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2021-06-16 00:33:08 字數 3763 閱讀 8486

1.目的:通過對裝置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滿足生產要求。

2.適用範圍:

2.1與生產有直(間)接關係的裝置及其附帶設施。

2.2模具及其附帶裝置。

2.3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裝置。

2.4其它有關用水、電等裝置。

2.5裝置相關的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

3.管理部門職責:

3.1機修部:負責公司裝置的更新改造、使用維護保養以及裝置的資產管理、裝置所需要的能源動力管理等。

3.2沖壓車間:負責公司模具的維護、保養、領用等管理。

3.3品管部:負責公司各種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裝置的使用保管、定期檢查鑑定和校驗管理。

3.4車間等使用部門:負責相關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

3.5辦公室:負責裝置臺帳、檔案管理。

4.裝置的購置:

4.1申購:

4.1.1新裝置的申購由使用部門提出《裝置需求請購單》,並在《裝置需求請購單》上註明裝置的名稱、規格、用途及要求裝置達到的效能、數量等,並提交生產部審查,報廠長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4.1.2裝置維修用備品備件的請購,原則上由機修部提出請購單。

4.2訂購:採購部按總經理批准的請購單,向經評估認可的廠商下單訂貨,並確認交期、品質要求(效能、指標等)、驗收條件、付款方式等。

4.3進廠驗收:

4.3.1新裝置進廠後,由機修部會同使用部門共同開箱、安裝除錯。重點、關鍵裝置或特殊裝置應由機修部安排或委託專業安裝單位進行。

4.3.2新裝置安裝除錯後,經驗證合格後,由機修部辦理《裝置安裝驗收移交單》。正式移交使用部門,裝置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移交辦公室管理。

4.3.3新裝置驗收經試車不合格者,由機修部通知採購部,再由採購部通知**廠商處理。

4.3.4自製裝置的驗收:

在製造完工後,機修部會同辦公室、技術部、使用部門進行驗收。自製裝置驗收時必須有相應的圖紙、說明書、精度檢驗單或技術鑑定書等資料。驗收合格後,裝置檔案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4.4建卡編號:裝置驗收完成,機修部將裝置編入《裝置臺帳》,並建立「裝置卡」及「裝置保養卡」等檔案。

5.裝置的維護、保養:

5.1使用與一級維護保養:

5.1.1一級維護保養:裝置的日常點檢、清掃、加油、消耗品的更換及簡易零件的修理,並做好更換與修理記錄。

5.1.2使用部門負責裝置的使用與一級維護保養,並對裝置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負直接責任。

5.1.3使用部門負責《裝置保養卡》內規定專案的執行與記錄。

5.1.4新上崗、轉崗、調入的裝置操作人員在使用裝置前,須進行培訓,學習裝置的結構效能、技術規範、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知識等基本常識和「**保養制度」的內容要求,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操作。

5.1.5特殊工種,如:電焊工、電工等需按國家規定進行專業培訓,並經考試合格,由相關部門頒發上崗證後上崗。

5.2二級維護保養與修理:

5.2.1二級修理:現場無法自行更換且需專門技術才能恢復機器使用效能的修理。

5.2.2機修部負責裝置的二級維護保養與修理,並記錄。

5.2.3機修部每年制定《定期維護保養計畫表》,依計畫做好《定期保養記錄表》。

5.3**維護保養與修理:

5.3.1**維護保養與修理:需委託生產廠商或專業機構做精度檢查或保養修理。

5.3.2**維護保養與修理由機修部提出申請,經核准後送修,並記錄。

5.4預防保養:

5.4.1日常預防保養有:

5.4.1.1日常保養:如加油點檢、調整、清掃等;

5.4.1.2巡查點檢;

5.4.1.3定期整理:調整、換油、零件交換等;

5.4.1.4預防修理:異常發現的修理;

