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人教版 八年級下冊 知識點總結

2021-10-14 05:22:23 字數 4785 閱讀 8319

思想品德八年級下冊

第一單元--權利義務伴我行

第一課—國家的主人廣泛的權利

一、我國的國徽:四顆小五角星環繞一顆大的五角星,象徵著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全國人民大團結;齒輪和麥穗象徵著工人階級領導下的工農聯盟;天安門則體現了中國人民的革命傳統和民族精神,同時也是我們偉大祖國首都北京的象徵。國徽;顏色上用正紅色和金紅色互為襯托對比,體現了中華民族特有的吉壽喜慶的民族色彩和傳統,既莊嚴又富麗。

二、(人民)是國家的主人:

1、國家的性質: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

2、國家和社會的主人:在我國現階段,包括(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在內的全體人民,都是國家和社會的主人。我們平等的享有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權利,共同建設自己偉大的國家。

3、社會主義制度建立後,社會上還存在著極少數敵視和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我們必須與其進行鬥爭,以確保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不被動搖,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

三、什麼是公民權利,我國人民享有哪些公民權利:

1、公民權利:指的是(憲法和法律)確認並賦予公民享有的某種權益,這種權益受國家保護,有物質保障。

公民的基本權利:(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權利,是(公民的基本權利)。

2、在我國,作為國家主人的人民,享有憲法賦予的管理國家等權利。作為國家的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確認的公民權利。

四、我國憲法是如何規定保障人民權利的,我國的權利保障體制是怎樣的:

1、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2、我國通過建立以(憲法)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為主要內容的權利保障體制,保障公民權利。

五、我們享有的權利,需要來自家庭、學校、社會及他人的保障,否則權力就會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六、法律保障有哪些:

1、立法保障:就是將公民的權利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下來,運用(國家強制力)加以保護。

2、司法保障:是指通過法律制裁各種侵權行為,保障公民權利。我國憲法將審判權賦予(各級人民法院)。

當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恢復被侵害的權利,懲罰侵權者,討回公道。

社會進步的的重要標誌在於人權能夠得到尊重保障。

七、人民與公民的區別,我國的憲法對公民是如何規定的:

1、含義不同:

a人民是區別與敵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國家和同一國家的不同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的階級內容。

b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國國籍並依據該國憲法和法律規定,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2、範圍不同: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

在我國,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國國籍的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後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權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榮義務。

3、性質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八、我國,社會主義國家的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

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各個領域,涵蓋家庭生活、學校生活、社會生活等諸多方面,大致分為以下幾類:

1、平等權 2、政治權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權利

5、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取得賠償權 6、社會經濟權利

7、教育、科學、文化權利和自由 8、婦女的權利,婚姻、家庭、兒童和老人受國家保護

9、華僑、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九、(憲法)是公民基本權利的確認書和保證書。我國的普通法律則依據憲法進一步規定公民的具體權利。

十、公民如何正確的行使權利:

1公民在行使權利時,要尊重他人的權利: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每個公民都有同樣的權利。公民在行使權力是,只有尊重他人的權力,承擔自己對他人應付的法定義務和道德責任,才能更好的享有自己的權力;

2、公民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與公民個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只有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得到維護和發展,公民個人的自由和權利才能得到切實保障和充分實現;

3、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權力:公民行使自己的權力,要限制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而不能超越其範圍,否則,就會侵害他人和公共利益,自己追求的權力也會落空;

4、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權力,否則,會損害國家或他人的利益,甚至構成違法犯罪。

第二課—我們應盡的義務

一、公民(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義務)的一些認識: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我們在社會生活中,不僅享有憲法規定的各項基本權利,還要對他人、對社會履行相應的義務。這些義務來自親情(幫媽媽做飯)、道德(拾金不昧)、紀律(放學掃衛生)、法律(愛護公物財務)等各個方面。

