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檢驗制度

2021-06-09 16:34:08 字數 3187 閱讀 9872

1、目的

1.1 使員工和檢驗員形成良好的工作方式;

1.2 增加全員對「三按三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1.3 加強操作者和檢驗員的工作互動,降低質量風險;

1.4 預防和減少不合格品的發生,降低生產成本和質量成本;

1.5 使工作程式制度化。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內部所有生產過程的檢驗活動。

3、定義

3.1 「過程三檢」 「質量三檢」和「製造三檢」:

「質量三檢」指首檢、巡檢和終檢,由檢驗員承擔;

「製造三檢」指首檢、自檢和互檢,由生產工人承擔。

3.2 首檢——是指在生產開始時或工序因素調整(如工裝、裝置調整)後,對製造的第一或前幾件產品進行的檢驗。

3.3 自檢——指操作工對本人正在生產的產品按相應工序工藝規程中的有關質量要求自行進行的檢驗。

3.4 互檢——指生產工人相互之間進行的檢驗。主要有:

下道工序對上道工序流轉過來的產品進行的檢驗;

3.5巡檢——指依據檢驗規範(如產品圖紙、工藝檔案、檢驗檔案等),對生產過程中各工序的產品實施巡迴抽樣檢查,並填寫相關檢驗記錄、作好狀態標識的活動。

3.6終檢——指依據檢驗規範(如產品圖紙、工藝檔案、檢驗檔案等),提供最終放行產品符合規定要求的依據的檢驗。

3.7 檢驗頻率——指在規定的時間間隔內,對產品進行檢驗的次數。

3.8三按——製造過程中按圖紙、按工藝卡、按檢驗指導書對產品進行加工。

4、作業制度

4.1、首檢制度

4.1.1 產品實現中的首檢,分為工人首檢和檢驗員首檢兩種方式。

4.1.2 每批次、或每工序因素變更後生產的產品,都必須進行首檢。

首檢應在生產工人首檢合格後,方可交檢驗員首檢。對常規產品如果生產工人首檢合格、並按規定提交首檢產品後,檢驗員還未檢的過程,可以直接進入正常生產階段。

4.1.3檢驗員收到首檢產品後,應在1小時內完成檢驗和確認,並將結果通知生產工人。

4.1.4 檢驗員對檢驗合格的首件產品,應打上規定的標記,並保持到本班或本批產品加工完了為止。

4.1.5首檢時,必須按生產順序進行,不得錯亂,並確保工人和檢驗員檢驗樣品的一致。同時,不得漏檢、誤檢或不檢。

4.1.6 生產過程中,在5要素(操作者、裝置、材料、工藝方法、檢驗方法和環境)其中任何乙個因素發生改變,都需要首檢或重新首檢。

4.1.7 首檢活動執行過程中,必須做好書面檢驗記錄,每件產品的所有檢驗值應記錄其中。首檢記錄**應留存乙份在生產現場指定位置,以便隨時核查和追查原因,直至首件發生改變為止。

4.1.8若工人首檢不合格,工人應立即將已生產產品隔離並全檢,並採取糾正措施,確保已生產件合格或狀態明確,直至首件交檢合格後方可繼續生產。

4.2 自檢制度

4.2.1 工人應按工藝卡等相關檔案規定的頻率實施自檢,不得漏檢、誤檢或不檢。

4.2 .2 當工藝卡沒有對自檢頻率作出規定時,自檢頻率不得少於8次/班,即每小時一次。

4.2.3自檢中,若發現不合格,應立即停止生產,並按時間段對產品實施全檢,全檢完畢後,針對不合格原因實施糾正,確認無異常後,方可繼續生產。

4.2.4 所有產品的外觀,工人必須全部檢查,保證其處於合格狀態。

4.2.5自檢中,必須留下記錄。

4.3.1 檢驗員應按檢驗檔案規定的要求和頻次,嚴格執行巡迴檢驗,不得漏檢、誤檢或不檢。

4.3.2專職檢驗員按巡檢頻率《hf6614過程檢驗和試驗規範》,巡檢頻率每工序每小時巡檢1 次,一班不得少於8次,且間隔大致相等。

4.3.3工人生產時,必須按時間順序依次將產品排列整齊,不得混亂,以免影響巡檢的質量和效果,同時便於保持對產品的追溯。

4.3.4巡檢過程中,若發現不合格,檢驗員應立即通知操作人員,對發現的不合格品產品進行標識和隔離,分析原因和採取糾正、預防措施。

工人需針對不合格專案實施全檢。全檢後,檢驗員須及時對全檢出的合格品和不合格品進行抽檢,若抽檢不合格,則工人應再次全檢,直至檢驗員抽檢合格為止。不合格品須經返工、返修合格後方可轉序。

