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業衛生事項告知書

2022-12-14 15:45:04 字數 4076 閱讀 6613

事項法定義務

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存在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的危害因素的,應當及時、如實向所在地安監部門申報危害專案,接受監督。用人單位新改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建設專案竣工驗收的,因技術、工藝、裝置或者材料等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病危害

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

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工作場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經過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而發現原申報內容發生變化的,都應當按照本條規定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職業病危害專案內容。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以下統稱建設專案)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建設專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專案工程預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

職業衛生「三同時」審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職業查病危害嚴重的建設專案的防護設

施設計,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設專案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時,其職業病防護設施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一)設定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職業病防治計畫和實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

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

度和操作規程;(四)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六)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勞動者個人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職業病防治法》(下同)第16條

方式1:登入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主頁(點選左側「快速通道」第三行「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申報與備案管理系統」鏈結;

方式2:登入江蘇安全生產網主頁(點選右側「職業危害申報系統」鏈結;

法律依據

未履行法定義務處罰依據及標準

工作提示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

以下罰款。(第72方式3:在搜尋引擎搜尋「作業場所職業病危

害申報與備案管理系統」,或者在瀏覽器位址列條)

直接輸入**

「然後,按照提示說明進行網上申報。

給予警告,責令限

期改正;逾期不改

第17、18、可委託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開展預

的處10萬元以上

19條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

50萬元以下罰款。(第70條)

第21條

第一項由企業設立,應有正式檔案;第二項內容由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制定;第三

給予警告,責令限

項可參考省安監局蘇安監〔2011〕152號檔案

期改正,逾期不改

並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第四項職業衛生檔案

正的,處10萬元以

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可按照模板填寫,也可

下罰款。(第71

結合單位實際編制,但內容應當完整;第五項

條)由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制定;第六項由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落實。

職業病防護措施第23條

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第73條)

可按照《江蘇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2007版)》選用護品。

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定公告欄,公布

設定公告欄,公布有關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規章制度、警示資訊等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

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第25條

給予警告,責令限

期改正,逾期不改應在醒目位置設定固定公告欄公布相關內容,正的,處10萬元以其中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應公布最近一次下罰款。(第71檢測的結果(檢測報告影印件)。條)

1急性職業損傷應急處置措施

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設定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裝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洩險區。

第25條

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第73條)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第73條)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72條)

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第73條)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萬元以下罰款。(第71條)

應當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規定設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可購買或自行按標準製作。

第26條

可委託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指導開展。

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

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並確第27條保監測系統處於正常執行狀態。

建立監測制度,購置相關檢測儀器,安排專人對本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開展日常監測。

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應當委託有資質的機構定期對工監測、定期檢測和現狀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評價測、現狀評價。

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

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向勞動者公布。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培訓,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

第27條

委託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將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檢測、評價報告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並向當地安監部門報告,向勞動者公布。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超過職業衛生標準的,應立即採取措施加以治理。

第27條

告知職業病危害第34條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並處5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將相關內容如實告知勞動

萬元以上10萬元

者。以下罰款。(第72條)

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萬元以下罰款。(第71條)

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培訓,並結合本單位實際對其他勞動者開展職業衛生培訓。培訓時間、地點、培訓內容、參加人員、考試卷等應當存檔。

職業衛生培訓第35條

職業健康檢查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36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按照規定分別開展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其中在崗期間的檢查週期按照《職

責令限期改正,給

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gbz188-2007)的規定

予警告,可並處5

執行。職業健康檢查必須到具有資質的職業健

萬元以上10萬元

康檢查機構進行。體檢時需提交勞動者花名冊、

以下罰款。(第72

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檢查結果

條)應當書面告知勞動者本人。如發現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崗位。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照規定的期責令限期改正,給限妥善儲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予警告,可並處5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可參照省安監局蘇安監規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第37條萬元以上10萬元

〔2011〕5號檔案建立,

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以下罰款。(第72果和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條)資料。

注:1、本表以2023年12月31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為依據編制,未盡事宜請參見法律原文和2023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總局令第47號)、《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辦法》(總局令第48號)、《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總局令第49號)、《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總局令第51號);2、賈汪區安監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科諮詢**:66889481。2

企業職業衛生監督告知書

附件1 為預防 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和權益,根據 安全生產法 職業病防治法 和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依法承擔職業病防治責任,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 你單位對企業職業衛生負有主體責任,法定代表人是企業職業衛生的第一責任人,用人單位必須配備專...

裝修事項告知書

尊敬的裝修戶 您好!為了規範城區的裝修活動,使裝修戶做到合法施工 文明裝修,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 未經審批不得擅自占用行人路堆放物料 建築垃圾 搭腳手架以及其它作業設施或進行佔道施工。主審部門 執法管理科,諮詢 6427929 二 未經審批不得擅自將建築垃圾交付個體運輸戶或未經城管部門核准從事建...

職業衛生警示害告知制度

為了有效預防 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切實保護公司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制定本制度。1.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2.公司綜合辦公室與已進 新進公司的員工簽訂職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