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放炮員作業管理制度

2021-06-29 22:55:44 字數 2523 閱讀 4882

寶源礦業公司井下放炮員作業及

火藥管理辦法

為嚴格井下放炮員作業及火藥管理,確保放炮和火工產品安全使用,預防火工產品的流失,杜絕放炮事故的發生,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組織領導:

1、各單位必須把火工產品的管理作為安全管理的重點工作來抓,並嚴格實行行政正職負責制和領導責任追究制。公司相應成立火工產品管理辦公室和火工產品安全使用督察辦公室,分別負責火工產品的購買、儲藏、編號、發放、火藥庫達標和火工產品的監督檢查、押運、警衛及放炮人員的培訓、發驗證、政審工作。

2、公司火工產品管理辦公室設在物資**部,經理任主任,安全使用督察辦公室設在保衛部和安全監察部,部長任主任。各單位行政正職對本單位的火工產品的管理和安全使用負總責。

二、管理辦法:

1、所有放炮人員必須有兩年以上採掘工齡,並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郴州安全監察分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井下放炮員)和資興市公安局頒發的爆破員作業證的同志擔任,並持證上崗作業。

2、火工產品管理中實行「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三專、三嚴、五雙、六對頭」制度(即專庫儲存、專車運送、專人保管;嚴格制度、嚴格手續、嚴格管理;雙把鎖、雙本賬、雙人管、雙人領、雙人用;購進、庫存、領用、發出、退回、銷毀與賬目要符合);嚴格發放中的領用、審批手續,做到「兩不批、**發」(即不是專用領用單不批、不是專職人員不批;沒有領料單不發、手續不全不發、不是雙人領料不發、沒有領用單位領導簽字不發、沒有放炮證不發);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杜絕違章指揮。

3、嚴格審批制度,計畫限量購用,統一編號,專車專人負責拉用,退庫保管。

4、四個環節安全把關,(即:審批環節、運輸環節、使用環節、退庫環節)。

5、領導組織健全,各種手續齊備。設立專職的安全員、爆破員、押運員,持證上崗、層層把關。

6、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責任,相互制約,並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頭,誰出問題嚴厲追究誰,確保萬無一失。

7、加大查處力度,工業廣場、班前室、澡塘、換衣房、辦公室、家屬區、井下不得私自存放任何**物品。

8、嚴格執行領發專人管理登記制度,領取火藥前,必須根據本班生產計畫、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額提出申請爆破材料的品種、規格和數量計畫,由值班隊長、隊長、煤礦(採區)值班領導親自填寫簽字的領用單一式三份,乙份交排程室,兩份由放炮員到火藥庫的發放硐室憑證領取爆破材料,不得攜帶礦燈進入庫內,以防礦燈引爆爆破材料。由火藥庫當班發放員填寫實發數量、簽字後,乙份存火藥庫,乙份由放炮員儲存。

三、責任追究和考核辦法:

1、火藥發放員每班必須在庫內交**,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一旦發現火工產品被盜將根據情形進行罰款、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2、放炮員領到火藥後,必須將炸藥、電雷管分別裝入不同的非金屬容器內或有堅固牢靠隔板的同一非金屬容器內並上鎖,乙個藥箱裝不下,可領用多個,嚴禁肩背、手提、袋裝火工產品。如本班使用的炸藥量較多,隊長必須派人協助,否則考核生產連隊隊長50元;

3、放炮員不用箱、鎖或發放員不發箱、鎖,分別各罰50元,若火藥箱沒有鎖扣或電雷管沒有編號,放炮員有權拒絕領用;

4、火藥運到工作地點後,必須妥善保管,炸藥、雷管開箱後,不得亂丟亂放,裝完藥後,剩餘火藥必須隨時收齊入箱鎖好,火藥箱鑰匙和放炮器把手必須隨身攜帶;發現一次考核放炮員30元,雷管10元乙個,炸藥5元一筒。

5、各爆破作業必須執行「一炮三檢」制度。嚴禁在乙個採掘工作面使用兩台髮爆器同時進行放炮。否則每次考核責任人50元。

6、放炮母線應採用銅芯或鐵芯絕緣線,嚴禁使用鋁芯線和裸線。母線與電纜、電線、訊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時,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並保持0.3公尺以上的懸掛距離。

否則考核放炮員50元。

7、各工作面放炮的炮眼封泥必須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或不燃性的、可塑性鬆散材料製成的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放炮。

否則考核放炮員100元。

8、放炮後,必須處理好瞎炮,散失的炸藥、雷管要收集放入火藥箱儲存。否則按三違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9、各作業地點的放炮員必須執行誰裝藥誰放炮的原則。嚴禁同時兩位放炮員放炮或無放炮合格證的人放炮。各工作面如需進插班打眼裝藥時,原則上由放炮員裝好藥後進行放炮。

如切實需待下班進班人員到時才能放炮,那麼進插班的放炮員必須等待進班人員到時,按規定要求放炮。放完炮後,經當班值班隊長檢查確認安全無誤後,才能出班。否則每次考核100元。

10、放炮結束後,放炮員必須將請領、實發、實耗和應退的火藥如實向值班隊長匯報,經核實後值班隊長應在「火藥領用單」上簽字,發現問題及時追查;

11、放炮員必須將剩餘的炸藥、雷管與「火藥領用單」一同退回火藥庫,不允許轉借其它連隊,火藥庫發放員若發現火藥領退「四不對口」時要立即報告有關領導進行追查處理;

12、放炮員對剩餘炸藥、雷管不如實退庫,亂扔、藏,按每個雷管、炸藥分別罰款10元和5元;如造成危害社會治安的現象,將追究刑事責任。公司將組織保衛等有關部門舉行不定期的在工業廣場、班前室、換衣房、澡堂、辦公室、家屬區等地進行清查活動,安監員、小分隊人員、公司管理人員不定期的在井下各作業地點進行搜查,如有收繳將考核施工單位行政正職100-1000元/次,並在電視台亮相,同時對煤礦承包集團成員考核罰款各100-500元。

2023年4月20日

井下放炮的管理制度

一炮三檢 制度 放炮期間停電 撤人 設警戒的規定 根據 煤礦安全規程 及有關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1 井下放炮必須由取得放炮資格證的人員進行,無放炮證的任何人員不得放炮。2 井下放炮必須堅持 一炮三檢 裝藥前 放炮前 放炮後 和 三人聯鎖放炮 放炮員 瓦檢員 班組長 制度,一炮三檢 三人連鎖...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一 放炮員的職責 1 井下放炮工作必須由專職放炮員擔任,放炮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持有集團公司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資格證。放炮員必須依照 規程 和爆破說明書進行放炮工作,有權拒絕違章放炮。2 負責本工作面爆破材料的使用和保管,爆破材料的攜帶,存放要符合規定要求,爆破材料領退 使用 存放 帳目清楚,做到...

煤礦井下放炮管理規定

放炮管理規定 一 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規定 1 施工地點現場懸掛與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一致的的爆破圖表。工作面實際施工的炮眼個數和裝藥量均不得超過爆破圖表規定的數量。如工作面岩性發生變化,需要增加炮眼數量和裝藥量的,必須及時變更爆破圖表。2 施工底部兩排炮眼前,迎頭2公尺 中深孔爆破的3公尺 範圍的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