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評優評先制度

2021-06-12 22:19:29 字數 1135 閱讀 9454

為深化學校內部管理,激發教師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訂塘池小學教師評優評先制度。

一、評比原則

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真正把教職工中的優秀分子推薦出來,發揮其示範帶頭作用。

二、評優評先名額分配

1、評優評先名額按教辦及學點分配數額確定。

三、評比辦法

1、公開評優條件和名額,堅持個人自願和實事求是原則。

2、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經校評優領導小組(評優小組由校領導班子成員和教師代表組成)研究後擇優報上級部門。

3、經考核不存在否決性情形同時又具備必備條件的教師,結合教職工民主測評結果,經評優評先領導小組議討論決定推薦名單。

4、將評選結果在全校內進行公示,在無異議後報上級主管部門。

四、評優評先否決性條款

1、評優評先採取師德一票否決制。凡是有違背師德情況的教師,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2、凡是當年受點名批評、記過處分或違紀違法的教師,不得參加當年的學校評優評先。

3、當學年中被認定為教學責任事故的有關責任者,不得參加當年的學校評優評先。

4、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或學校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時完成,不得參加當年的學校評優評先。

5、最近兩個學期所教學的科目的成績任意一學期任意一科目在全縣同類學校排名後五名者,不得參加學校評優評先。

6、當學年學生評教師、家長評教師活動中滿意度最低的教師,且反映情況屬實者。(學校定期開展評學評教活動)。

7、最近兩個學期病事假累計20天及以上者或累計遲到早退12次(含12次)以上者。

8、教師最近乙個學期所任教的學科統考成績中任意一科目統考成績在全縣同類學校排名的名次較上一學期退後者(前五名除外),不能參加年度考核評優及其他評優評先。

9、新調入的教師在一學期內不能參加年度考核評優及其他評優評先。

朗溪鎮塘池小學

2023年9月1日

附:塘池小學評優評先領導小組

為促進我校評優評先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實,真正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評審原則,能真正把教職工中的優秀分子推薦出來,發揮其示範帶頭作用。我校特成立了學校評優評先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長:黃文珠

領導小組成員:安仕珍田江張錦秀楊海

監督委員會成員:代霞陳蘭李秋芬

田麗莉張運澤

朗溪鎮塘池小學

2023年9月1日

教師評優評先制度

4 教學成績 中心學校組織統考或抽考前三名者 縣抽考優秀率和合格率雙率達標者加2分。5 常規工作檢評 當年中心學校檢查評比獲優秀表彰加2分。6 績效考核 當年考核優秀者加2分。7 在山區學校 善壇 仙都 任教者加2分,任語數雙班科者加1分。注 1 7項成績取當學年累計加分 8 評選縣級及以上先進班集...

評優評先制度

教師年度考核 年度評優考評方案 為在年度考核 評優評先中體現公平 公正 公開,減少人為因素的不當影響,切實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熱情,營造 比 學 趕 幫 超 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我校教育教學工作不斷發展,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一 原則 1 按考核程式操作,採用公示制度,實事求是,客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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