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 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2022-01-02 08:46:59 字數 587 閱讀 5590

編號:( )號

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 )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二、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四、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五、 勞動者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七、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 甲方進行裁員解除乙方勞動合同。

九、 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公司破產、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發生自然災害等),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一十、 其他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

(本證明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乙份,長沙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仲裁科備案乙份,長沙縣失業保險管理服務中心留存乙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年月日 (單位公章)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我單位於年月日與 身份證號 在本單位工作崗位為,訂立的合同編號為,合同期限為 的勞動合同,茲根據 勞動法 及 勞動合同法 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下列第項規定予以解除 終止 一 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二 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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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有本單位員工身份證號碼性別 現住址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現因以下第 項 請選擇以下其中一項填寫 原因 協商一致解除 由用人單位提出 協商一致解除 由勞動者提出 勞動者單方解除 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用人單位裁員 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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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公司人物造成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