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2021-05-30 15:13:57 字數 1125 閱讀 3051

1.2 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工作服使用六個月內,辭職、辭退、調離等方式離開公司的員工歸還工作服,繳納50%的工作服成本費。

1.3 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工作服使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辭職、辭退、調離等方式離開公司的員工歸還工作服,繳納20%的工作服成本費。

1.4 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工作服使用滿一年及以上的,辭職時不用繳納成本費。

1.5 員工離職時,需將工作服清洗乾淨,摺疊整齊後交於公司安全辦公室,辦理離職手續。

2、工作鞋的管理規定

2.1 自工作鞋發放之日起算,使用內不足三個月,辭職、辭退、調離等方式離開公司的繳納50%的成本費。

2.2 自工作鞋發放之日起算,使用三個月至六個月,辭職、辭退、調離等方式離開公司的繳納30%的成本費。

2.3 自工作鞋發放之日起算,使用六個月以上,辭職、辭退、調離等方式離開公司的不再繳納成本費。

勞動防護用品按防護部位可分為:頭部、眼面部、呼吸器官、聽覺器官、手部、足部、軀幹、**、防墜落。

勞動防護用品佩戴應注意以下幾點:

1、工作服要保持清潔,穿戴和體,敞開的袖口或衣襟,有被機器夾捲的危險,要做到袖口、領口、褲腳「三緊」。

防砸鞋:公司每兩年配發一次防砸絕緣鞋,電焊操作人員要定期檢查測量絕緣鞋的絕緣電阻。保持內部乾燥不潮濕。

2、安全帽要戴正、繫緊護繩。緩衝襯墊要與帽體相距至少32公釐的空間,以緩衝高處墜落物的衝擊力。安全帽要定期檢驗,發現下凹、龜裂或破損現立即停止使用。

3、安全帶:高處作業(2公尺以上)必須佩帶安全帶。使用時要檢查安全帶有無破損,掛鉤是否完好可靠;安全帶要繫在腰部,掛鉤應扣在身體重心以上的位置,固定靠前,安全帶要防止日曬、雨淋,並定期檢驗。

4、防護手套:勞動過程中對手的傷害最直接、最普遍。如:

磨損、灼燙、刺割等,所以要特別注意對手的防護。公司配發的手套種類很多,耐酸鹼手套、帆布手套、掛膠手套、電焊手套、絕緣橡膠手套等,要根據工作的不同佩帶。大錘敲擊、旋轉工具機操作禁止戴手套,以避免纏捲或脫手而造成傷害。

5、從事電、氣焊作業的電、氣焊工人必須戴電焊手套,穿絕緣防砸鞋和使用護目鏡及防護面罩。

7、防止職業病作業傷害應佩戴的防護用品:從事有毒、有塵、雜訊等作業的需佩帶防塵、防毒口罩和防雜訊耳塞,酸洗要帶耐酸鹼手套和防護眼鏡及防酸面罩,噴丸室手動噴丸要戴自送氣噴砂頭盔等。噴漆崗位要戴好防毒防苯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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