4、廣義的義務包括(法定義務)和(道德義務):

a法定義務是憲法和法律規定公民必須履行的。我們不能只獲得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履行義務,對於法定義務,我們必須履行。

b道德義務是指社會成員依據社會道德規範,自覺自願的承擔對他人、對社會的道德責任。

5、在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具有(一致性):我們每個人既是享受權利的主體,又是履行義務的主體。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觀念,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依法履行義務。

我們每個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責任感,自覺履行應盡的義務。

6、自覺地履行義務,是我們的天職,也是愛國的具體表現。我們要弘揚愛國主義精神,以履行法定義務的實際行動,表達我們的愛國之情。

二、我國(憲法)規定的義務是公民的(基本)義務,具體包括:

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

2、保守國家秘密;

3、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4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5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6依法納稅等

三、怎樣認識道德義務的履行:

1、道德義務是指社會成員依據社會道德規範,自覺自願的承擔對他人、對社會的道德責任;

2、道德義務的範圍十分廣泛;履行道德義務,每個人責無旁貸。

我們要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遵守「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規範,積極履行方方面面的道德義務。

3、歷史和現實都告訴我們,廣大社會成員(自覺自願)的履行道德義務,既利於形成溫馨、和諧的人際關係,又能夠促進整個社會的文明進步;

四、我國法律和社會主義道德的關係:

1、我國法律和社會主義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進、互相補充。

2、凡法律所禁止的行為,都是社會主義道德所譴責的行為;有許多法律上的義務,同時就是社會主義道德的要求;

3、我們要積極實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勵的行為,有利於弘揚社會主義道德,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五、忠實履行義務的重要意義:

1、對法律所提倡鼓勵做的,我們要(積極去做),這是忠實履行義務的重要體現。有利於弘揚社會主義道德,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2、對法律要求做的,我們(必須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而不能不作)。我國法律對公民在經濟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等領域中應該履行的各項義務,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我們必須依照法律的要求去做,不能不作。

3、法律禁止做的(堅決不做),是忠實履行公民義務的又一重要體現。為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確保國家的長治久安,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公民實施某些行為。實施法律禁止的行為,就是(觸犯法律),會受到(法律制裁)

六、在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具有一致性,主要表現在:

1、每個人既是享受權利的主體,又是履行義務的主體。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不許只享有權利不履行義務;

2、在某些條件下,權利就是義務,義務就是權利,如勞動和受教育。

3、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促進的。

第二單元—我們的人生權利

第三課—生命健康權與我同在

一、 人格權的一些知識:

我們每乙個人要想真正作為乙個人存在,並與他人協調共存,就必須具有(人格權)。

(人格權)是人把自己與社會連線在一起並與他人發生各種聯絡與交往的前提。

人格權作為人權的一部分,它與生俱來。在我們的生命中,它由每個人單獨享有,不得轉讓、拋棄、繼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與我們的人身相分離。

二、人格權:就是做人的權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權利。

包括:生命健康權等物質性人格權

自由權、肖像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兩類

三、 (生命健康權)是首要的人格權:

在公民的人格權中,(生命健康權)居於首要地位。因為對於每乙個人來說,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的健康生命權不容他人侵犯。

四、 (人生自由權)是我們參加各種活動,充分享受其他各種權利的基本保障:

1、人生自由權是人格權的一部分,公民的(人生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沒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難以享受

2、法律賦予我們廣泛的人生自由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類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閉、非法拘禁)等剝奪或限制公民人生自由的行為,都為法律所禁止。

五、 法律是如何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的:

1、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是國家法律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國(憲法)、(刑法)、(民法通則)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都對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加以保護。

2、當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到非法侵害時,受害人有權請求(國家保護),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行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作為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和民族未來,(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護:

六、說說我國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那些特殊保護:

1、我國法律禁止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

2、法律禁止非法使用童工:禁止用工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以漫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勞動強度大的勞動。

八年級下冊思想品德複習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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