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專業安全站位管理辦法

2021-09-30 12:39:38 字數 4691 閱讀 4360

安全站位管理(與我隊相關)

1. 安裝或拆除錨索托盤、錨桿托盤、鋼帶、錨索梁等巷道頂部支護材料時,身體應處於支護材料及工具下落的範圍以外,嚴禁其他人員及作業人員身體任何部位(必要時除手以外)處於支護材料或工具下落範圍內。(站位不當)

2. 耙矸、移耙矸機、綜掘機割煤時,除裝置司機以外的其他人員應撤離至警戒線以外,嚴禁除裝置司機以外的任何人員站在警戒線以內。(一般三違)

3. 掘進面拉移皮帶尾時,人員應站在警戒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站在皮帶尾與綜掘機之間。(一般三違)

4. 對頂幫進行支護或其他作業時,應站在頂幫支護良好、無片幫掉矸危險、後路暢通的安全地點作業,嚴禁在後路不暢通處、無有效支護的煤幫及頂板下作業。(後路不暢通作業為一般三違,頂板有冒頂危險不加固作業為嚴重三違,有活矸危石作業的按不安全行為界定標準處罰)

5. 檢修綜掘機期間,當截割臂懸空時,人員應遠離截割臂,嚴禁從截割臂下方通過或停留。(嚴重三違)

6. 使用機載臨時支護時,若機載支護卸壓調整網片、鋼帶位置,人員應站在有效的頂板支護下使用長釺調整,嚴禁站在機載支護架下方調整。(一般三違)

7. 掘進期間清理綜掘機橋式皮帶下方浮煤時,人員應站在橋式皮帶兩側,嚴禁站在橋式皮帶下方。(站位不當)

8. 掘進期間,副司機照燈、灑水降塵時,應站在綜掘機上蓋平穩處,嚴禁站在綜掘機溜子護網、各部位油缸及綜掘機傾斜的上蓋上方。(不規範)

9. 錨桿機打眼時,人員應站在錨桿機傾倒或彈出範圍之外,嚴禁在錨桿機傾倒或彈出範圍內。(站位不當)

10. 採用單體柱、π型梁架設臨時支護時,人員應站在π型梁下落的方向外的有效支護下作業,嚴禁站在π型梁下落的正下方或單體柱下方側或空頂下作業(空頂作業為重大三違,其他為不規範,上山巷道除外)

11. 採用機載臨時支護作業時,應在永久支護下進行,嚴禁人員站在機載支護支架上方操作。(重大三違)

12. 綜掘機行進執行過程中(前進或後退),除司機和拖電纜人員外的其他人員應撤離至裝置後方拉設的警戒線以外,嚴禁無關人員站在警戒線內。(不規範)

13. 綜掘機拖移裝置時,除綜掘機司機外的其他人員應站在警戒線以外,嚴禁站在綜掘機及裝置之間或綜掘機及裝置兩側的狹窄處。(不規範)

14. 做錨桿拉力試驗時,人員應站在錨桿拉力計兩側,嚴禁站在拉力計正後方。(不規範)

15. 頂板注錨、裝錨固劑、裝藥及吹眼時,人員應站在眼孔的側方,嚴禁正對眼孔觀察。(不規範)

16. 風動鑿岩機打眼時,人員應在鑽機左右兩側作業,嚴禁騎跨在氣腿上或在鑽桿下方作業。(不規範)

17. 迎頭打錨桿應堅持從外往裡原則,嚴禁從裡向外施工。(一般三違)

18. 需通過有巷修、架棚或其他作業的地點時,應在徵得現場作業人員同意後或等待作業完成後再通過,嚴禁私自從正在巷修、架棚等作業地點通過。(不規範)

19. 進行刷幫作業時,人員應站在無防護措施的裝置運轉部位300mm以外,嚴禁靠近無防護措施的裝置運轉部位。(不規範)

20. 對接裝置、管路、軌道時,應站在裝置、管路、軌道移動、墜落範圍外,嚴禁使身體任何部位處於裝置、管路、軌道的移動、墜落範圍內。(站位不當,對接管路僅考核3吋管路2節以上的)

21. 對接裝置、管路、軌道期間,需要對對接部位進行調整時,應採用工具輔助,嚴禁使身體任何部位處於裝置、管路、軌道的眼孔、對接部位。(不規範)

22. 起吊時,人員應站在起吊重物上方側及手拉葫蘆鏈條彈出範圍外,嚴禁站在起吊重物墜落、擺動可能波及的範圍內及手拉葫蘆鏈條彈出範圍內。(一般三違)