5.4.1.5更新修理:損壞的修理。

5.4.2按《定期維護保養計畫表》做定期維護保養並記錄。

5.4.3主要的生產裝置,如更換零件應隨時有備品可使用,機修部應對裝置易耗品、易損件、採購困難、金額不高者,製作《備品一覽表》,建立備品庫存。

5.4.3.1備件儲備:由機修部制訂儲備定額。備件採購按公司物品採購相關規定執行。

5.4.3.2備件應驗收入庫後,再領用,並嚴格執行入庫、出庫手續。

5.4.3.3備件應分類、分割槽、分機型保管,擺放整齊,標誌明顯,規範化。加強防鏽、防腐措施。定期核對帳物相符。

6.裝置日常維修流程

6.1裝置發生故障,使用部門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機修部。

6.2機修部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時間。

6.3維修工作完畢,機修部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6.4機修部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裝置卡片,並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6.5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6.6機修部在接單後兩日內不能修復的,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根據「**維護保養與修理」,盡快修復。

7.裝置的移裝、借用:

7.1裝置的移裝:應根據生產工藝的要求,應由技術部提出申請報告,經批准後,由機修部負責方可進行。裝置的移裝過程中的安裝事宜,由機修部負責實施。

7.2裝置的借用:外借裝置須經生產部同意,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機修部應做好外借裝置記錄。

8.裝置的封存管理:

8.1對閒置或連續停用三個月以上完好的生產裝置,所屬車間要填寫《裝置封存(啟用)申請單》。經機修部批准後,方可封存,原則上原地封存。

8.2使用部門對封存裝置應做到斷電、斷油、斷水等,將裝置保養好,塗上防鏽油料,套上工具機罩,掛上封存牌。裝置封存期間,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保養,不准任意拆卸裝置及零部件。

8.3使用部門要求啟用封存裝置時,應填寫《裝置封存(啟用)申請單》,機修部批准後,方能啟封投產。

9.裝置的報廢:

9.1凡列入固定資產的裝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報廢:

9.1.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效率低,且不能改裝利用或大修雖能恢復精度,但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

9.1.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遷移的裝置,因建築物改造或工藝布局必須拆毀的。

9.1.3裝置損耗嚴重,大修後效能精度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的。

9.1.4腐蝕過甚,絕緣老化,磁性失效,效能低劣且無修復價值者或易發生危險的。

9.1.5因事故或其他災害,使裝置遭受嚴重損耗無修復價值的。

9.1.6國家規定的淘汰產品。

9.2裝置報廢的審批:凡符合報廢條件的裝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機修部填寫《裝置報廢申請單》,經公司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報廢裝置。

裝置未經批准報廢前,任何部門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報廢處理。

9.3銷帳:裝置經報廢後,應在《裝置臺帳》等表單中予以銷帳處理,應註明報廢日期、報廢批准人、報廢執行人等。

10.特殊工序裝置、特種裝置的管理

10.1操作人員須經專門技術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操作裝置。

10.2操作人員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違反規定使用裝置。

10.3特殊工序裝置要滿足工藝要求。使用部門須定期進行裝置的精度檢查,並將檢查記錄裝置動力部備查。

10.4特種裝置須完好執行,嚴禁帶病作業,並按國家規定年檢和審核。特種裝置的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培訓合格後操作。

11.裝置事故處理:

11.1事故類別:根據事故性質和所造成的損失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11.2事故處理:發生裝置事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保持現場,通知裝置動力部,經鑑定記錄後處理。

使用部門應在事故發生後三日內填寫《裝置事故報告單》。裝置動力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根據事故性質和損失經濟大小,形成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13 5 26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了加強裝置管理,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裝置正常執行,對裝置的購置 使用維護 維修 報廢 更新改造進行全過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 範圍 適用於本部門裝置的管理 三 職責 1 部門最高負責人負責審批裝置購置申請 資本性支出申請表 裝置報廢 更新等。2 生產部負責裝置...

10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柳林縣溝門前風味食品 程式檔案 受控狀態 發放號碼 2014.02.21發布2014.02.21實施 批准審核編制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1 職責 1.1裝置管理部門負責 裝置維修和易損件購置。正常維護保養和維修計畫的制定。制定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合同使用部門 裝置檔案的管理 配合 部門購置裝置。裝置的驗...

21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3 3 購入的生產裝置由研發部負責驗收 安裝 除錯 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3 4關鍵裝置的操作人員應接受崗前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3 5 裝置由操作員負責維護和保養,維護保養情況由生產部定期檢查監督。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卸機器。3 6 出現裝置故障,操作員須作詳細的記錄,並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