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

2022-10-03 09:12:01 字數 2158 閱讀 3663

1.目的

為了保障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確保為員工提供合適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依據公司相關管理檔案、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的相關規定結合鑄造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應範圍

本檔案適用於滙豐鑄造科技****員工。

3.術語和定義

勞動防護用品:是指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

4.職責

4.1.生產部

4.1.1負責組織編制(修訂)和完善本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

4.1.2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工作的日常監督。

4.1.3負責對公司新增勞動防護用品的數量提出申請。

4.1.4負責對公司勞動防護用品領用臺帳的建立和管理,並對勞保用品的發放及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4.2各工段工段長、領班安全管理員

4.2.1各工段工段長負責本工段勞動防護用品的日常使用及檢查。

4.2.2各工段工段長負責每月勞動防護用品的集中領發。

4.2.3各班組長及領班負責對本班組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及時反饋安全部門。

4.3車間倉庫管理員

4.3.1負責各種勞動防護用品的領取、暫時保管及發放。

4.3.2負責以舊換新勞動防護用品的確認及發放。

4.3.3要做到認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項,保持良好通風,防止勞防用品損壞。

5.工作程式和要求

5.1勞動防護用品的製表

5.1.1各工段結合本工段的工種、人數,經管理部簽字同意,去往庫房領取勞保用品。從事多種作業或多種勞動環境中的作業人員,以主要作業或勞動環境為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5.1.2通過管理部同意批准後,倉庫管理員負責,按規定對勞保用品進行發放。各工段工段長負責集中領發。

5.1.3以舊換新的勞動防護用品,由各工段指定人員在領取新物資的同時上繳等量舊物資,經管理部同意,倉庫管理員確認無誤後給予發放。

5.2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原則

5.2.1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根據各工種勞動條件確定,要堅持同條件、同工種、發放同樣防護用品的原則,對同工種條件不同者應有所區別。

5.2.2新入廠員工入廠時由管理部負責統計勞保鞋號及工作服號碼,確定工種後按工種由倉庫發放勞動防護用品。

5.2.3新入廠員工領取工作服、勞保鞋,如號碼不符需更改勞保鞋及工作服號碼時,及時聯絡管理部調整更改。

5.2.4調動工作崗位的職工,按新崗位所需勞動防護用品發放。

5.2.5員工離職及退休時應交回工作服及安全帽,未按規定交回工作服者和安全帽按原價扣款。

6.鑄造公司特殊作業場所及勞保用品的選用編號工段需使用的防護用品

6.1制芯工段:安全帽、防塵口罩、勞保鞋

6.2制型工段:安全帽、防塵口罩、勞保鞋

6.3樹脂砂工段:安全帽、防衝擊護目鏡、防護面罩、防護手套、勞保鞋

6.4清理工段:安全帽、防塵口罩、防衝擊護目鏡、勞保鞋

7.檢查與考核

7.1各工段工段長、領班負責工段勞動防護用品的日常使用及檢查,管理部負責日常監督管理。

7.2工作期間未按公司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一經發現,按規定進行處理。

7.2.1進入生產現場不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勞保用品,或不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對責任人進行罰款。

7.3屬於個人丟失或損壞的勞動防護用品,在員工按原價交款以後才可發放;對以舊換新的勞動防護用品在換新時不能提供舊品的,按原價交款後才可發放。

7.4對虛報、謊報發放數量者,每發現1件次,按其原價2倍的標準扣罰申報人員。

8.勞動防護用品日常穿戴要求參照附錄進行穿戴

附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穿戴要求

1、安全帽:安全帽要有下頦帶和後帽箍並拴系牢固;下頦帶必須戴在下顎處並根據佩戴者的頭圍,將帽箍調至最適宜位置,嚴禁歪戴或將帽沿戴在腦後方;頭髮長的員工特別是女員工,要將長髮盤起置於安全帽內;安全帽不得隨意打孔、噴漆和拋擲等。

3、防護眼鏡和面罩:在樹脂砂工段和清理工段必須佩戴防護眼鏡;鏡片磨損粗糙、鏡架損壞時要及時更換;護目鏡要專人專用,防止傳染眼病;焊接護目鏡的濾光片和保護片要按規定選用及更換,防止重壓重摔及堅硬物體摩擦鏡片。

4.防塵口罩:鼻位金屬條部分為上端,將口罩上端頭帶放於頭後,然後下端頭帶拉過頭部置於頸後,調校至舒適位置。將兩手指尖沿著鼻樑金屬條,由中間至兩邊,慢慢向內按壓,直至貼近鼻樑。

6、工作服:進入生產現場的人員必須穿工作服(特殊情況除外:如新進員工等),穿戴時要注意「三緊」:領口緊、袖口緊、下擺緊。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

1.目的 為了規範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 貯存 發放,確保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訂本規定。2.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原則 2.1 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 使用 管理,必須貫徹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的方針,使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確實起到保護勞動者安全 健康的作用。2.2 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必須依據工作性...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

十一 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制度 一 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1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和使用週期,由本廠安全員組織,根據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 以及本廠各工種的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制定,配備具有相應安全 衛生效能的勞動防護用品。2 對於生產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 安全帶 絕緣護品,防毒面具等特殊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

關於頒布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 的通知 頒布單位 勞動部 頒布日期 1996.04.23 實施日期 1996.06.01 章名 通知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勞動 勞動人事 廳局,各有關部門,各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 為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保證勞動防護用品質量,保障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現頒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