23. 砂輪機、拋光機、切割機執行時,人員應躲避至側方或旋轉方向5m以外的安全地點操作或站立,嚴禁站在裝置的旋轉方向5m範圍內。(一般三違,硫化皮帶除外)

24. 電氣焊、鍛造、鎚擊等作業時,除操作人員外的其他人員應站在飛屑波及或物料墜落範圍外,嚴禁無關人員靠近電氣焊、鍛造、鎚擊作業地點或任何人將身體的任何部位放置在物料墜落的方向上。(站位不當)

25. 斜坡運輸時,所有人員應立即撤離斜坡或撤至躲避硐中,嚴禁任何人在斜坡行走或逗留。(重大三違)

26. 平巷運輸時,人員應在巷幫距軌道寬度不低於0.8m處等待車輛通過後再行走或作業,嚴禁在有車輛通過的平巷軌道上行走或逗留。(前後10m範圍內具備躲避條件不躲避的為一般三違)

27. 人力推車時,應站在車輛的後方,手扶礦車扶手、框架或物料末端,嚴禁站在軌道上、車輛兩側、手扶在物料的突出部位推車。(不規範)

28. 處理車輛掉道時,應站在車輛上方側、車輛傾倒及移動範圍外操作,嚴禁站在車輛下方側、車輛傾倒及移動範圍內處理。(一般三違)

29. 皮帶打料期間,巷道中人員應在硐室中躲避或撤至警戒線以外,嚴禁在運輸通道內行人路行走或逗留。(一般三違)

30. 物料卸車時,人員應站在物料前行及下落範圍外,嚴禁站在物料前行及下落範圍內。(不規範)

31. 需要跨越有車輛停放的軌道時,應繞過礦車,摘掛車輛插銷時,應側身摘掛,嚴禁跨越臨時停放的車輛或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到礦車碰頭之間摘掛插銷。(站位不當,身體任何部位在碰頭之間摘掛插銷為不規範)

32. 電機車在人車場執行時,候車人員應將身體各個部位收縮至黃線以內,嚴禁伸到黃線以外。(不規範)

33. 乘坐猴車時,人員應在規定的地點上下車,嚴禁越位或中途無故上下車。(不規範)

34. 等待斜坡運輸時,人員應在巷道偏口擋車槓5m以外躲避,嚴禁站在擋車槓5m範圍內。(一般三違)

35. 鑽機鑽進、拔鑽、處理塌孔等作業時,人員應站在鑽機兩側操作,嚴禁任何人員站在鑽桿正後方。(不規範)

36. 注漿、水力沖孔、煤層注水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高壓膠管甩脫範圍外,其他人員應躲避在拉設的警戒線以外,嚴禁人員站在高壓膠管易甩脫傷人的地點。(一般三違,注漿時膠管已二次連線的除外)

37. 調整鑽機傾角時,人員應站在跑道側方操作,嚴禁進入鑽機跑道下方。(不規範)

38. 使用牙鉗卸風(水)辮時,施工人員應在牙鉗側方操作,嚴禁與牙鉗成一直線。(不規範)

39. 取煤樣時,人員應站在距離鑽桿300mm以外的安全地點作業,嚴禁靠近鑽桿作業。(站位不當)

40. 爆破、貫通時,人員應撤離至警戒線以外(直巷在掩體後方),嚴禁任何人員站在警戒線以內。(重大三違)

41. 人工拖運重物時,應站在重物前方2m以外作業,嚴禁站在人工拖運重物的兩側及前方2m範圍內。(站位不當)

42. 登高作業時,應站在專門架設的平台、架子、梯子或凳子上操作,嚴禁站在礦車幫、花車幫、三用閥、油桶、管線等不安全地點作業。(一般三違)

43. 敲擊螺釘或其他物件時,應先定位後砸入或用鉗子等工具輔助操作,嚴禁用手扶被敲擊物件。(站位不當)

44. 落底、刷幫、清矸等使用手鎬、杴、釺子作業時,其他人員應站在工具、矸石甩出範圍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站在工具、矸石甩出的範圍內。(站位不當)

45. 處理管路堵塞或對裝置、管路卸壓時,應站在液、氣體噴出的範圍以外,嚴禁正對眼(管)孔或閘、閥口處。(不規範)

46. 人員行走時,應繞行打柵欄的巷道,嚴禁私自進入柵欄以里。(一般三違)

