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2021-03-04 09:46:00 字數 806 閱讀 1256

茲有本單位員工身份證號碼性別_______ ,現住址年____月起在我單位工作。現因以下第________項(請選擇以下其中一項填寫)原因:

a、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b、協商一致解除(由勞動者提出);

c、勞動者單方解除;

d、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e、用人單位裁員;

f、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g、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

h、勞動合同期滿;

i、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j、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k、用人單位破產;

l、用人單位停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m、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與該員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月日有關說明: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在七日內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等資料報送就業管理服務機構。

2、失業人員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之日起六十日內,持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就業失業登記證》、身份證、戶口簿、二寸近期免冠**2張等材料,到就業管理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符合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本證明書一式四份。單位、員工、存入員工檔案、就業備案各乙份。

員工簽收:年月日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我單位於年月日與 身份證號 在本單位工作崗位為,訂立的合同編號為,合同期限為 的勞動合同,茲根據 勞動法 及 勞動合同法 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下列第項規定予以解除 終止 一 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二 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六 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公司人物造成嚴重...

解除 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編號 號 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 甲方 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 原因決定解除 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一 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二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三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