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管理制度

2021-06-20 23:42:14 字數 3212 閱讀 4520

4、人力資源管理規範

4-1、總則

公司秉著公正、公平的原則,招聘、錄用、管理每一位員工。任何人都不會因為他/她的年齡、性別、膚色、種族、宗教信仰或其他情形而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4-2、招聘

4-2-1、本公司根據工作崗位的要求對員工的甄選根據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工作能力,擇優錄取。公司招聘員工採用筆試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或兩種並用

4-2-2、內部招聘。員工在公司內部出現空缺崗位時有優先申請權。所有員工有義務避免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職位。

4-2-3、公司歡迎和鼓勵員工推薦候選人。

* 由員工推薦的候選人試用期滿正式加入公司後, 經總經理批准,推薦員工可獲得一定數額的推薦獎金;

* 推薦人應迴避候選人的招聘流程。如有必要,公司將聽取推薦人對候選人的意見和看法。推薦人不參與招聘決策。

4-3、試用期

4-3-1、新員工試用期為2個月,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24個月)。特殊情況並經總經理批准,試用期可適當縮短,但不得少於1個月, 具體試用期期限以每位員工的勞動合同為準。

4-3-2、試用期滿前,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將對新進員工進行試用期評估,評估不合格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4-3-3、員工試用期內辭職,須提前3天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

4-3-4、在校學生的實習期或見習期,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4-4、錄用

4-4-1、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錄用:

* 未滿16周歲者;

* 有犯罪記錄者;

* 吸食毒品、賭博、酗酒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 其他經公司認定不合適者。

4-4-2、新員工報到時,應向人力資源部送交以下證件:

*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 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 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 戶籍證明檔案原件及影印件

以上材料應據實提供,公司將視具體情況進行核實。以上材料提供齊全,並且在簽訂勞動合同、本員工手冊和保密協議後,員工方能開始正式工作。

4-4-3、簽訂勞動合同:

所有員工應當在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簽署,並經公司所在地區勞動部門鑑證生效,雙方須嚴格遵守。

勞動合同到期,經雙方同意可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4-5、勞動合同解除

4-5-1、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有本手冊第4-5-4條和第4-5-5條規定的情形的,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

4-5-2、正式合同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勞動合同。

4-5-3、員工在確定勞動關係後乙個月內,不論何種原因拒不簽訂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的,公司將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4-5-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根據勞動法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 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嚴重違反本手冊內公司規章制度;

*一年之內事假期累計超過21個工作日;

*累計曠工超過3個工作日

*發現吸食毒品,賭博,酗酒,幫派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 辱罵,誹謗,對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脅;

* 隱瞞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 洩漏公司機密,損害公司形象;

* 未經允許,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醫療期滿仍不適於回崗位工作。

4-5-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或以乙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後,可解除勞動合同:

*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崗,三個月後仍不能勝任(「勝任」指符合崗位技能要求,達到崗位績效目標);

* 因工作崗位變更、取消等原因造成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商議無法達成一致的;

* 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工作崗位取消或者因公司辦公地點改變員工不願意隨之搬遷而造成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商不一致的;

* 公司符合規定條件,實行經濟性裁員。

4-6、勞動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 勞動合同期滿;

* 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 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 公司依法宣告破產、關閉、撤銷或提前解散;

*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個人資料或履歷存在欺詐行為,使公司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無效合同,由此無效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關係應立即終止。

4-7、離職手續

4-7-1、員工應按本手冊規定遞交提前30天遞交辭職申請;

4-7-2、員工無論因何種理由離職,均應按期及時辦理離職手續、交接工作、歸還所有公司物品、結清個人名下帳目,並嚴格遵守入職時簽訂的保密協議。對不遵守保密協議者公司保留採取相應法律行動的權力。

5、工作

5-1、工作時間

* 公司實行8小時彈性工作制。如工作時間不同於以下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需要向人事部提出正式的書面申請。

* 到崗時間:8:30 — 9:30,午休時間:12:00 — 13:00

* 每週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5-2、考勤

5-2-1、員工應當在規定時間範圍內到崗。

5-2-2、若不能按時上班,員工有義務盡快通知部門經理,並書面說明缺勤理由和預計上班時間。

5-2-3、上班時間外出,須告知部門經理,部門經理負有對下屬進行監督的職責。如未經批准(除緊急事件外)離開工作崗位超過1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3小時,視為曠工一天。

5-2-4、員工未經批准且事後無正當理由缺勤連續三個工作日及以上,即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5-3、加班

5-3-1、公司不鼓勵員工加班。

5-3-2、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可以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公司安排的加班,經各部門經理、高階經理簽字確認後,上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公司將以補休或者支付加班費的方式進行補償,

5-3-3、補償辦法:

* 休息日加班:補休,或支付不低於200%的日工資;

* 法定節假日加班:支付不低於300%的日工資。

5-3-4、日工資計算標準:

按照勞動法規定

5-4、境外工作/培訓

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將不定期安排員工到境外工作或培訓,具體制度請查閱《因公臨時出國(境)人員暫行管理規定》。

員工須在辦理簽證前簽署「出國培訓協議」。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簽訂「出國培訓協議」,則在該員工同意公司為其購買國際機票並辦理簽證時,該員工被視為已預設並接受公司相關出國規定和協議的內容。

HR 會議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規範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實現會議管理的規範化 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二 適用範圍 公司召開的各種會議均應參照本制度進行管理。三 會議組織 公司級會議,是指公司員工大會 全公司技術人員大會及各種代表大會,應由總經理批准,各相關部門組織召開,公司領導參加。專業會議,是指公司的技...

加班管理制度 HR工具

第一條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 適用於 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責任 各部門主管 經理 第四條程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於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 工作日 加班補貼或者 假日 加班費。第五條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

HR 酒店培訓管理制度

酒店培訓制度 目的 purpose 為規範酒店培訓,加強培訓管理,提高培訓成效,特制定本辦法 政策與程式 policy procedures 1 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 管理統一的培訓專案及參與並參與督導各部門的內部培訓。各部門應把每月培訓計畫及培訓大綱與培訓內容提前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以便人力資源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