47. 煤倉、溜煤眼放矸、放煤時,人員應站在倉口下方周圍1m以外安全地點,嚴禁站在煤倉、溜煤眼放矸(煤)口下方周圍1m範圍內。(站位不當,操作人員除外)

48. 處理煤倉堵眼時,人員應站在倉口側方,嚴禁站在煤矸衝擊方向。(不規範)

行走時應選擇底板平整的地點,跨越運輸裝置應走過橋,嚴禁在託繩輪等設施上行走、跨越或站立在未按規定停電閉鎖的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等裝置上。(一般三違)

安全站位管理(重點精簡)

1. 掘進面拉移皮帶尾時,人員應站在警戒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站在皮帶尾與綜掘機之間。(一般三違)

2. 使用機載臨時支護時,若機載支護卸壓調整網片、鋼帶位置,人員應站在有效的頂板支護下使用長釺調整,嚴禁站在機載支護架下方調整。(一般三違)

3. 錨桿機打眼時,人員應站在錨桿機傾倒或彈出範圍之外,嚴禁在錨桿機傾倒或彈出範圍內。(站位不當)

4. 採用單體柱、π型梁架設臨時支護時,人員應站在π型梁下落的方向外的有效支護下作業,嚴禁站在π型梁下落的正下方或單體柱下方側或空頂下作業(空頂作業為重大三違,其他為不規範,上山巷道除外)

5. 採用機載臨時支護作業時,應在永久支護下進行,嚴禁人員站在機載支護支架上方操作。(重大三違)

6. 平巷運輸時,人員應在巷幫距軌道寬度不低於0.8m處等待車輛通過後再行走或作業,嚴禁在有車輛通過的平巷軌道上行走或逗留。(前後10m範圍內具備躲避條件不躲避的為一般三違)

7. 處理車輛掉道時,應站在車輛上方側、車輛傾倒及移動範圍外操作,嚴禁站在車輛下方側、車輛傾倒及移動範圍內處理。(一般三違)

8. 需要跨越有車輛停放的軌道時,應繞過礦車,摘掛車輛插銷時,應側身摘掛,嚴禁跨越臨時停放的車輛或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到礦車碰頭之間摘掛插銷。(站位不當,身體任何部位在碰頭之間摘掛插銷為不規範)

9. 電機車在人車場執行時,候車人員應將身體各個部位收縮至黃線以內,嚴禁伸到黃線以外。(不規範)

10. 等待斜坡運輸時,人員應在巷道偏口擋車槓5m以外躲避,嚴禁站在擋車槓5m範圍內。(一般三違)

11. 電機車執行期間,司機應目視前方,將身體收縮至車內,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探出車外。(一般三違)

12. 調整鑽機傾角時,人員應站在跑道側方操作,嚴禁進入鑽機跑道下方。(不規範)

13. 使用牙鉗卸風(水)辮時,施工人員應在牙鉗側方操作,嚴禁與牙鉗成一直線。(不規範)

14. 取煤樣時,人員應站在距離鑽桿300mm以外的安全地點作業,嚴禁靠近鑽桿作業。(站位不當)

15. 登高作業時,應站在專門架設的平台、架子、梯子或凳子上操作,嚴禁站在礦車幫、花車幫、三用閥、油桶、管線等不安全地點作業。(一般三違)

16. 落底、刷幫、清矸等使用手鎬、杴、釺子作業時,其他人員應站在工具、矸石甩出範圍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站在工具、矸石甩出的範圍內。(站位不當)

17. 行走時應選擇底板平整的地點,跨越運輸裝置應走過橋,嚴禁在託繩輪等設施上行走、跨越或站立在未按規定停電閉鎖的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等裝置上。(一般三違)

掘進工作面安全站位標準

1.安裝或拆除錨索托盤 錨桿托盤 鋼帶 錨索梁等巷道頂部支護材料時,應面向工作面,身體應處於支護材料及工具下落的範圍以外,嚴禁其他人員及作業人員身體任何部位 必要時除手以外 處於支護材料或工具下落範圍內。2.刮板輸送機 膠帶輸送機執行時,人員應在裝置上無煤矸時快速通過機頭前方,嚴禁在機頭正前方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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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工程質量保修制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進一步推動 三基 建設工作,鞏固掘進質量標準化建設成果,強化安全責任制在現場的落實,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促進公司區安全狀況持續穩定好轉,樹立掘進 巷道維修工程是公司井質量標準化建設的基礎 是實現公司井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思想,不斷提高掘進 巷道維修工程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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