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業衛生監督告知書

2022-03-27 17:56:53 字數 890 閱讀 9956

附件1: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和權益,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依法承擔職業病防治責任,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你單位對企業職業衛生負有主體責任,法定代表人是企業職業衛生的第一責任人,用人單位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接受職業衛生培訓,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2、必須落實企業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制定職業病防治計畫和實施方案,建立和健全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職業衛生檔案、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完善各項衛生防護設施,提供有效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並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

3、應加強職工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工職業衛生知識。

4、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等在勞動合同中如實告知勞動者;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5、 應做好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檢驗與評價工作,確保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的必須停止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

6、應當在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設定警示標識、中文警示說明,應設定報警裝置,配備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裝置等應急搶險、搶救設施。

7、應及時、如實向我局申報職業病危害專案及報告各類職業病危害事故。

8、應履行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業衛生義務。

你單位應認真落實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如違反法律法規之規定,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直至停產整頓、關閉。

張家港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年月日附件2:

張家港市企業職業衛生檢查表

被查單位負責人檢查人員檢查日期:

張家港市職業衛生專項檢查情況彙總表

企業職業衛生事項告知書

事項法定義務 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存在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的危害因素的,應當及時 如實向所在地安監部門申報危害專案,接受監督。用人單位新改擴建 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建設專案竣工驗收的,因技術 工藝 裝置或者材料等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病危害 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 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工作場所...

職業衛生警示害告知制度

為了有效預防 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切實保護公司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制定本制度。1.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2.公司綜合辦公室與已進 新進公司的員工簽訂職業病...

職業危害告知書

同志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我公司將工作過程中可能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 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您。在勞動合同期間,您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且變更的崗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時,公司將重新告知並請您簽署。您所在的工作崗位,存在粉 煙 塵 雜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