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因素 危險源識別 評價與控制策劃

2021-06-10 10:27:46 字數 4880 閱讀 8922

1 目的

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企業情況,對進入公司施工/維護現場、辦公區、生活區人員的常規或非常規活動,以及內、外部提供的設施,持續進行危險源、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確定高中度風險、重要環境因素,並及時更新。

對已確定的重要環境因素、高中度風險進行控制策劃,制訂並實施控制措施,實現有效預防和控制。

2 範圍

適用於公司施工生產活動、產品實現、服務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危險源識別、評價及控制策劃。

3 依據

根據《安全生產法》、《環境保**》以及gb/t 1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要求》5.2,gb/t 24001-2004《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4.3.

1、4.3.3、4.

3.4、4.4.

6,gb/t 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範》4.3.1、4.

3.3、4.3.

4、4.4.6標準條款的要求編制。

4 職責

4.1 管理者代表負責領導公司環境因素、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的識別、評價和控制的策劃,審批公司經過評價形成或更新的《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和《高中度風險清單》。

4.2 綜合管理部負責彙總各部門、各專案管理部環境因素辨識結果,建立公司《環境因素臺帳》,報環境評價小組對其進行評價,確定公司重要環境因素,建立《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對重要環境因素進行控制策劃。

4.3 人力資源部彙總各部門、各專案管理部危險源辨識結果,建立公司《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臺帳》,報危險源評價小組對其進行評價,根據評價出的《高中度風險清單》,進行風險控制策劃。

4.4 環境評價小組、風險評價小組,負責初始和新增危險源、環境因素評價工作。

4.5 機關各部門對本部門辦公區環境因素和危險源進行控制。

4.6 各專案管理部負責本單位區域內施工/維護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環境因素、危險源識別工作,針對高中度風險、重要環境因素制定控制措施並實施。

4.7 工程部負責對各專案施工/維護現場及施工/維護現場生活區的高中度風險、重要環境因素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直接管理的工程專案施工現場、維護現場,及住地生活區與辦公區的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識別、控制策劃及監督檢查。

4.8 國際專案管理部負責對管理的工程專案施工現場、施工現場生活區及辦公區的環境因素、危險源進行識別、控制策劃。掌握各專案施工現場及施工現場生活區的重要環境因素、高中度風險控制情況並監督檢查。

5 控制程式

5.1 環境因素、危險源識別、評價和控制的基本步驟

工作活動分類→環境因素、危險源識別→環境因素、風險評價,判定環境影響、風險是否允許→確定重要環境因素、高中度風險→制定重要環境因素、高中度風險控制措施並評審其適宜性、充分性→實施措施並評審其有效性。

5.2 工作活動分類

5.2.1 根據公司生產活動特點,工作活動分類為原材料採購、貯存和輸送;裝置執行、維護和保養;施工作業;其他輔助活動等四個方面。

5.2.2 施工作業活動包括以下內容:

線路施工 (路由複測→開挖溝、坑、井→布放光纜→接續測試→溝坎加固)

架空線路施工(路由複測→挖坑立桿→布放吊線、光纜→接續測試)

施工準備→ 裝機施工(裝置安裝→布放機房光纜、通訊線、電源線→裝置調測)

綜合安裝施工(槽道安裝→裝置安裝→布放機房光纜、通訊線、電源線→電路割接→裝置調測)

基站安裝(現場勘察→開箱驗貨→電纜走(槽)道安裝→裝置安裝→布放線纜→安裝天饋線→裝置調測)

維護(現場複核→測試→巡檢→故障處理和搶修)

→竣工交驗→售後服務。

5.2.3 生產活動涉及施工現場(施工區、生活區、辦公區)、機關辦公區、倉庫等區域及相關活動。

5.3 環境因素、危險源識別

5.3.1 環境因素、危險源識別可採用調查與現場觀察相結合的方法,即詢問與交流、現場觀察、查閱有關記錄、過程分析、系統分析、模擬等方法。

5.3.2 環境因素識別應考慮施工現場、各級機構的辦公場所及相關活動;還應考慮可施加影響的勞務供方、裝置供方、主要材料供方;考慮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過去、現在和將來三種時態,以及大氣排放、水體排放、雜訊汙染、廢物廢棄、土地汙染、原材料與自然資源的消耗、植被與生態破壞、其他地方性環境問題等方面。

5.3.3 危險源識別應考慮施工現場、各級機構的辦公場所及相關活動,包括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進入作業場所的所有人員的活動、作業場所內的所有裝置、設施(包括相關方裝置);考慮人、機、料、法、環五個方面,正常、異常、緊急三種狀態和過去、現在、將來三種時態;考慮可引起的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意外**、中毒和窒息及其他傷害。

5.3.4 環境因素、危險源一般可描述為汙染物/危險物+狀態,如汽車尾氣的排放、雜訊的排放、油的洩漏、有毒有害氣體的揮發、裝置漏電、電磁輻射、油絲繩斷股等。

5.3.5 綜合考慮專案性質、工藝特性、所用裝置和所處的特定環境,對危險源、環境因素識別的影響。

5.3.6 各單位對本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識別,並進行彙總建立本單位《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臺帳》和《環境因素臺帳》;各專案部在專案策劃階段依據本單位《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臺帳》、《環境因素臺帳》結合實際,識別本專案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源和環境因素,填寫《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調查表》、《環境因素調查表》。

5.3.7 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彙總各單位危險源、環境因素調查識別結果,建立公司《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臺帳》、《環境因素臺帳》。

5.4 環境因素、風險評價

5.4.1評價流程為調查分析環境因素的影響 →評價環境因素的影響程度→確定重要環境因素。

5.4.2 針對通訊建設工程特點,環境因素、風險評價可採用經驗法、是非判斷法,根據實踐經驗和對實際情況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也可採用評分法,具體評價方法詳見附件。