4.3.5 巡檢過程中發現產品不符合要求、巡檢員無法分析和處理的,應立即向車間主任或本部門主管報告,車間主任或質量部主管人員應及時分析原因並採取糾正、預防措施。

4.3.6 所有巡檢應當場留下檢驗記錄,儲存資料,以便隨時核查、追溯和查詢原因。

4.3.7 生產現場必須有合格品、不合格品的指定位置,方便對相應產品狀態的存放,避免混亂和重複檢驗。

4.4 互檢制度

4.4.1生產過程中,下道工序應結合本工序的工作內容,對上道工序的產品進行檢驗。

4.4.2 互檢中發現的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上道工序進行糾正,並報告上道工序帶班班長。

4.4.3 接到互檢不合格通知後,操作人員應根據不合格原因,對已經生產的產品進行全檢或挑選,確保產品處於合格狀態。

4.5 終檢

4.5.1 產品完工後,最終工序帶班班長或授權人員應對完工產品進行自檢,確認合格後提交檢驗員進行終檢。

4.5.2 檢驗人員依據檢驗規程,對完工產品進行最終檢驗,並記錄檢驗結果。產品的裝配尺寸、外形尺寸、密封效能和外觀質量應作為必檢專案。

4.5.3 對檢驗合格的最終產品,檢驗員應加蓋合格標識或印跡,並在流程卡上簽字確認。終檢不合格的產品,應標明不合格原因,並通知車間進行隔離和處置。

4.5.4 經返工、返修後的最終產品,必須經檢驗員複檢合格、加蓋合格標識後,方能辦理入庫手續。

4.5.5 終檢判定不合格的最終產品,分清原因和責任後,報公司統一處理。

5、 管理條例(待討論)

5.1若在自檢或巡檢中,發現重大疑問或問題時,工人或檢驗員應對首檢合格的首件進行確認。若確認為不合格,則重新首檢。

涉及的經濟損失和成本,由檢驗員和工人共同承擔,檢驗員70%,工人30%。

5.2 工人首檢合格,轉入正常生產,但經檢驗員首檢時發現不合格,則已加工不合格品的損失由工人全部承擔。

5.3 若因為沒有巡檢、自檢或沒按要求巡檢、自檢,而連續出現不合格時,其產生的經濟損失由檢驗員和工人共同承擔,檢驗員60%,工人40%。

5.4 若出現批量不合格,原因已查明的,由責任人按責任大小承擔相應損失。責任不明的,由檢驗員和工人各自承擔40%,相關管理人員承擔20%。

5.5生產過程中檢驗員已經發現問題並通知了工人,而工人沒有及時採取糾正措施的,檢驗員應及時通知其上級,所造成的不合格損失由工人全部承擔。

5.6 若工人未按操作規程等標準要求進行生產,檢驗員有權拒絕首檢或巡檢,並通知車間進行教育和處罰。

6、 相關記錄

6.1 首檢記錄、巡檢記錄、終檢記錄(檢驗員)

6.2 自檢記錄(員工)

安全護衛過程檢驗制度

第一條目的 確保公司安全護衛服務過程井然有序 文明服務 禮貌待人,防止違反安全護衛規章的行為出現和各類治安案件的發生。第二條職責 1.安全部門負責對安全護衛工作進行抽檢。2.管理處安全護衛主管負責對安全護衛工作進行日檢。第三條內容 一 安全護衛服務過程的分類與檢驗過程工作分配。1 安全護衛服務過程包...

過程檢驗管理制度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規範過程檢驗管理,使工作有章可依,不斷完善和提高公司產品的質量水平。特制定本操作規程。第2條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製造部。第3條管理職責 1 質檢人員 負責產品首件檢驗 過程檢驗,追蹤異常改善措施。2 生產人員 負責各個質量控制環節自檢,及時知會質檢人員首檢,分析並實施異常改...

過程檢驗管理制度

一 檢驗人員要求 1 具有一定文化知識的專職質檢人員,能直接勝任本公司的質檢工作,並對被檢產品有關的生產工藝有所了解,熟悉和掌握產品質量的變化規律。2 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或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並持有有資質的地市級以上食品檢驗機構專業培訓證明材料。3 實驗室專職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標準分析法所規定...