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定位跟蹤系統管理制度

2021-06-25 04:07:13 字數 1014 閱讀 4923

為加強我礦安全生產,實現我礦井下作業人員出入井的有效識別和監測監控,迅速了解入井人員的分布情況,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l、監控室計算機操作員應熟練掌握軟體的操作方法,做到卡號與持卡人相符。

2、對人員定位跟蹤系統考勤室井口的裝置,led大屏和電腦主機,管理人員(考勤室人員)要定期進行檢查,若發現有人損壞大屏的,一經發現報監測隊,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標識卡統一固定在礦燈線上,新工人到礦,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後,必須配戴有標識卡的礦燈入井,檢身工在人員入井時應對每一位礦工進行仔細檢查,不配戴標識卡礦燈者不允許入井。不聽勸阻強行入井的,檢身工報安質部,給違反者本人處罰300元,並扣除當班工資。在井下發現未配戴標識卡的給當事人罰款500元,如發現漏檢的給檢身工罰款200元。

4、井下的讀卡器,供電電源,備用電源由所在採區負責管理,如有損壞按價賠償,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5、各採、掘、開拓工作面的讀卡器、供電電源、備用電源由本隊負責管理,如有損壞按價賠償,並按情節輕重給以處罰。

6、配載標識卡的入井人員不允許更換配有標識卡的礦燈,一經發現給雙方各處罰500元。

7、弄虛作假沒有入井卻把標識卡帶入井下的,一經發現,給攜帶者罰款500元,本人罰款500元,並按脫崗處理,扣除雙方當班工資。

8、標識卡丟失或損壞應及時上報監測隊,並進行補卡,丟失的標識卡或損壞的標識卡按原價賠償(200元)。

9、根據礦井採掘變化,讀卡器設立點的移動增減,裝置線路延長或**及相應調整,報請有關領導,由監測隊組織實施安裝。裝置入井前必須經過檢測、校驗,確保裝置完好,否則嚴禁裝置人井。

10、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隨時觀察裝置運**況,發生故障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在處理井下故障時應嚴格執行規程有關規定,並填寫故障記錄,故障裝置在井下無法維修時,應在24小時內更換。

11、井下人員定位跟蹤系統的所有裝置,每乙個月必須進行全面檢查,並詳細做好檢查記錄。

12、礦井系統發生變化時及時繪製人員定位跟蹤系統布置圖,標明讀卡器位置。

13、使用單位區域內的監控線路損壞,監控儀器丟失或破壞監控裝置的,按上述第5條之規定執行。

人員定位系統管理制度

人員定位系統監控員崗位責任制 1 礦井人員定位系統操作員工必須認真學習領會國家及地方局關於人員定位系統管理的檔案精神,嚴格按要求操作和執行系統。2 對當班人員定位系統的安全執行負全面管理責任,精通業務,堅守崗位,精心作業系統。3 負責人員定位資訊的真實 及時傳達,並及時向礦排程匯報運 況和存在問題。...

人員定位系統管理制度

一 系統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人員定位系統業務操作並嚴格按照 規程 的要求,認真執行。二 管理系統主機嚴禁挪作它用或不用,嚴格實行小時開機制。三 系統管理人員必須嚴密保守 操作許可權密碼 嚴禁越權對系統進行配置和操作。四 操作人員必須對系統出現的異常現象及時向主管人員如實匯報,同時做好各種報警資訊的處理。...

人員定位系統管理制度

目錄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崗位責任制 1 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操作規程 2 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3 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裝置管理制度 4 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裝置和傳輸裝置的定期檢修制度 5 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網路執行管理制度 6 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異常情況上報處理制度 7 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