5.4.3 參與評價的人員應熟悉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相關的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熟悉企業生產、工藝、裝置,具有較豐富的施工管理經驗;評價人員應經過適當的培訓。

5.4.4 環境因素、風險評價應在充分識別的基礎上進行;應為確定實施要求、培訓需求和進行控制提供資訊;應為建立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據;評價結果應形成檔案,作為建立管理體系中各項決策的基礎,為持續改進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績效提供衡量的標準。

5.5 重要環境因素及高中度風險的確認

5.5.1 環境因素評價小組根據法律法規要求,採用是非判斷法或評分法對環境因素進行評價,將評價結果填寫到「環境因素臺帳與評價表」中,確定重要環境因素,記錄在「重要環境因素清單」中,經管理者代表批准後發布。

5.5.2 危險源評價小組根據法律法規要求,採用經驗法、是非判斷法或lec評分法對危險源進行評價,將評價結果填寫到「危險源臺帳與評價表」中,確定風險級別,分出高、中、低度風險,評價出的高、中度風險作為重大危險源記錄在「高中度風險清單」中,經管理者代表批准後發布。

5.5.3 各單位、各專案管理部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根據公司「重要環境因素清單」、「高中度風險清單」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對本單位環境因素和危險源進行評價,填寫「環境因素臺帳與評價表」和「危險源臺帳與評價表」,依據評價結果,確定本單位「重要環境因素清單」、「高中度風險清單」。

5.5.4 各專案管理部應在每個單項工程專案的策劃階段確定本專案的重要環境因素和高中度風險。

5.6 控制策劃

5.6.1 對重大環境因素和高中度風險的控制應遵循「消除、預防、減小、隔離、個體防護」的原則,實行分級控制。

5.6.2 公司針對普遍存在的重要環境因素和高度風險制定執行控制措施,各單位/專案管理部結合實際情況予以完善或者通過制定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加以控制並組織落實,在建立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管理方案時應充分考慮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風險。

5.6.3 對個別部門存在的重要環境因素和高中度風險,要自行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或管理方案進行控制。

5.6.4 低度風險由操作者自行控制,各單位/專案管理部監督檢查。

5.6.5 對於施工或維護專案,重要環境因素和高中度風險的控制策劃(包括目標、管理措施/方案)應在單個專案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予以明確。

5.6.6 對於施工或維護專案中可能發生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計畫。

5.7 環境因素、危險源更新

5.7.1機關各部、各專案管理部對新發現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本單位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及時對其進行評價,更新本單位相應臺帳,並上報主管部門。

5.7.2 發生下列情況時,應組織進行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更新相關資訊。

—— 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變化;

—— 施工工藝和施工裝置發生重大改變;

—— 施工技術出現重大進步;

——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知識和方法有了新的發展;

—— 資源有良好保證。

5.7.3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應及時組織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更新相關資訊。

——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較大變化;

—— 公司生產服務活動發生較大變化;

—— 相關方有合理要求;

—— 環境方針變化;

—— 發現環境因素有遺漏;

—— 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置。

5.7.4各單位、專案管理部每年末將本單位「環境因素臺帳與評價表」、「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危險源臺帳與評價表」、「高中度風險清單」分別報綜合管理部和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和人力資源部將各單位上報的資料進行彙總,由環境因素評價小組和危險源評價小組重新進行評價,經管理者代表批准後,重新發布公司「環境因素臺帳與評價表」、「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危險源臺帳與評價表」、「高中度風險清單」。

5.8 環境因素、風險控制的監測

5.8.1 各專案管理部應隨時跟蹤和檢查本轄區內施工/維護專案中環境因素、風險控制策劃及實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保持實現預期控制目標的能力。

5.8.2 工程部應通過工程報表和日常監督檢查,了解掌握各專案管理部高中度風險、重大環境因素控制策劃與實施的有效性,糾正發現的問題,消除執行過程引發不合格的原因,提高過程達到目標的能力。

5.8.3 國際部對管理的各專案施工現場及施工現場生活區的重要環境因素、高中度風險識別、控制並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措施的落實,將危害降至最低。

5.8.4 綜合管理部和人力資源部通過日常檢查對機關辦公區及機關大院高中度風險、重大環境因素控制實施情況進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危險源環境因素識別評價與控制管理程式

工作小組成員應具備相關危險源 環境因素辨識 風險評價方法和技術方面的能力,並具有相應工作活動的知識,否則應開展必要的培訓學習。6.1.2危險源辨識範圍 危險源辨識時應全面 系統 多角度 不漏項,應全面考慮工作場所內可能涉及的物理的 化學的 生物的和心裡的等不同型別的危險源,重點放在能量主體 危險物質...

危險源 環境因素識別 評價和控制管理程式

目錄1 目的 2 2 適用範圍 2 3 檔案及引用標準 2 4 職責 2 5 程式 3 5.1 程式描述 3 5.2 危險源 環境因素的識別 3 5.3 4 5.4 危險源 環境因素分級 6 5.5 危險源 環境因素分級控制策劃 6 6.附件 7 7.應產生的記錄 7 為準確辨識危險源 環境因素,評...

環境因素 危險源識別及評價控制程式

機械人集團 管理體系程式檔案 檔案編號 evs ehsp 01最高版次 a00頁數 8 最新修訂日期 2017年12月02日 環境因素 危險源識別及評價控制程式 製作審核批准 機械人集團程式檔案 檔案編號 evs ehsp 01 版次 a00 頁碼 第2頁,共5頁 最新修訂日期 2017年12月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