卷形式調查社會各界對《條例》及城市河道整治建設、長效管理的意見,包括部分涉及《條例》內容的簡單競答。(由市河道建設中心、監管中心準備,各城區負責實施)

4、意見徵求。結合問卷調查,由市區兩級河道建設、監管中心各單位工作人員按照管轄區域範圍、職責,徵詢社會各界對城市河道環境及工作的意見。(由市河道建設中心、監管中心準備,各城區負責實施)

5、**報道。邀請相關新聞**(報紙、廣播、電視等)進行採訪、報道。(由市河道建設中心、監管中心分別負責)

《條例》的相關背景資料、宣傳口號、意見徵詢問卷詳見附件2、3。 五、組織保障

1、工作小組。設立廣場宣傳活動工作小組,負責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參與廣場活動。

組長:袁旻;

副組長:嚴鴻、蔣徵波;

成員:主城區(上城、下城、江幹、拱墅、西湖)河道建設中心、監管中心分管領導和之江、丁橋等地區河道建設有關部門工作人員。

2、現場保障。大型活動審批等手續(由市河道監管中心負責);聯絡吳山廣場落實活動所需的音響、電視大屏、桌椅、架棚等,並安置(由市河道建設中心負責);確立成果****(自帶手提電腦)和橫幅、展板安放位置,並安裝(由市河道建設中心負責,市河道監管中心提供並一同設定);諮詢徵詢**、礦泉水(由市河道建設中心負責提供)、發放材料(由市河道監管中心提供)的準備,並交各有單位;負責活動現場攝影攝像、安全保障工作和廣場的秩序維護工作(由市河道建設中心、監管中心共同負責)。

六、工作總結

活動結束後,以區為單位,將此次活動中徵集的群眾意見分別按照建設類和管理類上報市河道建設中心、監管中心,分會場除了以上的群眾意見外,還要提供分會場活動的總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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