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考勤物件
專賣店的全體員工必須按公司規定參與勞動考勤,並以考勤結果作為發放月工資的依據之一。
第二條時間規定
1、營業時間:夏令時9:00-22:30,冬令時9:00-22:00。
2、店長及副店長作息時間:
夏令時: 9:00-18:00,
冬令時: 9:00-18:00,
3、其他員工作息時間:
夏令時:早班9:00-15:00,晚班15:00-22:30
冬令時:早班9:00-15:00,晚班15:00-22:00
4、就餐時間:中餐11:30-12:
30;晚餐17:30-18:30。
分為兩班就餐,每班(即每人)30分鐘,超時部分按照遲到處理。(注:就餐事宜由店長安排。
)5、夏令時與冬令時的轉換:每年4月21日由冬令時轉換為夏令時;每年10月11日由夏令時轉換為冬令時。
第三條具體辦法
1、所有員工上下班及就餐如廁等外出必須簽到和簽退。(附:簽到表)
2、交**:交出班將交出資料與店長確認準確後方可離崗,接入班將接入資料與店長確認準確後方可上崗。
3、員工工作時間不准外出,確有急事可請臨時假(限20分鐘以內,超出20分鐘按請假1天記;就餐期間包括就餐期間前後30分鐘內的,不准請假);請假次數,每月不得超過兩次。
4、其他作息規定:
①、店長、副店長:每月帶薪休息2天。
②、店助、領班:每月帶薪休息2天。
③、導購:實行「作一休一」。
第四條獎罰基數
1、考勤辦法與月薪掛鉤,由店長進行月度考勤統計,月終進行獎罰處理,並留檔儲存。
2、根據作息時間安排,遲到、早退、擅自離崗1-10分鐘,每分鐘扣除1元(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即扣除20元,再加實際分鐘數);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過10分鐘的作曠工1天處理。
3、請假(20分鐘以上)扣除2倍日薪。節假日(包括星期
六、星期天和法定節假日)扣除5倍日薪。
4、在上班時間內提出請假申請,而人未到崗的,按遲到(相關規定)處理。
5、曠工
曠工1天視其情節輕重按所在崗位日薪的2-5倍扣除(日薪=基本工資÷30),連續曠工三天的予以除名。凡下列情況之一均以曠工論處:
①、用不正當手段騙取、塗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②、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不到單位上班的;
③、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
④、被公安部門拘留的;
⑤、打架鬥毆、違紀致傷不能到崗的;
⑥、其他制度規定的相關內容。
第五條假期
1、事假
①、員工遇事必須於工作日親自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做到有事先請假。確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以**、電報、書信、帶口信等方式請假,上班後辦補假手續,不然按照礦工處理。如需續假,需在假滿前辦理。
②、員工請假由店長或上級主管審批。扣除2倍日薪,月累計超出2天者予以辭退。
2、病假
因病或非因公受傷,憑醫院病休證明可以申請病假。無醫院病休證明的扣除2倍日薪,月累計超出3天者予以辭退。病假期間不發工資。
3、代班
導購員如遇急事可申請代班,但必須經店長同意,代班每月每人最多不超過2班,未超過2個代班班次的不扣全勤。
4、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明書,享受有薪婚假3天。可增假至7天,增假期間不發工資。超過7天者,予以辭退。
5、喪假
員工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死亡,享受有薪喪假3天。可增假至7天,增假期間不發工資。超過7天者,予以辭退。
6、特殊情況的,可另行規定。
第六條離職規定
辭職:員工辭職必須向直接上級提交書面辭職信,公司在三十天內予以辦理離職。自提交書面辭職信之日起,在收到公司《批准離職》的通知後,員工可以開始辦理離職交接。
自提交書面辭職信之日起,未滿三十天,公司又未給出辦理結果,員工已自行離職的,扣除其全部薪資。
自提交書面辭職信之日起,滿三十天,公司又未給出辦理結果,員工可以自行離職,公司將全額發放其薪資。
第七條監督事項
1、各店長每天上班時要檢查本店員工的在崗情況,及時掌握本部門員工的勞動紀律和人員去向,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上報,同時幫助教育有關人員,端正其工作態度,在店內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風。
2、店長要全面監督專賣店的勞動考勤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抽查,在執行中發現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對錯誤的做法要及時糾正,對違規行為要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不得有包庇袒護行為,否則視為工作失職,扣除20元/次,同時雙倍承擔下級當事員工的處罰。
第八條以上考勤制度實行民主監督,望大家共同遵守,倡導主人翁精神,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及品牌形象,為營造更好的工作氛圍而努力。
第九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實行,原制度同時廢止。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頒
專賣店考勤制度
1 目的 為了規範專賣店的考前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公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2 適用範圍 市區店 正定專賣店 鹿泉專賣店 3 工作制度 3.1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單休制度,每週六個工作日。1 5月1號 9月30號,上午8 30 12 0...
專賣店考勤管理制度
門店考勤管理制 度檔案編號 hh hr wi 003 版本 a 0 生效日期 2011年11月1日 擬制審核批准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公司連鎖門店正常運營秩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1.2適用範圍 本規定只適用於公司連鎖門店銷售人員 公司辦公 工廠 工程人員...
專賣店考勤管理制度
1 員工應盡量避免請事假,必須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先作書面申請,並交店長為考勤依據 2 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書面申請,可 請示 事後補書面申請,否則視同曠工處理 八 病假 1 病假必須於上班前或遲於15分鐘內,致電主管 2 凡私自假冒病假者,一經發現視為曠工處理記大過一次,超過一周者即被解聘。九 滿勤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