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運輸管理制度

2021-10-06 08:40:03 字數 5205 閱讀 2235

根據國家對煤炭炭行業的要求,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做到「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生產方針,現將國家有關煤炭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我礦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所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貫徹如下,望參加培訓學習的各位職工嚴格遵照執行並簽字。

一.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 新工人入礦,必須帶身份證或戶口本到礦辦公室報到,辦理入礦手續。

2. 新工人入礦,必須簽定勞動合同,不簽定勞動合同者不得上班。

3. 新工人入礦,首先學習礦上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並服從本礦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4. 新工人入礦,必須服從礦上的工作分配,並遵守礦上的各項規章制度。

5. 本礦採用「三八」制,或「十二」小時工作制,

「三八」制的作息時間如下:

班別班前會時間工作時間

早班  7:00     8:00~16:00

中班  15:00    16:00~0:00

夜班 23:00  0: 00~8:00

「十二小時」制工作的作息時間如下:

班別班前會時間工作時間

白班 7:00 8:00~20:00

夜班 19:00 20:00~8:00

6. 每位職工,有事必須請假,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脫崗、睡崗和曠工;遲到一次罰款10元;早退一次罰款50元;曠工一次罰款50元;脫崗一次罰款50元;睡崗一次50元,連續曠工5天或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開除。

7. 請假一天到三天,職工本人寫出請假條,先由班長簽字後,交隊長(科長)簽字生效;請假4-7天者,職工本人寫出請假條,先由班長、隊長(科長)簽字,後經分管礦長簽字批准生效;請假7天以上者,經班長、隊長(科長)、分管礦長簽字,後經礦長簽字後批准生效,請假3天以上者,請假條交辦公室備案。請假到期後,分別到批准者處和辦公室銷假。

8. 本隊職工,因種種原因不能在繼續上班,可提前20天寫出書面辭職報告,由主管隊長,分管礦長,礦長簽字後交辦公室備案,再工作20天後,到礦上結算工資回家。(注:1)參加工作不足乙個月者,礦上不結工資,所得工資扣完勞保費用、生活費用及其它應扣費用後,剩餘工資充公。

2)參加工作一~六個月者,辭職到期後,暫不結工資,礦上統一發工資時,再結算工資,由辭職者本人親自領取或辭職者委託他人領取,委託他人領取時,辭職者必須寫出書面委託書,辭職者和被委託人必須在委託書上簽字,簽字後交辦公室備案。3)參加工作六個月以上者,辭職到期後,工資全部結清,絕不拖欠) 。 辭職申請沒經相關領導批准,強行離礦,不辦理離礦手續和工資,並且從離礦之日起,按曠工論處,每天扣除50元,其工資扣完為止。

9. 每位職工,都必須嚴格遵守《班前會制度》、《交**制度》。

10. 本隊(科)職工,在礦內嚴禁賭博,發現有參與賭博者,礦上扣發當月工資並開除出礦。

11. 攜帶煙火下井,或在井下抽菸者,扣罰當月工資並開除出礦。

12. 嚴禁本隊(科)職工酗酒**,違者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13. 因喝酒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處。

14. 嚴禁本隊(科)職工打架鬥毆,違者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15. 嚴禁職工在井下大便,否則,罰款100元。

二.機電科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機電科人員管理制度

1. 機電科人員,每月允許休息兩天,但每次休班必須經科長、班長同意,不經科長、班長同意而休班者,以曠工論處。

2. 值班電工在機電科長的正常編排下,嚴格按照礦上管理要求,做好井上、下電氣裝置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證機電裝置正常執行。

3. 井下跟班電工實行「十二小時」制,電工輪換跟班,每次值班10天,井下值班期滿後,回地面做地面安裝工作。

4. 井下電工值班期間,負責對全礦井下的電器裝置進行安裝、拆除、檢查和檢修。如果出現疑難問題,自己不能解決,及時向機電科長和排程室匯報,安排有能力的師傅協助解決。

5. 如果電器裝置出現重大隱患,值班電工除了向機電科長和排程室匯報外,還必須及時向機電副礦長、礦長匯報,以便礦上及時研究處理對策。

6. 值班電工值班期間安裝的電器裝置,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安裝,認真地做好主接地,輔助接地、過流保護、短路保護工作,保證井下用電安全。

7. 對於井下安裝的裝置,值班電工要做好登記工作,並報機電科存檔。

8. 機電裝置入井前必須認真檢查裝置的「三證一標誌」是否符合煤礦安全標準,檢查裝置的完好情況,鑑定裝置的完好率,並做好資料記錄,如果檢查不合格,不得入井,並將該裝置報機電科備案。

9. 機電科長全面安排井上下機電值班人員的工作,每位電工要服從領導安排,不得找任何藉口推辭,更不得出現頂撞領導和消極待工現象。如果領導安排工作有問題,職工可以直接向上一級礦領導反應,由礦領導出面解決。

10. 機電科長認真做好裝置安裝記錄及裝置臺帳,記錄好裝置的安裝、檢修時間,安裝、檢修的電工名字,並存檔,以便更好掌握裝置的運轉、維護情況。

11. 井上下所用絞車,每週進行一次周檢,並做好記錄,具體檢查專案為:1)鋼絲繩的磨損及斷絲情況;2)絞車的運**況;3)深度指標器及過捲保護的完好情況;4)主控制器、變阻器的完好情況;5)九大保護的使用情況。

