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2021-10-05 20:17:33 字數 3170 閱讀 6312

一、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二、範圍

1、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勞保用品管理辦法。

2、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和全體員工。

三、職責

1、採購部

1) 負責對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和管理。

2) 採購勞防用品必須到有資質的生產單位或經營單位進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3) 採購特種勞防用品必須有三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鑑定證)。

4) 根據國家、市及行業規定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修訂勞防用品的發放標準。

2、倉庫

1)認真按勞防用品標準、規格、款式、質量要求對入庫勞保用品進行檢查,不符合標準不准入庫和發放。

2)對庫內勞防用品要認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項,保持良好通風,防止勞防用品損壞。

3)建立每位員工勞防用品電子檔或紙檔個人檔案。按勞防用品發放標準進行統一發放。

4)做好發放管理記錄,並及時向綜合管理部提交發放管理記錄及庫存、需購買等情況。

3、財務部

1) 按綜合管理部提出的勞防用品預算計畫,及時提供勞防用品經費。

2) 建立勞防用品專款專用臺帳。

4、 其他部門

1) 生產部提供工種及人數,對更換工種的人員及時通知綜合管理部辦理手續。

2) 每位員工嚴格遵守防護用品相關規定,自覺按規定使用防護用品。

3) 發現勞防用品質量問題時,要報部門經理及時進行處理。

四、內容

1、 發放範圍

1) 工作服:公司全體正式員工使用。

2) 勞保鞋:在生產過程中主要保護足部防止壓傷和燒灼的工人使用。

3) 防護手套(包括電工絕緣手套、塑膠手套、帆布手套):按照需要發給操作工使用。其中:

電工絕緣手套發給從事帶電作業的工人使用;塑膠手套發給接觸腐蝕性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工人使用;帆布手套發給有燒傷危險的工人使用。

4) 安全帽:車間全體員工及部分辦公室員工使用(管理人員、財務部、發貨員、過磅員)。

5) 防護面具和防護眼鏡:發給面部或眼部易被燒傷或被灰塵、金屬屑和腐蝕性、毒害性液體容易傷害眼睛的人員使用。

6) 安全帶:發給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使用。

7) 防毒口罩(3m):發放給設計有毒氣體傷害的工作崗位。

2、 勞防用品發放的原則

1) 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各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2) 職工不得將發放的勞防用品轉讓、**,不准隨意改制式樣。

3、 勞防用品發放使用標準

1) 生產部根據不同工種及不同的勞動條件按照安全生產的需要,提出崗位勞防用品需求,由綜合管理部按照相關標準制訂「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按配備標準進行發放,並儲存有員工簽字的發放記錄;同時應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的臺帳,並及時更新和日常維護;

2) 新工種、新專案需新增的勞防用品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發放使用標準;

3) 安全管理科負責對員工進行防護用品正確使用方法的培訓,並儲存培訓記錄。需培訓的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品。

4、 勞防用品的使用規定

1) 勞防用品,不同工種不同標準,不同條件不同規格,不搞平均主義,充分發揮勞防用品的作用,員工對領用的防護用品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多領、冒領、不送人、不變賣,防止浪費;

2) 為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工作時間應正確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護用品,因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免受事故傷害的最後一道防線,故作為安全操作規程中首要規定,經安全檢查在工作時間內未使用相應規定的防護用品,按違章作業進行相應處罰;

3) 基層幹部按管轄的主要崗位標準發給勞防用品,使用期限按規定標準執行,發放給員工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由員工個人負責妥善保管和使用;

4) 臨時工作人員的防護用品按同類工種標準執行;

5) 培訓人員、實習人員、參觀人員在生產現場所需用的防護用品,由負責接待部門提供公用的防護用品。公用防護用品由綜合管理部管理;

6) 進入生產現場從事生產作業,必須認真穿戴好勞防用品,特別是安全帽;

7) 員工改變工種應經新部門經理及綜合管理部同意相應增減勞動防護用品,不得自行變動;

8) 凡員工脫離本崗位工作、學習、請假及發生工傷事故造成歇工3個月及以上者,其勞動防用品的使用期限應按實際歇工天數相應延長;

9) 員工在內部崗位調動時,個人防護用品按標準調整。員工調離本廠,應按規定交回主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5、 防護用品的報廢:

安全管理科及員工應經常檢查防護用品的有效性,不合格的、失效的防護用品一律不准使用,本著節約成本原則,需報廢的勞防用品必須由綜合管理部檢查並強制收回後,方可更換新的防護用品,對於遺失和人為故意損壞的防護用品,由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並對責任部門和班組實施處罰。

6、 防護用品佩戴規定

1)安全帽

a)安全帽:車間全體人員及進入車間人員

b)安全帽佩戴具體規定

¨ 根據佩戴者頭圍,調整後箍到合適位置;

¨ 調節鎖緊卡,繫好下頦帶;

¨ 安全帽受到衝擊的、缺少插座、護帶、託帶等主要附件的應禁止繼續使用;

¨ 佩戴安全帽前要用頂繩把帽襯與帽殼之間的距離調到45-50mm,結扣要牢固;

¨ 塑料安全帽使用年限為二年半。

1)安全帶佩戴具體規定

a) 安全帶佩帶區域和人員:從事高空作業或機修工裝置檢修

b) 安全帶佩戴具體方法

¨ 使用安全帶前必須先外觀檢查,如發現有破損、斷裂、變質應立即停止使用;

¨ 使用安全帶應高掛低用,切忌低掛高用,使用3m以上加長繩應加緩衝器;

¨ 不准將繩打結使用,不准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將鉤掛在環上使用;

¨安全帶、繩應捲成螺旋狀放在架上或吊掛起來,不得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和尖硬物體及其它化學物品,也不得長期暴曬。

2)防護眼鏡(面具):工作現場有強光、飛濺火花、碎片的現場人員;

3)其他防護用品:進入工作現場穿戴與本操作相適應的防護用品。

五、考核及其他

1、 對於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的部門和員工,由公司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2、 所以勞保防護用品均為免費發放,在規定使用期內離職、轉職等,應在離開原職位前交還所有勞保用品,出現廢、損壞嚴重等情況者,公司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要求賠償。

3、 勞保防護用品在規定使用期內,凡出現丟失、損壞等意外情況,到綜合管理部報備,並視情節輕重接受處罰,同時按進價賠償;易耗勞保防護品,不允許隨處亂扔亂放,違反者按照《現場作業人員管理獎懲條例細則》進行處罰。

4、 凡違反本制度的部門和員工,由公司依據《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條例》實施處罰。

201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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