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關係 證明書

2021-05-02 02:41:41 字數 1842 閱讀 4726

編號:你與我單位訂立了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條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係):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月日

甲方單位(章勞動者(簽名):

送達時間:  年月日簽收時間:  年月日

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佔企業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關係 證明書

編號 我公司與 身份證號訂立了固定期限 無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 合同期限為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工作。根據 勞動合同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條規定解除或終止與公司的勞動合同 關係 一 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關係 二 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關係 證明書

你與我單位訂立了 固定期限 無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 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工作。根據 勞動合同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條 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 關係 一 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關係 二 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款規定,...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關係 證明書

編號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關係 證明書 你與我單位訂立了 固定期限 無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內從事工作,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年。根據 勞動合同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 關係 一 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