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分包工程 含臨時工 安全管理制度

2021-09-25 13:51:51 字數 2218 閱讀 3342

為加強對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國家「安全第一」的方針,確保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人員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工傷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的管理

1.1應將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專案部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的軌道,並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

1.2.、安全管理人員、各施工隊對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生產負有監督、檢查、指導和培訓、教育的責任。

1.3.屬下列情況的人員不得錄用:

1.31不滿18周歲的兒童及老、弱、病、殘疾人;

1.3.2行為不軌、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

1.4.已被錄用的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屬於職工的範圍,其安全教育、培訓應與企業員工同等對待,一視同仁。進入現場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由專案部安監部門負責,平時安全教育由施工隊(班組)負責組織,安監部門配合進行。

1.5凡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並經過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進行作業。

1.6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與進行體檢、培訓、教育和技能訓練,經考核合格取證後,方可安排高處作業工作。未經取證,嚴禁指派做任何高處作業。

1.7由施工隊(班組)組織施工的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在作業前要向他們講解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方法。工作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必須做好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作業的安全監護,並對施工人員的安全負責。

1.8.現場使用的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施工人員不聽從現場負責人的正確指揮,任意違章作業造成工傷事故,由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負全部責任,並按照合同條款,輕者按公司及專案部《三違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嚴重違章、違紀者上報領導處理,直至辭退。施工隊(班組)負責人在施工中不進行安全交底和講話,違章指揮造成施工人員**事故按照合同條款由專案部負全部責任。

1.9.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各級負責人為本級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所組織管理的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和健康負直接責任。

1.10.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在安全施工方面必須接受專案部的管理、監督和指導,並定期向專案部的安監部門匯報工作。

1. 11.勞務施工隊在 20人以上的必須設專職安全員,負責本隊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組設兼職安全員、施工現場安全員,與職工安全員一起共同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監察工作。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兼)職安全員及安全管理網路應在工程開工前健全,並報專案安監部門備查。

1.12.勞務施工隊不嚴格履行承包合同中規定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條款,經勸阻無效,專案部有權提出警告、罰款直至解除合同。

1.13.所有參加本工程的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持有公司核發的「進司施工許可證」,進入現場前接受專案部安監部門和計畫經營部門對其進行所有資料和安全資質的再次複查,複查合格後專案部經理與其簽訂「勞務施工合同」和「安全施工協議」;未進行資格、安全資質複查或複查不合格的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不得錄用。

1.14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應做到相對穩定,其人員調動、補增或減少都必須經專案部同意。

1.15.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要按規定自行負責解決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如安全帽等,專案部應協助解決。對於自行組織施工的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人員,由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負責解決。必要時可從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所提管理費中扣除相應的款項,強行給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配備防護用品。

1.16.專案部安監人員和各施工隊應組織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進行定期安全學習,參加安全檢查和安全工作例會。安監人員應及時向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檔案或通報,並組織學習、貫徹執行。

1.17.對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必須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必須執行公司有關的規定。

1.18.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人員發生工傷事故,除上報本隊的隸屬上級部門外,必須及時向專案部報告,如發生重大人身**事故,在積極搶救傷者的同時,要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如隱瞞不報或有意破壞事故現場,一經查出,給予經濟重罰,必要時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1.19.專案部任何職工不得指派未經培訓i教育和考試的勞務施工隊、分包單位人員從事爆破、高處驗電、掛接地線等特殊、危險性作業。如強行指派而發生工傷事故,將追究指派人的責任。

2臨時工管理

2.1按公司規定,原則上禁止零星用工,特殊情況確需零星用工時,必須經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招用手續,臨時工的管理應按職工同等對待(體檢、安全**教育、考試合格等),發生工傷事故,必須按「職工**事故統計表」要求上報。

201需做特殊工種使用的臨時工(電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炊管人員等)及其他特殊作業人員,都應按國家規定與職工同樣進行體檢,經安全教育和技能訓練,考試合格,核發證件,持證上崗。

36分包工程管理規定

建包指經字 2009 036號 指揮部各單位 為規範指揮部分包工程的管理,對工程分包進行有效的監督與控制,依據公司建計經 2009 47號文 工程分包合同 預結算管理制度 並結合本專案具體情況,特制訂 分包工程管理規定 旨在加強指揮部對分包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 實施過程中的分包合同執行 預結算管理,從...

分包工程承包協議

五 協議價款的結算和支付 1 乙方按時完成承包的全部內容,經甲方驗收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標準工程交工。2 工程完工後10日內甲方支付給總款額 剩餘部分日內全部結清。六 安全施工 1 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 行業主管部門頒發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確保無事故。2 如發生重大 及其它安全事...

分包工程管理檔案

一 分包工程管理總則 二 分包工程安全生產協議書 三 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總交底 四 分包工程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 五 分包工程環境保護責任書 六 分包工程文明施工責任書 七 分包工程成品 半成品保護責任書 八 分包工程治安 消防責任書 九 對分包方告知書 分包工程管理總則 1 分包方應嚴格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