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制度

2021-12-24 02:53:26 字數 2315 閱讀 4782

第一章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對備用金的管理,規範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占用,減少資金損失,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備用金與借款的適用範圍

一、 因公司業務需要暫支款,包括差旅費、臨時採購款、行政臨時事務借支等工作性質的一次性借支款;

二、 理賠等事故性質借支;

三、 押金等性質借支;

四、 因生活困難而暫支款;

五、 其他經批准的暫支款。

第三章備用金與借款定義和分類

一、 為保證日常零星支付而單獨儲備的現金。

二、 備用金分定額備用金、臨時備用金(借款)兩種。

三、 定額備用金是指因支出頻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轉的現金,具有時間長、比較固定的特點;

四、 臨時備用金是指因臨時性的需要而借支的現金,具有一次性、時間較短的特點。

第三章定額備用金與借款管理規定

第一條備用金借款申請和報銷手續程式

一、 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兩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單,並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二、 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並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再將「報銷單」返回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三、 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台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四、 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呼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儲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裝置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況,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延期。

五、 財務部經理對借支合理性進行複審,對借支款進行總體監督,並根據前期現金使用做出分析,按現金管理制度做出是非判斷。

第二條備用金與借款額度

一、 採購員借用的零星採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採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式經審核批准後,到公司財務部或專案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單筆超過10000元的採購,必須按照工程部制度規定,走合同審批程式採購。

二、 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三、 各工程專案備用金,視各專案情況不同,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週1萬—5萬。特殊情況,需由專案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說明情況,予以審批。

四、 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況核定金額。

第三條備用金借款支付方式包括:現金、支票、其他銀行結算方式

第四條備用金與借款管理

根據工作需要、管理需要原則進行辦理;備用金額度根據支出業務變化,對使用物件和用途範圍審定;

一、 實行專人借支專人負責的辦法,不得全部或部分轉借或以臨時備用金性質借支他人;

二、 以支票及銀行結算方式借款的,必須在銀行結算票據上簽收,並在《付款憑單》上註明票據號碼;

三、 理賠、押金等性質借支,在取得對方單位正式收據後,可以及時辦理轉帳手續;

具體借支人為借支款項的責任人,轉借或其他情況而沒有辦理相關財務手續的,財務不予承認;

四、 部門審核主管為各種臨時性備用金歸還的第一管理人,必須監督經辦人及時辦理相關報帳歸還手續;

五、 以現金方式借款的,一般情況下由借款人以現金方式歸還,或以本人發生的費用報銷抵沖。

六、 生活困難等原因借支的,按原核定的歸還時間進行催收;

七、 出納必須於每月5號前清理臨時性個人備用金借款。 不按時歸還的,財務部將向人事部提供名單和欠款金額,從其工資中扣除。

八、 定額備用金必須借款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每一年清理一次,如需繼續借用的,重新辦理申請審批手續,每年清理時間為12月31日。

九、 財務部有權對各部門備用金的使用情況隨時進行抽查、發現未按規定使用、挪用、占用情況的、財務部有權收回借用的備用金

一十、 財務部對很少使用的備用金應及時收回,對使用資率不高的備用金應重新核定備用金金額,並且及時收回差額部分。

一十一、 如果根據業務的實際情況確需要增加備用金額度的,使用部門按第一次申請時的流程辦理;使用部門跨年度使用備用金的,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

一十二、 因人員調動或離職等原因造成定額備用金責任人更換的,必須辦理變更手續,變更方式採用借還兩條線,即原責任人辦理還款,新責任人辦理借款;

一十三、 財務部必須於每年年末對其他應收款-備用金科目進行對帳請借款人簽字確認。

工程備用金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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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實務 定額備用金制度下報銷備用金時怎樣處理

備用金報銷的處理依企業備用金管理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備用金管理制度可以分為定額備用金制度和非定額備用金制度兩種。所謂定額備用金是指單位對經常使用備用金的內部各部門或工作人員根據其零星開支 零星採購等的實際需要而核定乙個現金數額,並保證其經常保持核定的數額。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使用定額備用金的部門或...

備用金管理規定

一 備用金的使用範圍。備用金僅限用於差旅費 業務招待費 業務活動。二 備用金審批程式及限額。1 短時短途 3天內往返 每次可預借差旅費2000元,長途 5天內往返 每次可預借旅費5000元以下,由借款人提交郵件申請報部門負責人審批 郵件同時抄送到財務 借款人到財務部填寫 借款單 辦理借款手續。預借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