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興水泥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2022-01-10 05:53:03 字數 2150 閱讀 9493

山泉字[2014]45號簽發人:王克東

1 目的和範圍

1.1 本制度規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和報廢制度。

1.2 行政人事部是勞動防護用品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職責

2.1行政人事部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制定,並根據員工反饋意見和實際使用情況,不斷補充完善。負責審批防護用品的發放,並對購進的防護用品進行驗收。

2.2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審查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廠家及生產經營單位的資質認可工作。監督檢查防護用品的質量、發放及使用管理。

3 過程方法及要求

3.1物資**部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日常採購工作。

3.2每月22號行政人事部根據人員出勤編制下月勞動保護用品使用計畫,報分管領導審批簽字。

3.3物資**部依據批准後的月度採購計畫,採購勞動防護用品,並對每批採購的勞動防護用品數量、質量狀況、交貨期等事項進行記錄。

3.4 物資**部在對特殊勞動防護用品採購時,不得採購無安全標誌證書及安全標誌標識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特殊勞動防護用品應有相應的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鑑定證,三證齊全方可購入。

3.5 因生產急需而臨時採購的勞動防護用品,需經分管領導批准後進行採購。

4 驗收制度

4.1 勞動防護用品採購進廠後,由倉庫保管員通知行政人事部、安全環保部依據質量標準進行抽檢。保管員負責勞動防護用品數量方面的驗收工作,對單據不全、數量不符、包裝破損等影響質量的問題,保管員有權拒絕入庫。

4.2 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由物資**部負責退貨或調換。

5 保管制度

5.1 物資**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對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工作。

5.2 倉庫保管員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入庫後的管理工作,並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種類進行登記、入帳、分類、保管。

5.3 倉庫保管員應嚴格按物資儲存的有關規定,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保管,防止其發生變質、 損壞、超期。

5.4 保管員對庫存勞動防護用品的帳、卡、物應經常進行核對,每月將勞動保護用品的消耗動態及庫存情況,報物資**部和行政人事部。

6 發放制度

6.1 物資**部是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的執行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日常發放工作。行政人事部負責建立健全員工個人勞保用品領用賬戶,做到一人一戶,作為領用審核的依據。

6.2 各單位應按照《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進行勞動防護用品的領用,領用前需經行政人事部登記、審核,超定額領用須經分管領導批准。領用流程:

部門負責人在審批欄簽字→行政人事部人力部門登記→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審核簽字→物資**部負責人審核簽字→保管員發放

6.3 保管員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時,必須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並應仔細審核領料單。

6.3凡因故較長時間未出勤者,行政人事部根據離開崗位的時間,酌情停發,減發或延長防護用品的使用期(一月以上者,停發肥皂、手套、口罩等;半年以上者,停發一切防護用品)。

6.5 行政人事部將不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情況進行抽查,若發現未辦理任何手續而領用勞動防護用品,按領用物品價值的2-3倍罰責任保管員。若發現未按《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按領用物品價值的1-2倍罰責任人。

6.6各單位要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及時領用及時發放至職工,如有截留、冒領現象按照領用物品價值的2-3倍罰單位責任人。

7 使用制度

7.1 員工應按有關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7.2 員工在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時發現質量等方面的問題,及時向物資**部反映,由物資**部對發生的問題及時通知**商。造成損失的,由物資**部按照合同約定處罰**商,並根據情況扣罰採購員和質量驗收人員。

8 更換制度

8.1 行政人事部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對員工的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進行了解,對員工不滿意的勞動保護用品應通知物資**部進行更換,更換包括更換生產廠家、更換勞動防護用品的型別、檔次、調碼等。

8.2 物資**部對勞動防護用品的更換做好記錄,以加強對**商的管理。

9 報廢制度

9.1 保管員對儲存期內的變質、發霉、損壞、超期以及損害員工健康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登記造冊。並報相關部門。

9.2 安全環保辦公室依據公司物資報廢程式,對勞動防護用品作出報廢與否的結論,並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9.3 未經批准的勞動防護用品嚴禁個人作出報廢決定。

9.4 發現違反者按勞動防護用品同等**進行賠償並扣責任人300 元。

10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及週期(見附表)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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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了規範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 貯存 發放,確保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訂本規定。2.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原則 2.1 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 使用 管理,必須貫徹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的方針,使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確實起到保護勞動者安全 健康的作用。2.2 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必須依據工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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