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礦商貿企業職業衛生監管統計制度

2021-11-02 22:54:32 字數 3404 閱讀 5513

統計制度

****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批准

2023年7月

本報表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物件,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九條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資訊,應當予以保密。

目錄一、總說明 5

二、報表目錄 7

三、調查表式 8

(一)煤礦職業衛生監管情況 8

(二)工礦商貿企業(除煤礦)職業衛生監管情況 9

四、主要指標解釋 10

一、總說明

(一)統計目的。

通過及時、準確地統計職業衛生資訊,掌握職業病危害及其預防控制總體情況,為職業衛生法規、政策的制定及職業衛生監管等提供科學依據。

(二)統計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各類工礦商貿企業。其中,煤礦企業指從事煤炭開採的生產經營單位,以及為煤礦企業直接服務的煤炭洗選廠。

(三)統計內容。

年核定生產能力、從業人員數、職業病危害申報情況、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培訓情況、接觸職業病危害人數、合同告知職業病危害人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數、設定警示標識崗位數、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數、應職業衛生培訓人數、實際職業衛生培訓人數、應職業健康檢查人數、實際職業健康檢查人數、新發職業病病例數、累計職業病病例數、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人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情況、檢測點數、達標點數、應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專案數、實際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專案數、應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專案數、實際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專案數。

(四)報送時間。

職業衛生統計為年度統計,統計期從每年11月1日至次年10月31日。企業每年11月5日前上報《煤礦職業衛生監管情況表》(zwma表)、《工礦商貿企業(除煤礦)職業衛生監管情況表》(zwga表)。

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每年11月15日前上報《煤礦職業衛生監管統計表》(zwmb1-zwmb4表),11月20日前上報《煤礦職業衛生監管統計分析報告》。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每年11月15日前上報《工礦商貿企業(除煤礦)職業衛生監管統計表》(zwgb1-zwgb4表),11月20日前上報《工礦商貿企業(除煤礦)職業衛生監管統計分析報告》。

駐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和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報表的報送時間,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規定。

(五)填報單位及報送方式。

職業衛生統計採用企業上報和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計彙總上報的形式。

1.煤礦職業衛生統計以煤礦為統計單位,填寫《煤礦職業衛生監管情況表》(zwma表),向屬地駐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上報。駐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審核彙總煤礦填報資訊,逐級彙總《煤礦職業衛生監管統計表》(zwmb1-zwmb4表)上報至****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計司。

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編制《煤礦職業衛生監管統計分析報告》,報送****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計司。

煤礦可通過「煤礦職業衛生資訊統計分析系統」網路上報或手工填寫並郵寄的方式上報報表。

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使用「煤礦職業衛生監管資訊統計分析系統」網路上報報表。

2.工礦商貿企業(除煤礦)職業衛生統計以企業為統計單位,填寫《工礦商貿企業(除煤礦)職業衛生監管情況表》(zwga表),向屬地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上報。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審核彙總企業填報資訊,逐級彙總上報至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彙總本地區《工礦商貿企業(除煤礦)職業衛生監管統計表》(zwgb1-zwgb4表),並編制《工礦商貿企業(除煤礦)職業衛生監管統計分析報告》,報送****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計司。

工礦商貿企業(除煤礦)可通過「工礦商貿企業職業衛生監管資訊統計分析系統」網路上報或手工填寫並郵寄的方式上報報表。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使用「工礦商貿企業職業衛生監管資訊統計分析系統」網路上報報表。

(六)統計資料公布。

本統計制度彙總的資料均為內部使用,不予公布。

二、報表目錄

三、調查表式

(一)煤礦職業衛生監管情況

單位負責人: 統計負責人: 填表人: 聯絡**報出時間:201 年月日

填報說明:1. 本表統計範圍為轄區內從事煤炭開採的生產經營單位,以及為煤礦企業直接服務的煤炭洗選廠。

2. 本表由煤礦向屬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上報。

3.本表所指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職業健康檢查由取得國家認可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完成。

4. 本報表為年報,報送時間為每年11月5日前。報送方式為網路或郵寄報表報送。

(二)工礦商貿企業(除煤礦)職業衛生監管情況

單位負責人: 統計負責人: 填表人: 聯絡**: 報出時間:201 年月日

填報說明: 1. 本表統計範圍為轄區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除煤礦企業以外的各類工礦商貿企業。

2. 本表由工礦商貿企業向屬地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上報。

3. 本表所指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職業健康檢查由取得國家認可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完成。

4. 本報表為年報,上報送時間為每年11月5日前。報送方式為網路上報或手工填寫並郵寄的方式。

四、主要指標解釋

1.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指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

2. 礦井型別:分為井工礦和露天礦兩種型別。

3. 所屬行業: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中所確定的行業類別進行填寫。同一單位跨行業生產時,以其主要從事的生產行業(主要活動)進行填報。

主要活動確定原則如下:(1)當乙個單位對外從事兩種以上的經濟活動時,佔其單位增加值份額最大的一種活動稱為主要活動;(2)如果無法用增加值確定單位的主要活動,可依據銷售收入、營業收入或從業人員確定主要活動。

填寫附錄表1中行業類別所對應**。

4. 登記註冊型別:指按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的《關於劃分企業登記註冊型別的規定調整的通知》(國統字〔2011〕86號),將企業劃分成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聯營企業、私營企業等型別,分類及**見附錄表2。

填寫附錄表2中登記註冊型別類別所對應的**。

5. 企業規模: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的通知》(國統字〔2011〕75號),企業規模劃分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四種規模,劃分標準見附錄表3。

直接填寫不同規模型別所對應的**即可:「大型:01」、「中型:

02」、「小型:03」和「微型:04」。

其中,⑴營業收入:工業、建築業以及其他設定主營業務收入指標的行業,採用主營業務收入指標;其他未設定主營業務收入指標的行業,採用營業收入指標;⑵資產總額:報告期內企業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的總和。

工礦商貿企業職業衛生統計制度

目錄一 總說明 5 二 報表目錄 7 三 調查表式 8 一 煤礦職業衛生監管情況 8 二 工礦商貿企業 除煤礦 職業衛生監管情況 9 四 主要指標解釋 10 二 報表目錄 三 調查表式 一 煤礦職業衛生監管情況 單位負責人 統計負責人 填表人 聯絡 報出時間 201 年月日 二 工礦商貿企業 除煤礦...

工礦商貿企業職業健康情況表

附件1 基礎zja表 及指標釋義和填報說明 負責人填表人聯絡 填表時間 年月日 說明 1.本表統計範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除煤炭開採以外的工礦商貿企業。2.本表所指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職業健康檢查情況由取得國家認可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完成。3.本報表為年報。報送方式為網路...

職業衛生監管工作要點

2016年全縣職業衛生監管工作重點 一 推進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工作 進一步強化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督促用人單位完成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申報工作,年度新增數量不少於10家。二 強化職業衛生檔案規範管理。按照省局推行的職業衛生檔案模板,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健全包括建設專案職業衛生 三同時 檔案 職業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