12. 值班電工入井後,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杜絕井下電氣裝置失爆,確保失爆率為零,杜絕「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等失爆現象。經礦上檢查,當班電工出現一次失爆,罰款500元,出現三次者,電工自動離礦,並按礦上的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罰款。

13. 認真做好機電上的質量標準化工作,井下所有電纜要吊掛有序,電纜間間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之規定。

14. 機電部門的所有職工,必須服從礦部管理,有事做到排程室隨叫隨到,微笑服務,嚴禁與井下人員發生任何衝突。

15. 電工禁止酒後和攜帶煙火入井,否則,按礦上規定罰款。如果井下施工需要火種,必須經排程室同意,並報礦部研究批准。

16. 由於值班電工失誤,違章作業,造成機電裝置損壞,影響井下生產,礦部將視情況進行處罰。

17. 以上規定,望各工作人員認真執行,如有違犯,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給予一定的罰款。如違犯制度超過三次者自動離礦,情節較為嚴重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二)、電工操作規程

1、井下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並應熟知《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機電裝置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裝置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防爆的有關規定和標準。

2、井下電工必須熟悉維修範圍內的供電系統、裝置分布,裝置效能及電纜與裝置的執行狀況。

3、井下電工必須清楚礦井及採掘巷道布置、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和瓦斯濃度,並熟悉出現事故時的停電順序和人員撤離路線。

4、在採掘區內檢查電氣裝置時,只有在瓦斯濃度低於1%的風流中(局扇風機附近10公尺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小於0.5%),方可停電開啟低壓電氣裝置。檢查高壓裝置時必須切斷前一級開關電源後方可進行工作。

5、從事檢修工作時,必須切斷前一級開關電源,實行機械閉鎖,並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標誌牌。送電時,指定專人送電,有兩組以上人員在同一供電系統上工作時,要分別掛停電專用牌,要互相聯絡無誤後方可送電。嚴禁約定時間送電;嚴禁帶電檢修和帶電搬遷。

6、井下供電系統發生故障後,必須查明原因找出故障點,排出故障後方可送電;禁止用強行送電的方法查詢故障。

7、裝置的安裝與電纜敷設應在頂板無淋水、底板無積水的地方,不得妨礙人員通行,距軌道和鋼絲繩應有足夠的距離,並符合規程規定。

8、電氣裝置開蓋檢查前必須用與電源電壓等級相符的驗電筆驗電,確認無電壓後進行放電,同時檢查周圍環境瓦斯濃度必須在1%以下,放電完畢後才能工作。

9、電工必須現場交**,將本班維修情況、事故處理情況、遺留問題向**人交接清楚,對本班未處理完的故障和停電的開關,要重點交接清楚後方可離崗。

三)、機電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機電副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機電科的管理工作。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貫徹學習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煤礦管理規定;嚴禁「三違」。

3、監督機電科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組織好機電科的工作人員完成機電科規定的本職工作。

4、經常深入井下了解現場實際情況,掌握現場第一手資料,合理安排好機電科的各種工作,當好領導的助手。

5、按規定組織機電、運輸方面的安全大檢查工作並召開安全辦公會議;及時解決本系統的安全問題,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

6、按規定下井跟班作業。

7、完成礦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機電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機電科長領導下負責全礦井上、下機電、運輸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嚴禁「三違」。

3、認真做好井上、下機電裝置登記工作。

4、認真做好煤礦井下專用裝置「兩證」統計工作。

5、認真做好機電、運輸裝置安裝、拆除、檢修等管理工作。

6、搞好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工作。

7、組織機電、運輸安全檢查工作,及時處理不安全隱患,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電(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機電科長領導下完成本職工作。

2、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努力鑽研業務技術,持證上崗,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3、負責全礦機電裝置安裝、拆除、維護和修理,保證裝置正常運轉;嚴禁裝置帶「病」作業。

4、嚴守工作崗位,堅持按時上、下班和交、**,並認真填寫好交、**記錄。

5、嚴格按照機電操作規程作業;嚴禁「三違」。

6、機電裝置要消滅「雞爪子」、「羊尾巴」、「明線頭」及其它失爆現象。

7、電纜按要求懸掛,機電裝置達到質量標準化要求。

8、做好所有裝置的造冊登記工作。

9、做好裝置的執行記錄和檢修記錄,便於掌握裝置的執行狀況。

10、由於工作失誤造成機電裝置損壞和影響生產,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11、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主扇、局扇工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主扇風機房管理制度

1、嚴禁主要通風機房兼作他用。

2、主要風機房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錶、電壓表、軸承溫度計和懸掛通風系統圖。

3、必須有礦內部直通**。

4、必須保證主要通風機連續運轉,不得隨意停機。

5、主要風機的運轉由專職司機輪班管理,持證上崗。

6、司機應每一小時將通風機運轉情況記入記錄薄內,發現異常立即報告。

7、對主要風機應定期檢查和保養,至少每月一次。

8、突然停電或其它原因造成主要風機停止運轉時,司機必須在10分鐘內報告礦負責人,並開啟井口防爆門和有關風門利用自然風壓通風;或在10分鐘內啟動另一路電源或備用風機,保證主扇風機正常運轉。

9、主要風機房內嚴禁打牌、下棋等一切娛樂活動。

10、確保主要風機房內整齊、乾淨。

11、非機房工作人員嚴禁入內,違者罰款50元;如果值班人員不制止,一併處罰。

12、由於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主扇風司機負責;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扇風司機應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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