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倉小學教師評優評先制度

2021-06-04 05:46:39 字數 1237 閱讀 3466

為增強學校評優評先的透明度,加強評優評選工作的實效性,經學校研究和教師座談特制訂本制度。根據下面要求學期末每位教師得出乙個分數:

1、 師德(10分)

嚴重違紀者(如不服從領導、打架鬥毆、體罰或變相體罰等造成惡劣影響的)一次取消評比資格;因工作失誤造成安全事故,一票否決。

2、考勤(10分)

遲到一次扣0.1分,(兩天之內不扣分)請假一天扣0.5分,曠工一天扣5分,10分扣完繼續扣。

請假超過15天或病假超過30天(連續請假時週六週日也算假)者取消評比資格。加班與請假可以相互抵消,最高10分。學期全勤者加1分。

3、課堂教學(20分)

本學期在教辦以上上過公開課或者在本校課堂大賽中獲得一等獎者得20分。其餘者在校內根據得分(在教研組內評比)按照5:5評出一二等獎,分別得19、18分,無分者賦分17分。

4、 備課作業教科研(30分)

備課、作業根據業務檢查得分按照5:5評出一二等獎,分別得10、9分,應有備課作業而無備課作業者得0分。教科研滿分10分,包括:

教研活動、讀書筆記、書法作業、根據完成情況由分管領導打分折合。

5、教學成績(30分)

教學成績所有教師27分基礎分,對於抽考到的學科,與其他學校比較,前三名者分別得30、29、28分。同一教師被抽考兩個班,取兩班折算後的平均分。

6、 附加分:

綜合榮譽按下錶賦分:

優質課(上課或說課) 按下錶賦分:(優秀輔導教師按此標準一半,同類獎最高,不同類累計計算)(**以及刊物發表按照此標準一半計分)。

1以上分數為70%,教師和校幹分別評議各佔15%,合起來按照分數排名提出候選人,特別優秀的領導班子可以直接提名,由教師代表和領導班子成員投票決定先進人選。

2參加鎮教學質量調查者成績(按排名,兩學期綜合成績)在最後兩名不得評優評先。

3未達到學校工作常規要求,一票否決。

目前含:a按時參加大課間、公升旗儀式、集體活動,無故不參加者;(累計超過3次含3次)b書法材料按時完成率達100%;

c教師讀書材料完成相應要求;

d按時參加會議(含相應的教研活動、讀書活動、班主任會議、以及學校安排的其他會議。)。(累計超過3次含3次)

e嚴格按照課程安排上課,提前候課,準時上課,減少調課,隨時補課。

f按時提交各種材料。

g評學評教活動家長抽樣調查滿意率在80%.

h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教師不能參加當年度考核評優及先進稱號。

3以學年度為一階段,獲得年終優秀且在學年末又獲得先進者綜合量化前兩名可以兼得,其餘只能評優秀或先進一次。

漢林小學教師評優評先制度

為了能使學校教育教學質量不斷地提高,經過全體教職工的表決通過,同意制定新江鎮漢林小學的評優 評先制度。凡是達到以下條件的教師方可參加當年的評優 評先。具體條件如下 第一條 參加年度考核評優的評選條件。一 以所教班級的學科平均分與全鎮平均分的相比較進行排名,作為評優的標準。二 以最近兩個學期的成績作為...

教師評優評先制度

4 教學成績 中心學校組織統考或抽考前三名者 縣抽考優秀率和合格率雙率達標者加2分。5 常規工作檢評 當年中心學校檢查評比獲優秀表彰加2分。6 績效考核 當年考核優秀者加2分。7 在山區學校 善壇 仙都 任教者加2分,任語數雙班科者加1分。注 1 7項成績取當學年累計加分 8 評選縣級及以上先進班集...

教師評優評先制度

為深化學校內部管理,激發教師工作積極性 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訂塘池小學教師評優評先制度。一 評比原則 體現公開 公平 公正原則,真正把教職工中的優秀分子推薦出來,發揮其示範帶頭作用。二 評優評先名額分配 1 評優評先名額按教辦及學點分配數額確定。三 評比辦法 1 公開評優條件和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